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吉林市市属国有改制破产企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02:52 88 人看过

发布部门: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吉市政办发[2007]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林市市属国有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暗补改明补后纳入市财政支付渠道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市市属国有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暗补改明补后纳入市财政支付渠道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建城[2005]220号)和省建设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06]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享受明补待遇的范围

(一)企业范围的界定

纳入市财政支付渠道的企业按下述原则界定:

1.经市政府授权机关批准实施完成改制、经法院裁定破产或公告破产正在履行法律程序过程中的原市属国有企业。但在改制破产时从企业资产中预留了退休人员采暖费用的企业,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区分预留物的差异(资产或货币资金、一次性预留或分期支付),对改制或破产后企业进行收缴。

2.在《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采暖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前,由于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或根本没有可供变现的资产,致使改制难以实施,现仍为国有企业法人的市属企业,经市政府授权机关审核认定后,可纳入市财政支付渠道。

3.在职工参加并轨后,因企业无资产且无经营活动而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告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市属国有企业。

凡纳入市财政支付渠道的企业,必须是退休人员与市或县(市)社保公司建立养老保障关系的企业。

(二)人员范围和发放补贴结点的界定

纳入市财政采暖费补贴支付渠道的退休人员和发放结点按下述原则界定:

1.凡实施并轨政策前完成改制的企业,在市政府授权机关下达批准改制文件日(含批准当日,下同)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凡并轨政策实施后完成改制的,以劳动部门核准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日(含核准当日,下同)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未改制的特殊困难企业,凡参加并轨的,在劳动部门核准经济补偿金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3.在参加并轨前破产终结的企业,在受案法院下达破产终结裁定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含政策性破产企业享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但其中因破产财产迟迟未能变现,以至职工长时间未能领取到应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企业,以实际领取到经济补偿金日为结点。

4.在参加并轨后破产终结的企业、法院已经公告破产但在通知下发日前未下达终结裁定的企业,以及政府已经下达同意实施破产文件,但尚未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在劳动部门核准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5.2005年以来,在改制攻坚过程中,无资产的空壳企业,其在册职工按照并轨政策解除了劳动关系,在劳动部门核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包括此前解除劳动关系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凡在改制、破产或并轨时领取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市财政不予给付采暖费补贴。

二、审核认定机构和程序

(一)审核认定机构

由市国资委牵头,市企改办、经委、财政局、市政公用局、社会保险公司、信访局组成审核认定小组,具体负责审核认定工作。

(二)审核认定程序

纳入市财政支付渠道的退休人员按下述程序填报认定:

