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一定要有仲裁协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7:36:50 274 人看过

仲裁一定要有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受理案件的唯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

一、追偿权纠纷可否由仲裁委管辖

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由仲裁委管辖。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合同有仲裁条款必须适用仲裁吗

合同有仲裁条款不一定必须适用仲裁。根据《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以及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因此,合同有仲裁条款不一定必须适用仲裁,要看情况。

三、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要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没有仲裁协议可以仲裁吗,仲裁的基本程序
    一、没有仲裁协议可以仲裁吗没有仲裁协议不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二、仲裁的基本程序仲裁的基本程序如下:1.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2.组庭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3.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4.裁决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
    2023-06-06
    400人看过
  • 仲裁书有时效吗劳动争议仲裁协议
    劳动关系的仲裁书是有执行时效的,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怎样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023-08-11
    95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协议、协议仲裁制度
    仲裁协议是一种书面协议,协议书主要内容是两位当事人自愿地把他们之间即将可能发生或者已经确有发生的一些可以被仲裁的事项提交仲裁裁决。可能大多数人对仲裁协议都不是特别的了解,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仲裁协议、协议仲裁制度。所谓协议仲裁制度,是指经济纠纷当事人协议将有关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争议提交协议所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制度。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又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从仲裁法的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协议仲裁制度既是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的体现,又是自愿原则在仲裁活动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
    2023-08-17
    481人看过
  • 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怎么办?
    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的处理方式:1、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约定适用的仲裁规则来确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2、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认为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如果认为仲裁机构不明确,仲裁协议无效的,应当依法受理。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仲裁事项专门签署协议,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仲裁条款。涉外仲裁协议一般应规定仲裁机构及适用的法律。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选择国外仲裁机构;既可以选择适用中国的法律,也可以选择适用其它国家的法律,但一般应选择自己了解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在有些国家,仲裁被规定为诉讼的先置程序,如双方有仲裁协议,起诉后法官会要求先进行仲裁。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应直接进行仲裁,以
    2023-08-03
    207人看过
  • 仲裁协议、仲裁权与仲裁裁决的效力
    1995年12月17日,**高立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大)作为甲方,**东港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道)作为乙方,广东五井农工商综合服务部作为丙方三方签定了《**总统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约定,经丙方认可,甲方同意将其在酒店持有的34.5%的股份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出资转让。同时约定甲方以高速货运的名义保留总统大酒店中的部分场所为甲方的租赁经营场所。此转股协议的甲方签字者为杨-光大,乙方为刘*道。同日,杨-光大、刘*道根据转股协议中有关租赁经营场所的条款,又具体签署了《租赁总统大酒店**海鲜楼合同》,对租赁场所进行了明确约定,并约定租赁合同争议提交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总会)仲裁。同日还有一份《总统大酒店、**海鲜楼经营管理协议》,甲方由刘*道代表**总统大酒店签署,乙方由杨-光大代表**海鲜楼签署。1996年10月1
    2023-06-11
    372人看过
  • 仅规定仲裁规则和仲裁地点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仅规定仲裁规则和仲裁地点的仲裁协议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的,是有效的。《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在哪些情形下失效甲方:(姓名或者名称、住址)乙方:(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甲乙双方就(写明仲裁的事由)达成仲裁协议如下: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自愿将此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仲裁裁决对双方有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仲裁委员会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2023-07-25
    242人看过
  • 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仲裁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一、擅自篡改合同的一般构成犯罪吗擅自篡改合同的一般不构成犯罪。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二、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这么处理: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
    2023-04-12
    411人看过
  • 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的设定
    期货纠纷或争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是一种非常好的途径,但是,怎样把纠纷交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呢?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期货交易平等主体之间必须达成仲裁协议。那么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又是有什么样的作用呢?《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这就是仲裁的法律渊源。期货仲裁协议,系指交易平等主体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协议。期货仲裁协议有两种类型:一种为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包括在期货经纪公司和客户的合同中作为合同的一项条款,称为仲裁条款。另一种是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称为提交仲裁的协议。期货仲裁协议有两种
    2023-06-06
    354人看过
