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5、《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99号)
二、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有哪些流程
1、申请人向设区市部门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受理
3、审核办理
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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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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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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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转移如何办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5失业保险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转移地失业保险经营机构应当向转移地或员工发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书。转出公司和员工在发行证明书后60天内向转移地经营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手续,自转移地停止支付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移地经营机构认定的支付基数支付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收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者关系转移,在市行政区域内跨越统一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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