1.申报企业到原企业主管部门领取并如实填报《吉林市市属国有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审核认定表》,同时附本企业的改制方案(含职工安置方案)、国有资产处置文件、市企改办或政府授权的其他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等原始证明文件,报原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原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在政府机构改革时撤并的,由接转职能的部门负责初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政策性破产相关文章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发展的有关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为从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在我市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支柱产业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统一规划,规模开发,重点支持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发。(二)打造精品小区,建设功能小区,重点支持规模大、环境好、设计优、形象好的精品小区和集居住、购物、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功能性住宅小区开发,实现小区环境与大环境相协调,小区功能与高品质居住要求相配套的建设目标。(三)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对棚户区、旧危楼改造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更便利的服务,支持和鼓励以市场化手段改造棚户区,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条件。二、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一)市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开发办)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全市可开发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储备库。拟开发或招商的房地产开发
    2023-06-10
    376人看过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域内招商引资、会展、经贸洽谈等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域内招商引资、会展、经贸洽谈等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3-19生效日期:2002-03-19发布部门: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域内招商引资、会展、经贸洽谈等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0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招商局制定的《吉林市域内招商引资、会展、经贸洽谈等活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二年三月十九日??????????吉林市域内招商引资、会展、经贸洽谈等活动管理办法??为提高吉林市招商引资活动水平,保证招商引资活动收到实效,防止以办会、办展名义破坏招商引资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凡以市政府名义或冠以"吉林"、"吉林市"召开的各种类型的投资、引资招商会、经贸洽谈
    2023-06-05
    456人看过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发文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长府办发〔2007〕43号发布日期:2007-10-25执行日期:2007-10-2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长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长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是长春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城乡规划建设议事决策机构,负责对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第二条全市城乡规划建设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均须纳入市规委会的议事决策程序。第三条市规委会的宗旨是强化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长春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市规委会主任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委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
    2023-04-22
    296人看过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吉林省行政复议条例
    [法规名称]: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吉林省行政复议条例[颁布机构]:西安市国家税务局[颁布文号]: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号[颁布时间]:2003-5-23[执行时间]: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吉林省行政复议条例市国税二分局: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在陕所属单位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标准的通知》(陕国税函[1999]21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2023-04-24
    71人看过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文号:吉地税发〔2007〕159号发布日期:2007-12-14执行日期:2006-1-1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财政局:为加强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吉林省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保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经营的各种营业性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
    2023-06-07
    173人看过
  •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重新印发《吉林省供热行业服务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建设(公用)局、房地局:《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于2004年6月1日已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规范供热行业服务,现将《吉林省供热行业服务规范》和《吉林省城市供热行业服务管理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原规范和标准废止,请各地按照此规范和标准执行。二○○四年八月十六日附件1:吉林省供热行业服务规范第一条依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按照省建设厅印发《城市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供用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内容,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岗位标志,岗位标志明显,仪表大方,举止文明,室内外卫生整洁。第三条供热期间,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服务。用户来访或来电,应主动热情接待,并做好记录,耐心听取用户意见,说话语气温和,使用文明用语,做到礼貌待人,不冷落用户。第四条及时解释或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办事认真,不扯皮,不敷衍,不推诿,提高办事效率。对一时解释不清或解决不了
    2023-06-10
    346人看过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吉林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小组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由于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工作发生变动,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及协调小组领导及成员进行调整。组长:王珉省长副组长:田学仁副省长牛海军副省长成员:骆德春省政府副秘书长肖万民省国资委主任魏立昌省经委主任王化文省财政厅厅长臧忠生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吴跃吉林银监局局长协调小组成员:组长:肖万民省国资委主任(兼)副组长:李来华省经委副主任孙玉刚省财政厅副厅长赵俊廷吉林银监局副局长成员:王承海省劳动保障厅巡视员于收成省工商局副局长刘保威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晶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明海省社保公司副总经理徐立中省工行副行长刘天铎省农行副行长杨铁军省建行副行长车钟善省中行副行长刘扩东方公司长春办事处副总经理郑雨霏信达公司长春办事处副主任李长海华融公司长春办事处副总经理花长春长城公司长春办事处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主任:肖万民(
    2023-06-10
    166人看过
