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是怎样的南京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将补发78月份南京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调整南京市201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虽然文件8月底才出台,但会从7月1日起执行,七八月份增发的部分将尽快补发。调整对象为三类人员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2014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2014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职工;2014年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另外,调整和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61841元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统一按照该通知规定执行。201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情况表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月的补足到2628元/月,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月的补足到2474元/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月的补足到2319元/月。伤残等级为五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原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增加伤残津贴。类型等级增加标准(元/月)伤残津贴伤残一级386伤残二级365伤残三级344伤残四级323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配偶171工亡职工其他供养亲属抚恤金129护理费: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577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061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54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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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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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待遇提高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7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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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提高保险待遇标准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为了提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近日商洛市按照规定调整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范围为2009年9月30日(含9月30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伤残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1—4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按照每人月增加120元的标准调整,5—6级按照每人月增加100元的标准调整。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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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目录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在职工因工受伤的时候能够转移一定的风险。那么你知道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有哪些吗?先了解了赔偿项目,才能进一步了解赔偿标准的问题。本文就这个问题做具体阐述。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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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待遇标准上调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6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 (1)2017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 (2)2017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 (3)2017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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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工亡待遇标准2022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