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调解制度的建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7:32:09 54 人看过

通过审判实践,当前的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缺乏必要的组织与程序保证,我国的离婚调解往往都是由承办法官进行,然而许多时候法官仅仅知晓法律知识,而并非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的专业人士,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调解的效果无法尽如人意。其次,我国的法律对主持离婚调解的法官的条件并无特殊要求,而在处理婚姻案件时,承办官的年龄、婚姻经验、社会阅历都对最终调解结果有着重要影响。第三,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程序没有专门的离婚调解制度,现有的法律对离婚调解做出了要求,但未做出具体规定,尤其对于离婚调解没有规定期限,只有“不能久调不决”的原则规定,有时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现提出三点对策性建议:

第一,有必要在离婚诉讼中规定和解期限。我们认为有必要在民事诉讼法或者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离婚和解程序,即在离婚诉讼受理后,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给当事人一段合理的冷静考虑时间,避免感情用事轻率离婚。

第二,逐步设立参与审理离婚诉讼的法官的遴选机制。在我国离婚调解的制度设计中,我们应该能够保证参与离婚诉讼的法官至少具有一定的家庭生活经历、婚姻责任感,有必要的婚姻经验以及较为丰富的社会阅历等,起码不能是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官。

第三,在离婚诉讼中邀请专业人士与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调解。法院可以邀请包括心理学、医学、社会学专业人士在内的人员共同参与离婚调解,使离婚调解的效应最大化;法院还可以邀请妇联、从事儿童保护工作的专门组织的有关人员参与离婚诉讼的调解,凭借他们的丰富的工作经验,在离婚调解过程中尽可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者:居巢区法院韦-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调解相关文章
  • 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思考
    本文分析了刑事和解制度的概念、特点和价值取向,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也渐渐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外国刑事和解的相关经验,在我国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对保障和恢复被害人与加害人的权益,提高刑事案件的处理效率,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一、刑事和解的概念刑事和解是一种新的刑事理念,一种新型司法关系,其基本目的在于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使被告人重归社会。即是指通过调停人使受害人和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了有利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包括经济赔偿和解和刑事责任处置两个程序过程。在和解过程中,被害人与加害人可充分阐述犯罪给他们的影响及对刑事责任的意见等方面内容,选择双方认同的方案来弥补犯罪所造成的损害;在刑事责任处置过程中,加害人能获得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二、刑事和解
    2023-06-06
    203人看过
  • 我国现行民事诉前调解制度调解模式
    一、我国现行民事诉前调解制度调解模式我国现行民事诉前调解制度调解模式分以下几种:1.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模式即在法院内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主要由退休法官、检察官及其他具有调解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非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对起诉到法院、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由立案庭将案件移送到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2.委托其他组织进行调解模式对涉及特定领域、相关行业的纠纷可将符合该范围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移送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如涉及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可将其移送至劳动保障部门、(医患调解委员会)等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他们熟悉专业领域知识且贴近群众、具有一定威望等优势,实现纠纷的化解。3.法院法官自行调解模式对起诉到法院、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由法院立案庭的诉前调解中心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协调、组织,首先对案件进行预登记,再根据案件性质将案件移送给相应庭室的法官进行调解工作,对调解不成功的案
    2023-07-17
    93人看过
  • 我国治安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模糊《治安管理处罚法......1.必须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必须轻......3.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进行调解。虽然......4.必须是公安人员认为可以进行治安调解。此条......(二)治安调解的效力不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主持......(三)治安调解程序任意性过大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四)适用治安调解方法简单,办案民警态度差少数民警在进行治安调解时方法简单,态度......二、完善和发展我国治安调解制度的思考(一)加强治安调解的立法工作虽然我国已有一些关于治安调解制度的法律......1.明确治安调解的条件。......2.确立治安调解的原则。我国法律......3.确定治安调解的期限。明确规定治安调解......4.规定治安调解的终结和
    2023-04-24
    346人看过
  • 完善我国保荐人职责制度的建议
    针对我国保荐人职责所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证券市场比较成熟的相关国家和地区如英国、我国香港地区等关于保荐人职责制度的规定,对完善我国保荐人职责制度提出以下建议:(一)保荐人职责应适当分离我国保荐制度实行以后,公司的上市过分倚重于保荐人,使得保荐人的职责过于繁重。因此,希望能通过引入多重保荐加大保荐人的保荐力度。我们可以借鉴香港保荐人的新政,引入类似于合规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其他中介机构的角色,由保荐人承担公司上市的推荐职责,合规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职责,而独立财务顾问则承担提供咨询意见等职责。通过合规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与保荐人的协作,形成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的监管合力,从而有利于中介机构的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二)保荐人制度应从双保制回归到单保制目前我国实行的保荐人制度是双保制,即强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作用发挥又主要依靠于保荐代表人。在《暂行办法》第六章规定的监管措
