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须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4:32:19 463 人看过

一、依据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二、提交材料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意见的,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清算组织提出的清算报告。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和财务凭证。

三、注销登记的程序

1、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召开董事会,经董事会同意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2、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2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类型
    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三大类。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公司和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按其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进行划分。
    2023-06-09
    211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是什么步骤
    一、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2、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3、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手件回执》。窗口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2、审核申请材料;3、申请材料审核结果(1)、需要补正材料-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2)、不予受理-发送不予受理决定书)。特殊环节无二、办理材料如实填写如实填写如实填写如实填写如实填写三、办理地点连山县城滨江西路3号四、办理条件申请条件:1.经民政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有必要的场所。五、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2023-05-28
    467人看过
  •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要登记后才能使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刻印公章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四、印章的管理和缴销(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应当有专人保管。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以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重新刻制的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所区别。如五角星两侧加横线。(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六)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应当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其全部印章。(七)登记管理机关对收缴的和民办非企
    2023-06-01
    405人看过
  • 龙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理在哪个位置
    一、办理地点龙门县城香滨东路7号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2016年)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登记,监督管理其名称的使用,保护其名称权。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2016年)第十条第三款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
    2023-05-28
    212人看过
  • 基金会注销登记须知
    一、基金会注销登记条件(1)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2)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3)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4)已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了清算组织,完成了清算工作。二、基金会注销登记所需材料(1)注销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3)基金会清算报告书。三、基金会注销登记程序、期限(1)申请;(2)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审查与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
    2023-04-14
    358人看过
  • 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5)有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要的活动场所及设施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1)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3)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4)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提交申请材料:(一)登记申请书(包括举办者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情况,申请登记理由等,原件1份;另需附举办单位登记成立的证书复印件或举办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023-03-03
    273人看过
  • 肇庆端州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办理有哪些要求
    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成立申请: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有必要的场所。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变更申请: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15条,审批条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及业务范围变更。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注销申请: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16条,审批条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其它原因需要注销的。
    2023-05-11
    227人看过
  • 哈尔滨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条件与材料
    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联系电话办理条件持有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文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所需材料1、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的文件;3、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5、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下列事项的,还应提交相应材料:——住所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开办资金增减的,出具变更后的验资报告;——业务范围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的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的,提交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
    2023-05-30
    139人看过
  • 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及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一般而言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取销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执法行为。一般而言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包含哪些,注销登记办理应提交哪些材料,本文为您介绍。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有哪些国税局办理国税注销税务登记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注销登记申请;(2)注销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原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登记正本、副本和登记表);(4)《发票缴销登记表》;(5)所持有《发票领购簿》、《发票领购簿》及未使用完的各类空白发票、收据;(6)《取消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地税局办理注销地税税务登记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纳税人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相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2)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的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3)原税务登记证
    2023-06-09
    96人看过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有什么内容?XX民政局:我们申请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1、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2、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3、已经有开办资金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资金性质是(是国有或者非国有,二者比例?)4、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社会大众都知道能够找到的具体地址〕,性质是(自有或者租用、借用)5、申请登记的〔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行(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劳动民政、法律服务或者其他),其性质是(必须载明是否是利
    2023-04-13
    499人看过
  • 苏州营业单位注销登记指南
    一、苏州营业单位注销登记指南权力编码:JS050000GS-XK-0003许可主体: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事项性质:许可设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件类型:即办件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早9:00~晚17:00二、所需材料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4、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的撤销分支机构核转函(在我省登记的企业法人,撤销本省区域内分支机构无需提交)。5、营业执照正、副本。6、非法人分支机构公章。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刻制公章的提交由企业法人出具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刻制公章的证明。7、注: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刻制公章的,材料中需要加盖非法人分支机构公章的,可以由企业法人代章。
    2023-05-11
    384人看过
  • 十堰单位变更(注销)登记业务
    所需资料单位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的,所需资料为:①“单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名称变更批准文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或原单位名称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②“单位”为企业的,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或原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③《单位变更(注销)登记表及电子版。单位办理注销登记的,所需资料为:①单位主管部门批文原件与复印件,或法院判决(裁定)书原件与复印件。②《单位变更(注销)登记表。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2023-05-10
    97人看过
  • 博罗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办理地方在哪
    一、办理地点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民政局窗口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2016年)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登记,监督管理其名称的使用,保护其名称权。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2016年)第十条第三款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05-28
    333人看过
  • 吴忠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吴忠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书4、章程5、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交原件(须前置许可的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等)6、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二、吴忠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3、承办人提出意见,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实地考查、审核。4、负责人审核5、分管领导审定6、制作决定文件及证书并送达申请人三、吴忠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
    2023-05-18
    19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你好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业务主管单位对筹备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章程、资金、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同意登记的证式文件。 2.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要符合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准确反映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其组织机构应当与成立的宗旨、所承担的业务及本单位的规模
    • 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将6-11月的所有收支进行分类汇总,只做财务报表,在11越做纳税申报时一并申报即可。
    • 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及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2
      注销登记的办理单位有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 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 民办非企业单位税务注销怎么写会决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0
      前辈,请问你办好了么分享下流程和需要的资料吧,我也要办理。
    • 非企业单位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民营非企业公司的处理条件如下:1、经业务主管公司审查同意,有正式文件批准2、有规范的名称,名称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的《民营非企业公司名称管理暂行规定》3、必要的组织机构4、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员工5、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合法财产,其合法财产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设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所规定的最低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