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完毕可以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14:20:48 443 人看过

一、合同履行完毕可以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变更的情形分别有: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出现可撤销事由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变更;合同出现法定无效事由时,请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可以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有什么

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如下: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并且互为对待给付;

(二)须对方未为履行债务或未为发行债务之提出;

(三)须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对方之对待给付为可可以履行。

在适用的范围上,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之抗辩权首先必须是善意的(即对方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性质严重,足以使己方义务履行的安全性受到威胁,有致己方履行义务之目的陷于落空之虞。这种不履行行为可以是完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部分履行,但必须是有重大瑕疵的。只有在上述情况下,同时履行抗辩权方可以适用。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在什么情形下合同是不可以继续履行

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形如下: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可以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

3、履行费用过高,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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