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男孩翻窗坠亡赔偿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4:23:27 251 人看过

6岁男孩小睿凌晨翻过出租屋窗台坠亡,家长认为窗台高度不达标将房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万元。不过案件一审中,家长由于不能证明男孩是在出租屋坠亡的,被判败诉。目前,家长已经收集更多证据并提起上诉。

料理完小睿的后事后,母亲张某芳发现窗台高度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要求,而且房东没有在窗户外加装防护措施,她认这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于是,张某芳将房东陈某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万元。

目前,该案一审已经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张某芳的诉求被法院驳回,原因并非窗台高度不达标,而是她不能证明小睿是从出租屋43号楼410房坠亡。

法院认为,张某芳如果要房东承担赔偿,必须要证明三个事实:一小睿生前住在410房内;二是小睿的居住是合法的;三是小睿确实从410房窗台坠亡。

房东陈某坚在庭上拿出张某芳租住的410房《住宅合同书》,合同书显示签字的不是张Z芳和张某芳姐妹,而是张某。陈某坚认为,合同书上名字不一,这证明小睿住在那里是不合法的。

张某芳回应,张某两字虽非真名,却是她的亲笔签名。但是张某芳未能当庭提供确切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芳庭上未能证明张某与她之间的真实关系,因此不能证明小睿有合法居住于410房的居住权,另外小睿的死亡证明书和派出所笔录只能证明其死亡事实,无法证明他是从410房坠亡。因此,东莞第二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称张某芳提起本案诉讼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驳回了张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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