故意犯罪中之激情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1:00:54 225 人看过

所谓激情犯罪,原是犯罪心理学上的一个舶来概念。

刑法学界对此有很多个定义。激情犯罪多是由人际纠纷的小事引起的。比如说认为行为动机受到情感支配引发的犯罪行为为激情犯罪;还有【指行为人在特定的时间、空间、环境、条件下,瞬息间丧失理智,心理失衡,一念之差而发生的犯罪】。不过,专门从事犯罪学研究的学者认为,激情犯罪在西方犯罪学中往往被看作是挫折攻击型的犯罪,其含义是指人在受到强烈刺激和挫折后,由于情绪异常激动而产生行为的异常冲动,在发生难以控制的暴烈行为时不计后果也不择手段。激情犯罪的心理基础是性格粗野、缺乏修养。一些性格有弱点的人思想偏激,报复和嫉妒心理强烈,一遇外界刺激,其心理发生恶性转化,从而导致攻击性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大多没有预谋策划过程,但往往不计后果,具有突发性强、极端鲁莽、危害性大、案发后十分悔恨的特点,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这些犯罪嫌疑人原本不是罪大恶极,90%以上没有犯罪前科,就是因为一时的不冷静,才堕入犯罪的深渊。

虽然对激情犯罪还没有准确的定义,但一般认为,激情犯罪具体几个特征:

1、激情犯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而且属于我国刑法研究中所指的间接故意犯罪。

2、激情犯罪往往是一种暴力性犯罪,即行为人采用暴力作为其犯罪的手段。

3、激情犯罪相比较有预谋的故意犯罪而言,是一种情节较轻的故意犯罪,往往是量刑时需要加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待的犯罪。

4、激情状态下实施的危害行为往往是有罪的行为,而非无罪的行为,所以我们称之为激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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