  • 没有仲裁协议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吗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当事人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机构对没有仲裁协议的纠纷案件予以受理并作出了裁决,则违反了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该仲裁裁决也就是违法裁决,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是仲裁协议确定的事项,仲裁机构也只能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而仲裁机构仍予受理并作出裁决,或者虽然当事人确定了申请仲裁的范围,但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的请求范围,则此仲裁裁决也应予撤销。
    2023-05-01
    52人看过
  • 仲裁裁决和仲裁协议的区别有哪些
    一,仲裁裁决和仲裁协议的区别有哪些(一)形式不同:从《仲裁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们只能理解为仲裁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从《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这四个条文的规定来看,我们可以理解为仲裁决定除了以书面形式作出之外;也可以口头作出。如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这个“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的决定”就不一定需要以书面形式——仲裁决定书作出,仲裁庭可以“口头形式”作出。(二)适用的范围与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仲裁裁决是适用解决仲裁案件实体问题的争议的手段,仲裁决定是解决仲裁案件程序性事项的手段。二者所要解决的问题在性质上泾渭分明,互不搭界。(三)作出的主体有所不同。仲裁裁决只能由仲裁庭作出,当然裁决书是以仲裁委员会的
    2023-06-03
    227人看过
  • 什么是协议仲裁制度及仲裁协议?
    所谓协议仲裁制度,是指经济纠纷当事人协议将有关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争议提交协议所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制度。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又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从仲裁法的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协议仲裁制度既是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的体现,又是自愿原则在仲裁活动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约定。仲裁协议可以独立于合同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申请和受理的依据;二是排除了法院的管辖;三是取得司
    2023-06-08
    61人看过
  • 没有仲裁协议可以撤销仲裁么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当事人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机构对没有仲裁协议的纠纷案件予以受理并作出了裁决,则违反了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该仲裁裁决也就是违法裁决,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是仲裁协议确定的事项,仲裁机构也只能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而仲裁机构仍子受理并作出裁决;或者虽然当事人确定了申请仲裁的范围,但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的请求的范围。则此仲裁裁决也应予撤销。我国仲裁法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违反了此条规定,并且当事人依据此仲裁协议将本不能提
    2023-05-01
    188人看过
  • 仲裁仲裁的效力有异议吗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正是因为存在两种情况就需要区别对待了。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2023-08-05
    400人看过
  • 约定两个仲裁机构为有效仲裁协议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武经再字第65号原审原告华中理工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法定代表人王延觉;该公司经理。原审被告思可达高技术产业化中试配套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横街7号。法定代表人李恒光。该公司董事长。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因履行双方签订的《关于成立武汉思康达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发生纠纷;原审被告依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审原告以该仲裁条款只约定了北京或武汉两仲裁地点,而对具体的仲裁机构约定不明为由,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关于成立武汉思康达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无效。本院于2000年12月作出(2000)武仲确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关于成立武汉思康达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无效。原审被告不服,于2001年2月向本院提出了再审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
    2023-06-06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有仲裁协议一方提出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另一方可以提出仲裁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有仲裁协议,一方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另一方提出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有管辖权的仲裁都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也有的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法律上规定这两个地区的仲裁都有权利受理案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
    •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30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某些仲裁条款可能约定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根据《仲裁法》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 没有仲裁协议能否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二审制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1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2
      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应当认定无效。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机构和仲裁事项,发生纠纷时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仲裁时,仲裁代表签署放弃仲裁协议有效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9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时限是决定当事人是否行使或者放弃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利以及该权利的行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所在。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是衡量当事人是否放弃仲裁管辖权异议的重要标准。而我国《仲裁法》却未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法律后果作任何规定。相反我国仲裁法第58条却将“没有仲裁协议”作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之一。这就意味着即使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