  •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制定的关于加速吉林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制定的《关于加速吉林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若干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关于加速吉林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若干规定(省建设厅、省监察厅2000年6月)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确保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建设工程质量,遏制建设工程承发包领域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促进我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一、有形建筑市场是提供建设工程集中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企业法人单位。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实用、量力而行、模式多样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不要在场地规模、设施等方面盲目攀比。二、有形
    2023-06-10
    375人看过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已经1997年12月24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一、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旅馆违反安全规定经指出不加改正的,公安机关可发出警告通知书或传唤负责人,限期改正。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构成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
    2023-04-24
    228人看过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最低劳动工资暂行规定》的决定
    已经1997年12月24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最低劳动工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第十五条修改为“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由当地政府主管工资工作的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最低劳动工资暂行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
    2023-04-22
    73人看过
  • 吉林省吉林市查获盗版教辅千余册
    记者从吉林省新闻出版局了解到,近日,吉林市版权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一团伙在吉化一中、吉林一中、吉林毓文中学等学校非法销售盗版教辅材料。经过省、市执法人员的不懈追踪,最终抓获了2名违法销售盗版教辅资料人员,设在吉林市各中学的盗版销售网点被依法取缔,查缴一批非法教辅。经调查了解,这是一起有组织、有策划、有分工的团伙销售盗版教辅案件。违法分子制定了详细的推广销售方案,并对销售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指使销售人员越过学校的监管,通过与各班级学生干部接触等方式,直接向学生兜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至案发时止,已经累计销售1000余册。吉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提醒我省中小学等有关方面,发现类似的问题,请向当地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向当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举报。省版权局举报电话:0431-85644760。(记者刘佳雪)
    2023-06-05
    343人看过
  •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路收费站稽查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稽查内容第三章奖励与处罚第四章附则省公路管理局各市、州、县(市)交通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路、桥、隧收费站点的管理,加大稽查力度,有效地遏制贪污票款行为,树立良好的收费工作人员形象,现将《吉林省公路收费站稽查奖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四日附件:吉林省公路收费站稽查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吉林省车辆通过费收费站管理办法〉(吉交发[1994]6号),加强对全省路、桥、隧收费站(以下简称收费站)的管理,强化稽查力度,有效地遏制私贪票款现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收费站的主管部门(指省公路管理局直接管理收费站的市、州、县(市)交通局、公路处、公路段及股份公司、下同)应配备专、兼职稽查人员,负责车辆通行费收缴的专项稽查工作。第三条各级收费站主管部门的稽查人员,有权对全省各收费战进行稽查。稽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须三人以上
    2023-06-08
    187人看过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共青团吉林市委员
    全市各有关团体、企业、工商业者:为振兴我市老工业基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搭建兴企创业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我市地方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近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lcity.gov.cn)开通了《创业论坛》栏目。为了将该论坛办成促进全民创业的舆论载体,望各有关团体、企业、工商业者以此为平台,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踊跃参与讨论,相互学习与交流先进的创业经验。稿件征集具体事宜如下:一、栏目介绍该栏目设在市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包括相关政策、办事部门、创业明星、就业项目4个子栏目。旨在为广大城乡居民创业,社会青年择业、大学生就业以及下岗职工再就业进行政策引导,定时发布实用就业项目信息,宣传展示我市创业明星成功的创业经历,与广大创业人员共享创业成功经验。二、征集对象全市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自谋职业的社会青年、下岗再就业人员等。三、征集内容发布创业者心得体会文章,并提供宣传展示创业明星成功的创业经
    2023-06-10
    348人看过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长府办发〔2008〕38号发布日期:2008-7-25执行日期:2008-8-1各城区人民政府(双阳区除外),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规避企业经营风险,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长府办发(2003)93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老工伤人员是指在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工伤,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工伤职工。(一)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时,对老工伤人员可以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1996年长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不同伤残等级人员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月数
    2023-04-23
    25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策性破产是指在实施国有企业破产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为依据,由政府主导... 更多>

    #政策性破产
    相关咨询
    • 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规定产假是多少天?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7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法律规定:《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结婚,生育夫妇,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奖励和福利待遇:(1)依法登记结婚的员工,享受结婚假期15天(2)女员工在生育状况证明书上增加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性护理假期15天(3)儿童在16岁前进入(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属公司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4)员工在享受结婚假期、产假期间、护理假期
    • 吉林省吉林市国有土地怎么改造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1、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应该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 2、具体的补偿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算。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
    • 吉林省吉林市动迁怎么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27
      1、林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有哪些车辆违章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06
      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纳罚款,过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罚款金额的3%不得超过罚款金额。2、因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被路面上班的警察依法拘留汽车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者必须持有汽车拘留证明书。本人的驾驶执照(依法拘留驾驶执照和没有驾驶执照的本人的身份证)和汽车驾驶执照(或收据和合格证)15天内
    • 吉林省绥化市吉林市工厂产假休息多久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17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