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全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8:18:31 275 人看过

一、法院保全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法院保全车辆并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法院保全车辆是属于司法措施,目的是保证法院的判决能顺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

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2、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

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

3、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4、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5、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6、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对法院来说,采取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时限。

法院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但“立即”如何理解,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并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而是司法行为。

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保全车辆,其目的是保障法院的判决能顺利执行,保障申请人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2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被告有一辆车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被告有一辆车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就应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进行,包括被告的银行账户冻结,判决书下达十日内原告与被告都没有提起上诉那被告人就要在判决书上的最后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如果逾期不赔或者是擅自转移财产那时才可以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一、恢复强制执行后多长时间能立案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023-06-24
    149人看过
  • 新冠隔离治疗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一、新冠隔离治疗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新冠隔离治疗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隔离治疗是属于强制措施,所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二、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病毒感染都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
    2023-06-06
    113人看过
  • 法院查封车辆多久会被强制执行?
    法院查封车辆不得超过一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一、查封房子有三年半法院查封期怎么办?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二、诉讼保全的时效是多久?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保全就出的方法有: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
    2023-02-27
    159人看过
  •  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被告的车辆?
    这段内容讲述了当被告拥有一辆车时,在民事案件中,法院无法强制执行该车辆。如果原告和被告在十日内均未提起上诉,被告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最后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若被告逾期不赔或擅自转移财产,原告方可向法院申请采取相应措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被告拥有一辆车,这意味着法院无法强制执行该车辆。一旦法院受理此案,被告应向法院申请采取以下措施: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下达判决书。如果原告和被告在十日内均未提起上诉,被告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最后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若被告逾期不赔或擅自转移财产,原告方可向法院申请采取相应措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被 告 拥 有 一 辆 车 , 如 何
    2023-09-04
    496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一、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
    2023-04-04
    118人看过
  • 行政案件扣押属于强制执行范围吗
    扣押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的是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而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种类之一。一、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
    2023-04-03
    338人看过
  •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车辆原车主未过户能执行过户吗
    一、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车辆原车主未过户能执行过户吗可以凭法院判决书,申请办理单方过户手续,《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二、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当今社会中,欠人钱财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一现象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有效治理“老赖”,最
    2023-06-06
    7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合理的行为吗
    一、《行政强制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合理的行为吗?《行政强制法》中对于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合理的。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
    2023-03-29
    462人看过
  • 法律规定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一、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一)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二)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三)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强制执行除由行政机关实施外,主要由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而实施;而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实施。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2023-06-25
    367人看过
  • 取缔行为属于行政强制吗
    一、取缔行为属于行政强制吗取缔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2023-04-20
    451人看过
  • 阻碍行政强制执行是属于妨碍公务吗?
    妨碍公务,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此罪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一、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
    2023-03-26
    21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吗
    不是所有的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可以自行强制执行,无须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不予受理。《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并没有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而是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是立法者的原意,法律赋予某些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行权的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效率,迅速执行行政决定,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前要催告么行政强制执行申请前要催告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
    2023-08-05
    449人看过
  • 责令召回的性质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其中没有责令召回,所以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责令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可以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或采取其他避免危害发生的措施:(一)食品生产者故意隐瞒食品安全危害,或者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而不采取召回行动的;(二)由于食品生产者的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的;(三)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生产者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按照规定发出通知。食品生产者应当同时按照规定制定食品召回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报国家质检总局核
    2023-06-17
    403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权属于法院吗
    夫妻一方有民事赔偿,法院会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内财产如果没有约定,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即使执行有民事赔偿的一方,也属于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冻结和划走,是法院在执行中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夫妻无民事赔偿的一方也只能配合。哪个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法院出具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刑事案件的涉财产部分等是由一审法院进行执行。特别要在这里说一个特殊的文书,即法院出具的支付令,是由作出支付令的法院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执行。2、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应当由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3、具有强制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里的有管辖权指的是按照案件的级别管辖在进行确定。每个地方的受案诉讼标都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当地的为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
    2023-07-07
    6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执行属于行政效力范畴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8
      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哪些行政行为属于强制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1
      进行行政强制执行一共有三类方法,第一类是对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强行划拨、退还),第二类是对人身进行强制执行(强行拘留、传唤),第三类是对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这种方式比较少见的。
    • 违停车辆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违法停车按违法停车处罚措施告知单上注明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罚, 一、处罚标准 1、依据《交通法》90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下罚款,一般是100元。 2、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附件1的规定,记3分以下,一般不记分。 3、拖车费用。 4、停车费用。 根据《行政强制法》上述第3、4项费用应当由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承担,但是很多地方的现实是转嫁到了违法者头上。
    • 法院强制执行, 属于什么类型的行政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6
      强制执行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主要采用警告、罚款、没收财产、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和行政拘留等手段;行政强制执行采取代执行、罚款、强制征收、直接强制等手段。因为行政处罚是一项义务,所以当行政处罚难以执行时,仍然需要以行政强制执行为后盾。
    • 强制传唤是否属于行政执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5
      强制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