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债赠与房产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2 18:20:40 261 人看过

1.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赠与房屋的,房屋赠与行为无效;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房屋赠与行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主体如何确定

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权纠纷主体的原告按以下方式确定:

(1)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撤销权。

(2)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

(3)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示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撤销之诉的被告按以下方式确定:

(1)兼有给付之诉时,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

(2)仅撤销债务人之行为者为单独行为,以债务人为被告。

(3)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为被告。

(4)兼有财产返还,则单独行为以债务人及受益人为被告,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及最后恶意之受让人为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房产不满两年赠与有效吗
    可以。只要是有完整的所有权证书,就可以办理赠与。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对夫妻房产赠与有效吗?夫妻间赠与房产有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问题,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侵犯其他人的权益,该约定对夫妻双方都有效。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二四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023-07-22
    245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在当事人就房产的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合同就生效了。但是房产赠与合同生效不等于房屋就已经属于受赠人了。房产以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产还不属于受赠人,只不过是赠与合同赋予了赠与人办理过户的义务,以及受赠人取得房产的权利。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房产赠与才算真正的完成。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房产需要登记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在房屋过户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二、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因此要是当事人进行了房屋赠与而没有具体签订书面合同的话,那么这时的房屋赠与行为一般是认定为无效的。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023-05-03
    496人看过
  •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债权行为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债权行为有效吗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债权行为有效,除了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三种情形以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赠与和转让意思相近,而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合同债权不可以赠与,在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民法典合同债权是可以赠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赠与的特征1、债权赠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
    2023-06-19
    114人看过
  • 债务人欠债还要赠与房产法院判决撤销赠与行为
    欠债15.6万元迟迟不还,还要将20余万元的房子无偿赠予未成年的儿子。经债权人提出请求,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认为此项赠与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他人利益,应当予以撤销。据余姚市法院祝文权介绍,债务人黄某和吕某原系夫妻,2003年1月,黄某与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吕某作为其儿子的法定代理人亦在合同上签字,前后共计支付房款20余万元。2003年12月,黄某向毛某借款15.6万元。2004年6月,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上面载明房屋所有人为黄某和吕某的未成年儿子黄某某。2007年1月,毛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和吕某归还欠款15.6万元,法院依法支持了毛某要求黄某和吕某共同承担欠款的诉讼请求,并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判决生效后,黄某和吕某迟迟不肯履行相应义务,归还欠款。毛某认为,黄某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其尚无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的儿子名下,实际上是无偿转让
    2023-06-10
    283人看过
  • 为躲债转移财产父赠房行为无效
    白先生开了一家销售油漆商店,因经营不善,欠了油漆厂家26万元的债。油漆厂家派人跑断了腿找白先生要账,可白先生一次次地逃脱了厂家的追账。白先生的钱是没有,但他还有一套一百平方米的房产。为躲避法院执行财产,白先生以最快的速度在10天之内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转移到了其女儿的名下。厂家一听说白先生将房产进行了转移,慌了神,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怀柔区怀柔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白先生将房产转移给女儿属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无论白先生是否存有恶意,油漆厂家都有权申请撤销该行为,油漆厂家对此主张自己的权利完全合法。由于白先生除了一套房产外再没有可供法院执行的财产,因此白先生将房产转移到女儿名下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使油漆厂家的债权无法实现,26万再也无处追回,使油漆厂家蒙受损失。因此,油漆厂可以起诉,申请撤销白先生转让房产的行为。
    2023-06-01
    376人看过
  • 赠与房产协议需要公证吗,赠与房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赠与房产协议需要公证吗赠与房产协议是需要公证的。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处应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程序,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这项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赠与公证应当由赠与人居住地或赠与房产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进行受理,当然,房产的赠与也能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权发生转移前,可以无任何理由的撤销赠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二、赠与房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赠与房产协议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2023-06-27
    18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房产赠与合同有效吗房屋赠与后反悔效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9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债务人为逃债将房产赠与继女,债权人应如何维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6
      这属于无效赠予。赠予行为发生在债务之后,且受赠人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予合同即可。
    • 二婚继女将房产赠与债务人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4
      债务人为逃债把房产赠与继女赠与合同,如果认定为虚假的意思表示,那么是无效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
    • 房产遗赠给情人此赠与行为能否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27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赠予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名为赠与实为购买的房产赠与人有权收回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约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