    2023-08-12
    326人看过
  • 浅谈我国的离婚调解
    到底如何理解离婚调解?年底来临,结婚的不少,而同样,各地的婚姻调查案件也逐渐增多,不仅仅是打黑了,色情也开始打击,于是婚姻调查再次引起了家庭的关注,而很多人不懂得什么是离婚协调,更不懂得如何利用婚姻协调,下面是律师为大家指导意见。婚姻协调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时,在起诉要求判决离婚之前,必须先向家庭法院提出调停的申请,进行调解,调解离婚成立,出调解书,称为“调停离婚”。调解更是中国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婚姻调查在社会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广泛,而婚姻协调也在一定范围内对那些村杂危机的家庭进行了帮助,也希望有更多的朋友能在相关单位的帮助下,讲家庭呵护好,让孩子健康成长,家人幸福安康。
    2023-04-25
    112人看过
  • 完善我国行政补偿制度之建议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致使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害,或者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社会公益协助公务而使自身权益受到特别损失的,依公平和保护人权原则,对遭此损害的相对人给予合理补偿的一种行政救济行为。与国家赔偿相对应,它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补偿以合法行政行为为前提,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国家赔偿则是以违法为前提。(2)适用的原则不同,行政补偿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国家赔偿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3)弥补的方式不同,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辅之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行政补偿则较灵活多样,只要双方同意,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各种方式都可以。(4)行政补偿必须以相对人有特别的损失为要件,只有合法的行为
    2023-04-24
    172人看过
  • 完善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建议
    随着新的著作权国际保护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特别是在关贸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为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新要求接轨,许多国家已经、正在或即将修订其著作权法。我国自1991年6月正式实施著作权法以来,先后参加了《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录音制品公约》,颁布了《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与现代传播技术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著作权法经常处于变动的过程之中,其修改与完善工作已势在必行。我国著作权法的修订,必须基于以下思路进行;第一,解决著作权基本法律与实施条例的双重立法问题。实施条例应是基本法律的具体化,具有司法解释与辅助实施的功用。由于我国著作权法若干条文粗疏,不敷使用,因而往往求助于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实施条例予以补充,从而使得实施条例超越基本法律进行立法解释。这种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平行立法,有违于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规则:第二,解决中国人与外国人著作权保护的双重标准问题
    2023-06-08
    183人看过
  • 关于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
    近年来,尤其是和谐社会理念提出后,行政诉讼调解这一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及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再次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虽然我国行政诉讼第50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在我国行政审判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以协调、和解的做法来变通适用调解。调解在审判实践中已是公开的秘密,从我国居高不下的行政诉讼和解撤诉率就可看出。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全国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从未低于收案数的1/3,最高时达到57.3%,个别地区一度竟然高达81.7%①。如此高的行政诉讼调解率,不仅在实质上缺乏法律依据,在形式上也违背了现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显然不利于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对此,我们应先行从理论上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予以探讨,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并最终为行政审判的实践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一、调解概述根据我国学理界对其的一般定义,所谓调解,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在法院法
    2023-06-06
    172人看过
  • 什么是离婚调解制度
    离婚调解制度,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一、民法分居两年还可以离婚吗可以。分居两年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如果分居两年,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分居两年,法庭调解无效的,可以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
    2023-03-17
    279人看过
  • 我国离婚诉讼的撤销制度
    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离婚,要么两人一起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要么上法院起诉,得到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规定分居2年,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我国自己可以起诉离婚吗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单方起诉离婚,起诉一方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单方起诉离婚案件时,应先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会判决。由此可见,在不能与对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单方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所以,如果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另一方却依旧不肯放手,不同意离婚,您可以直接向法
