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指定管辖法律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20:42:56 288 人看过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由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实践中对于管辖有异议后指定管辖的案件,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1、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该公安机关移送相应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是被指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报请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与该市中级法院协商后,中级法院指定该市某基层法院管辖,并通知与中级法院对应的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再通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

一、异地自首会关在当地拘留所吗

到犯罪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自首时,公安机关审查有犯罪事实的,需要羁押时,会将当事人羁押在当地看守所,不是拘留所,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会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并根据办案需要抄送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同时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涉案财物以及案卷材料等移送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

对指定管辖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无法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辖地的,应当在宣布拘留后立即将其送抓获地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到达管辖地后,应当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二、刑事诉讼法案件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审判依法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但这种决定必须在下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宣判之前作出,并应当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例如,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虽有管辖权,但不宜审理此案,自行审理更为适宜而决定提级管辖。

2、基层人民法院将自己受理的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这种移送管辖可以区分为应当移送和请求移送两种情形。应当移送的情形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请求移送的情形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1)重大、复杂案件;

(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关于请求移送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5条第3款规定,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3、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7条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入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4、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6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5、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6、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又向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重新提起公诉的,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情况层报原第二审人民法院。原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决定将案件移送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在指定管辖的程序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指定管辖案件的审理期限,自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收到指定管辖决定书和有关案卷、证据材料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指定管辖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协商指定管辖期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是没有协商规定的,如果多个法院都有管权的,由最被受理的法院管辖,或者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2023-06-14
    61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刑事诉讼的移送管辖法律规定
    一、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二、刑事诉讼移送管辖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立案管辖立案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之间受理或侦查刑事案件时在职权范围上的分工。1、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主要是指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2023-03-04
    120人看过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不能明确的确定管辖法院;依法几个机关都有权管辖,经过协商后仍然没能确定管辖机关;因客观原因或者是紧急情况,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来确定案件的管辖。一、刑事案件指定管辖条款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由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实践中对于管辖有异议后指定管辖的案件,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1、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该公安机关移送相应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是被指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报请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与该市中级法院协商后,中级法院指定该市某基层法院管辖,并通知与中级法院对应的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再通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二、怎样确定该网络侵权的法院管辖权网络侵权案件法院管辖的确定: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
    2023-03-01
    3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实际上也是赋予行政机关在处罚管辖上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适应各种错综复杂的处罚情况。它对解决目前处罚管辖存在的重复管辖或者空白等问题很有意义。上级机关指定一级机关对某一处罚行使管辖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具有行政行为一般特点,适用行政行为的一般规则,因此,指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按行政行为的程序作出指定的决定。也就说,上级机关行使指定权时,要依法作出指定决定,制作指定决定书。否则,难以分清决定者与被指定者的责任,也使被指定者行使管辖权失去法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所谓发生管辖争议,是指两个以上的机关或者组织在实施某一处罚上,发生互相推诿或互相争夺管辖权等现象。形成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许多行政机关的职权不清,
    2023-06-06
    284人看过
  • 能指定法院管辖吗
    仲裁协议无效
    一、能不能指定法院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我国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指定管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民诉法第37条第一款之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里的特殊原因既包括某些法律上的原因,如全体审判人员被当事人申请回避,也包括某些事实上的原因,如因战争、地震、水灾等使该地区的人民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另一种是民诉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里的管辖争议发生在法院之间,包括两类情况:1、为积极争议,即法院之间争管辖权;2、为消极争议,即两个法院之间互相推诿,谁也不愿管辖。由此审判实践中普遍认为:只有下级法院才有权提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而起诉人不享有提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二、起诉人能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吗我
    2023-04-27
    306人看过
  • 刑法294条第三款谁管辖
    刑事责任年龄
    不管是什么样的刑事案件都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一、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企业、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妇联、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虽在国家机关工作但没有从事公务的人员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窝藏、包庇罪等治罪科刑。所谓国家机关,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二、组织黑社会罪定刑标准
    2023-03-02
    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指定管辖是指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案件的重大影响,为使案件得到公正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或者下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由上级法院决定其管辖权的制度。刑事指定管辖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跨行政区划的案件、重大复杂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 更多>

    #刑事指定管辖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刑事管辖,刑事管辖法律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0
      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审理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管辖一般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特殊管辖;普通管辖进一步分为等级管辖、区域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
    • 指定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实际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地震、洪水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法律原因,如被诉法院的法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法官自行回避,不能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上述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合适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所谓的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争夺。一般情况下
    • 专属管辖指的是哪条法律?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1
      专属管辖的意思是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的特质。
    • 指定管辖说明什么是指定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30
      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必须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指定其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
    • 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法律有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2
      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对此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