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有息票据的会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41:50 299 人看过

借:应收票据158120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a128478.6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1841.37银行存款7800元,按承兑汇票的票面价值和指示利率。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价外费用是指手续费、补贴、资金、集资费、利润返还、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包装材料租赁费等,买方收取的预备费、质量费、运输手续费、托收费、预付款等各种价外费用,无论采用何种会计制度,其额外的价格费用均应计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对于每期计提的利息,应按规定提取销项税,提取税款后的余额作为利息收入。7月末,企业计提应收利息395.3元,应计销项税额57.44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应收票据395.3

贷方:财务费用337.8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7.448月末、9月末会计处理与7月末相同。

例如,8月1日,企业对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进行贴现,与银行协商贴现率为8%/年,则企业贴现利息=(158120+158120×6%△12×3)×(8%△12)×2.5=2674.86(元);实际银行应收账款=158120+158120×6%△12×3-2674.86=157816.94元。根据应收票据账面余额158515.3元(158120+395.3)与银行应收金额的差额,企业应按以下方式减记财务费用并调整销项税额:

借方:银行存款157816.94

财务费用596.89

贷方:票据应收帐款158515.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1.47(红字)

如果贴现票据到期,付款人无法向贴现银行付款,银行将根据票据本息从企业存款账户中扣除。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应收账款160491.8

贷方:银行存款160491.8

企业8月1日凭商业承兑汇票购买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4.7万元,增值税24990元元,企业根据票据到期价值与原材料价格的差额,向原材料供应商支付银行存款11498.2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147000元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24990

贷方:158515.3

银行存款11498.2

财务费用1689.3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87.18

如果应收票据到期及时兑现,出票人应根据实际收到的160491.8元与“应收票据”科目的差额,记下“财务费用”,并按下列方式计算销项税:

借方:银行存款160491.8

贷方:应收票据160096.5

财务费用337.86

贷方:应收票据160096.5

财务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7.44

如果付款人无力支付到期票据,企业在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后,应作以下会计分录:

借方:应收账款160096.5

贷方:应收账款160096.5

同时,10月底应计利息不再计提,收到时应登记在相关备查簿并记入实际账户,冲减当期财务费用销项税额应当提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 银行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方法
    随着金融业改革的深化,新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法规相继出台,商业银行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了很多变化。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处理就是其中的变化之一,它对商业银行确认损益有相当的影响。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之前,按照1993年《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商业银行对票据贴现业务一直遵循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即“贴现发放款按贴现票据的面值计价,利息和手续费部分计入当期损益”。2000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与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作为贴现利息,计入贴现当期损益”。这样规定有一定的业务发展背景:首先,在我国无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期限都限在6个月以内,跨度较短;其次,票据贴现业务基本上都是贴息式,即贴现用票据面值扣减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余值
    2023-05-04
    208人看过
  • 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有何区别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相继出台,商业银行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了很多变化,相应的对商业银行的税收缴纳造成一定影响,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处理就是其中的变化之一。本文从新旧准则的差异出发,对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进行探讨。新旧会计准则的会计核算差异比较一般而言,票据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之前,商业银行对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一般遵循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即在收到票据贴息的当期直接计入损益,而按照《商业汇票办法》的规定,票据贴现行为对于贴现息的处理,均是在贴现日支付票据对价时直接从票面金额中扣除。因此,一笔票据贴现业务,主要会计处理仅在贴现日和票据款项收回时反映。例如,某银行2005年11月30日对一笔面值100万元的票据进行贴现,
    2023-05-05
    138人看过
  • 应付票据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1、带息应付票据应根据票据的存续期间和票面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并相应增加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但到期不能支付的带息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时不再计提利息。2、不带息应付票据的会计处理要点(1)应付票据贴现指企业通过签发票据凭以向银行办理短期性质的贴现借款。企业签发的据以向银行办理贴现借款的票据一般为不带息票据。(2)应付票据贴现的计算。(3)不带息应付票据与利息。不带息应付票据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不带息,而实际上已将利息包含在面值之内,表现为隐含利息。不带息应付票据隐含利息一般按照市场利率计算。(4)我国会计实务中对不带息应付票据中所隐含的利息不单独核算,而将其视为不带息,按面值记录。
    2023-05-01
    348人看过
  •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会计处理
    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或应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案情说明]XX烟草有限公司于6月22日将票据背书转让取得了一批原材料,其发票上注明货款18000元,增值税额3060元。差额款以现金补付。[要求解答]XX烟草有限公司计算分析如下: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票面价值+
    2023-06-06
    197人看过
  • 票据到期后如何处理
    一、票据到期后如何处理票据到期怎么办: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以后的托收期限是10天,在10天内到你的开户行去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就行了,你收到的资金不受任何影响。即使你手中的票已经超过到期日以后10天,也不会失效。你可以与付款行联系一下,向他们出具一个超期收款的说明,表明责任,一般付款行也会把钱全额付给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第十八条:“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力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及民法理论界将“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解释为“出票人或承兑人实际获得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
    2023-03-24
    108人看过
  • 票据贴现如何计息
    一、票据贴现计息具体公式和算法计算票据贴现的利息和金额贴现利息=汇票面值╳实际贴现天数╳年贴现利率/360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面额-贴现利息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1)不带息票据贴现贴现利息=票据面值x贴现率x贴现期(2)带息票据的贴现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贴现利息公式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二、票据贴现计息的具体例子举例:汇票金额10000元,到期日2006年7月20日,持票人于4月21日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年贴现利率3.6%,则贴现利息=10000*90*3.6%/360=90元,银行在贴现当日付给持票人9910元,扣除的90
    2023-06-06
    413人看过
  • 票据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票据纠纷,是指因行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因此类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凡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房产纠纷案件受理费主要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
    2023-07-18
    72人看过
  • 收到变造票据如何处理
    收到变造的票据时,一般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票据的;(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2023-06-14
    198人看过
  • 超过票据时效如何处理
    超过票据时效的持票人应当向谁请求返还利益?合法的持票人依法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包括请求票据付款人支付票款的付款请求权和在票据到期得不到支付时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逾期利息及追索费用的追索权。根据我国现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示付款。支票的持票人应自出票之日起10天内提示付款;银行汇票的持票人应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远期商业汇票应自汇票到期之日起10天内提示付款;银行本票应自出票之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当持票人提示付款不获支付或提示承兑遭到拒绝,或发生其他法定原因无法行使付款请求权时,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其他债务人追索。持票人行使追索权也应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我国《票据法》第17条规定,汇票、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或承兑人的权利应自出票日或票据到期日起两年内行使;支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持票
    2023-06-14
    496人看过
  • 如何处理会计处理中的特殊事项
    1。如何在会计报表中设置“补贴收入”根据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收到的增值税应通过“补贴收入”这一会计科目核算。“补贴收入”科目属于“损益”类,期末无余额。本科目的经济业务仅反映在“损益表”中。利润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营业外收入”项目中反映。(1)调整应交所得税借方: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贷方: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贷方: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以前年度的(3)在纳税时,借款: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贷款:银行存款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已补缴的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在“未分配利润”项下反映。三。物料收货前、付款后或发票未到后的会计处理。(2)收到发票后:借方:原材料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贷方:应付帐款收到的发票余额与暂估不符,原材料已收齐的,冲抵差额销售成本。4出口代理的会计处理(1)代收出口商品时,借:寄售商品;贷:寄售商品;2)出口时,按实际售价,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应付账款同时结转商品销售
    2023-05-08
    91人看过
  • 红字发票会计处理
    红字发票的会计处理。红字发票核算分录:借方:应收账款(红字)贷方:主营业务收入(红字)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2。开具正确的发票会计分录:借方:应收账款贷方: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售项目税金3。本月税额为零,因为销项税已在上月申报。如果满足作废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发票应显示为作废,计费软件应显示为作废。(1)收到退回的发票复印件和扣款复印件的时间不超过卖方开具发票的月份;(2)卖方不复印税款、不记账;(3)买方未经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合格”匹配“,”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证明不匹配“。
    2023-05-08
    87人看过
  • 如何做票据质押的账务处理
    做票据质押的账务处理为发放票据贴现款时,按票面金额,借记“票据贴现”科目,按实付金额,贷记“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或有关科目,按贴现利息,贷记“递延收益”科目。若为买方付息票据,收取买方付息人贴现利息,按票面金额,借记“票据贴现”,贷记“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或有关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024-05-01
    496人看过
  • 支票汇票等票据丢失该如何处理?
    如何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公示催告程序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予以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七日内裁定驳回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及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十五日。公
    2023-06-06
    322人看过
  • 空头支票票据诈骗有何处理
    不是开了空头支票就是票据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才会构成票据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是指在票据流通过程中以欺诈的方式侵犯票据管理,破坏金融秩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票据诈骗罪该如何认定?对于票据诈骗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
    2023-07-27
    481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会计处理
    相关咨询
    • 被追索的票据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31
      如果你没有背书的话,那么该票据在流通到该公司时该票据的背书肯定是不连续的,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因此在你没有背书的情况下,如果该公司行使追索权时,你不应当成为被追索的对象。因此,此时你应当在收到该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
    • 2022年如何处理票据贴现利息费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1
      一、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利息的税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的有关规定,企业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息应计入;财务费用。企业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计入财务费用的贴现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票据贴现的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否则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开出商业汇票,并合同约定承担对方贴现息的的税务处理 在日常的交易往来中,往往存在一种
    • 如何处理票据贴现利息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7
      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利息的税务处理:计入财务费用的贴现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开出商业汇票,并合同约定承担对方贴现息的的税务处理:销售方向银行贴现的票据贴现凭证给予采购方进行做账。向非金融企业贴现票据的贴现息的税务处理:非金融机构收取贴现利息后,往往向支付票据贴现利息的持票人开具收据。
    • 股票回购的会计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股票回购的会计处理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一定数额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股票注销,但在太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藏股份”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份,但不参与每般收益的计算和收益分配。库藏股票日后可移作他用,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1.对于公司回购并加以注销的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实际上是减少股东权益。但由于股票回购价格往往大于
    • 票据付款人故意压票如何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5
      1、可以处以罚款,给予处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五条 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