    2023-07-12
    301人看过
  • 我国实行离婚协议的法律制度有哪些
    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应该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后就可以领取离婚证。一、离婚可以当天离吗离婚不可以当天离,因为现在有离婚冷静期。男女自愿离婚,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了离婚登记的,会有一个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之内,随时可以撤销离婚。三十天满之后,需要领取离婚证,不领的视为撤销离婚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二、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1、当事人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6、登记、发给离婚证。三、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2、《结婚证》原件;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
    2023-06-28
    376人看过
  • 我国“异议登记“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是在更正登记不能获得权利人同意后的补救措施。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中异议登记2.9.8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异议登记2.9.8.1设立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时,房屋登记机构在申请书、询问笔录中明确告知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提交向法院起诉的书面证明,逾期不提交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设立之日起,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应首先依法申请注销异议登记。(一)申请人的有关异议登记材料能够证明申请人和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之间有利害关系;(二)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在房屋登记簿记载的范围内;(三)同一申请人不得就同一事由重复申请异议登记;(四)法院查封异议登记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回执上注明异议登记情况或者函告查封法院房屋异议登记情况;(五)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2022-04-26
    66人看过
  • 我国刑事案件是否具有调解制度
    一、我国刑事案件是否具有调解制度具有,但只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而公诉部分是不得调解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
    2024-02-03
    367人看过
  • 我国仲裁协议制度
    仲裁制度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先于国家和法律而产生。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在一个国家的法律许可或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由双方合意选定的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所涉及的是非和权利义务进行公正评断,并做出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结论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或活动。它是一种以当事人自愿、程序简便、专业化、中立化和缓和化等特点而区别于诉讼的另一种纠纷解决方法。仲裁协议又称仲裁契约,是指各方当事人表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意思表示。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依据,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的前提,仲裁协议制度是仲裁自愿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整个仲裁制度的核心和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实施已近十二年,但一些规定已与客观情况不相适应,有些已成为制约仲裁制度发展的法律障碍。为了更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必要对我国仲裁协议制度加以探究和
    2023-06-06
    43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具体程序主要有以下三步: 1、调解动员。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 更多>

    #离婚调解
    相关咨询
    • 现在美国离婚调解制度的相关内容是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美国离婚调解制度是需要向国内法院申请承认美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效力,如美国法院的判决不违背中国法律,经国内法院承认后,美国法院判决在国内有法律效力,然后诉求法院依法分割财产。涉外案件具体过程比较麻烦,建议来电详谈。
    • 离婚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当前的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缺乏必要的组织与程序保证,我国的离婚调解往往都是由承办法官进行,然而许多时候法官仅仅知晓法律知识,而并非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的专业人士,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调解的效果无法尽如人意。 其次,我国的法律对主持离婚调解的法官的条件并无特殊要求,而在处理婚姻案件时,承办官的年龄、婚姻经验、社会阅历都对最终调解结果有着重要影响。 第三,我
    • 我国制度建立的是制度, 我国制度采用的是法人资格管理原则是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我国制企业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成立,方能取得法人资格。(2)有独立的财产。法人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是它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法人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一致的财产总额。(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字是法人的字号,是它区别于其他法
    • 建国后我国的土地制度怎么确立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从1950年冬季开始,一场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农村广泛展开。在土地改革运动中,XX规定的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 我国有哪些涉外离婚制度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9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