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
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大致如下: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与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已被吊销执业证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的具体类型有所不同,这里以中西医结合诊所为例:
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要有1名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
2.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3.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
4.要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
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
三、设置医疗机构的流程
设置医疗机构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开设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需分别经过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主体资格登记流程。
2.其他医疗机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即无需单独进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该程序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程序合并进行,后续再进行主体资格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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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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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予批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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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医疗机构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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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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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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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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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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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7一、申请人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符合本市、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在选址2-3公里范围内,无重复的医疗机构 2、设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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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权限划分为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权限划分为:(一)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和300张床位以上专科医院,100张床位以上的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属的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的设置布局;(二)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负责100—499张床位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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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得申请个人、合伙开设医疗机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合伙开设医疗机构:(一)不具备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之资格者;(二)患有精神病等不宜行医之疾病者;(三)国有和集体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医务人员;(四)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而退职的医务人员;(五)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六)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者;(七)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