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共同保证人的多重追偿权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8:22:53 239 人看过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

(1)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2)因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免责;

(3)须保证人的履行没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一、如何追偿连带清偿责任

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二、共同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共同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共同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份额承担担保责任,即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时,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那么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共同保证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份额,那么,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即各保证人对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都负有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保证人要求履行全部清偿责任。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时,保证人内部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按其内部约定的份额分担,没有约定的,应当依据公平的原则平均分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共同保证人相关文章
  •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
    2023-04-25
    238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起诉条件
    一、连带保证人起诉条件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根据以上法条可以断出:在连带责任保证案中,原
    2023-05-03
    232人看过
  • 什么是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要件
    一、什么是追偿权?追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对被行政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予以赔偿之后,对于有过错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追回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利。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行政机关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实施致害的行政侵权行为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心理状态。当第三人的过错导致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失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行使追偿权追偿。二、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要件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要件有: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3.保
    2023-06-07
    198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是担保人吗,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一、连带责任保证人是担保人吗保证是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人是不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担保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
    2023-06-22
    158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权分类
    (一)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在担保实务中,保证是最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而连带责任保证又较一般保证普通适用。连带责任保证是通过保证合同设立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由于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即在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中,债权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债权人只享有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只承担代偿责任的义务,而且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上述不对等关系的存在,使得许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在债权人行使权利时,往往感到无能为力,只能向债权
    2023-06-25
    159人看过
  • 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
    1、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按份共同保证中的按份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份额,该约定对债权人有约束力。2、连带共同保证(1)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2)连带共同保证的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解释1】连带共同保证的连带是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解释2】某一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向主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有权要求其他保证人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解释3】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
    2023-03-14
    500人看过
  • 连带共同保证问题
    20、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上面的意思中“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这话说的是不是有点模糊?看下面这个例子:(06年葵花题173页19题)甲欠乙100万,丙、丁为保证人,后甲到期不能还钱,若丙应乙的请求偿还了100万丙有哪些权利?答:丙可向甲追偿100万;丙也可要求丁承担50万,再向田追偿50万;丙也可以先向甲追偿50万,再要求丁承担50万;丁承担50万后,可向甲追偿50万。从这个题目中看,根本没有必要规定“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因为三者间是连带责任,先向谁要求都是一样的,反正最后都是向甲追偿
    2023-04-30
    297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是否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司法注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的地位相同。债务人承担的和保证人担保的债务系同一债务,债权人在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权利时不分先后次序。在债权得不到清偿时,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究竟是分别起诉,还是一起起诉,在于债权人的选择。虽然保证人和债务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但并不等于债权人对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这两个诉讼仍然属于可分之诉。因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和对保证人的债权请求是各自独立的,相互没有依赖性。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承担责任上也是各自独立的,不相互为条件。司法解释肯定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是因为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连带债务人关系,合并诉讼
    2023-06-26
    88人看过
  • 不起诉连带共同保证人吗
    连带共同保证人
    一、不起诉连带共同保证人吗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鉴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各共同危险行为人内部承担均等赔偿责任,对于被侵权人则承担连带责任。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无意思联络的分别侵权行为是指每个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之前以及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没有与其他行为人有意思联络,也没有认识到还有其他人也在实施类似的侵权行为,其每个个体所实施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被侵权的全部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二、保证责任承担方式连带共同连带保证。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为连带责任保证,多个保证人之间也为连带共同保证,因此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也可以请求
    2023-05-06
    253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吗
    要先向债务人追偿,剩余部分再按约定向其它保证人追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民法典中连带责任有办法解除吗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是可以解除的,例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权利人免除责任人责任等情形时,连带责任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
    2023-02-23
    181人看过
  • 保证合同里的连带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被称为保证人的他人得为承诺者承担债务,债权人往往要求这样做,借以获得更大的保障。1、一切债务,无论是以要物、口头、书面或诺成的方式缔结的都能有保证人。又保证人所担保的,不问是市民法上的债务或自然的债务,均不重要;因此,任何人对第三人或对奴隶的主人,得就奴隶基于自然债务应对接受保证人为给付之物,担任奴隶的保证人。2、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3、债务的保证得发生于主债务之先或之后。4、如有多数保证人,无论人数多少,每个人都就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得向其中任何一人请求全部清偿。但是根据哈德里安帝的批复,债权人必须对在诉讼时有支付能力的保证人分别提出请求。因此,在诉讼时保证人中有人无力支付时,其负担即落在其他保证人身上。但若保证人中一人向债权人为全部清偿,而主债务人无力支付,则损失由该保证人一人负担;这是他咎由自取,因为他本可以根据哈德里安帝的批复,主张对方的诉权仅限于他自己应负责
    2023-06-08
    357人看过
  • 民法典中追偿权都有连带责任吗,保证人追偿权范围
    一、民法典中追偿权都有连带责任吗并不是所有追偿权都有连带责任的,例如担保物权的担保人以担保财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以担保财产价值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保证人追偿权范围(一)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
    2023-04-18
    339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追偿权如何行使
    一、连带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可以向其他连带保证人主张在债务人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2、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担
    2023-03-17
    461人看过
  • 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止条件是什么?
    一、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中止条件是什么?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从债务诉讼时效也随之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二、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
    2023-06-01
    10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 什么是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
      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 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的先后顺序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9
      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的先后顺序: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 2022年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判决书中明确保证人的追偿权,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则可以依据生效判决,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判决书中未明确,则应当另行起诉,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开始起算。
    • 如何认定保证人或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4
      认定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追偿权的方法: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超出其保证范围的,保证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还享有追偿债务人的权利。
    • 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可否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国《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则进一步指出: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