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徐xx性别:女,民族:汉族,年龄x岁,地址:市区18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因申请人徐某某诉xx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具体行政行为(“x规选字(2002)14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违法和撤消一案,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如下证据:
1、xx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x土交字[2002]第03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2、xx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x土交字[2001]第03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3、xx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x规地[2002]第122#土地征用文件。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起诉被告xx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xxxx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确认“x规选字(2002)14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违法,并请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纠纷一案,涉及到上述申请事项的3份证据。这3份证据对本案的判决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申请人的代理人先后到xx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和xx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调取证据,均被拒绝。前者的理由是其非国家行政机关,没有信息公开的义务;后者的理由是相关档案已经被借走。后者档案管理人员确认:申请人的代理人出示的“x规选字(2002)14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上的档案号:“x土交字[2002]第030号”系《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编号,且该处存有该证据;同时,明确表示此“档案号”并非该局档案的编号,该局的档案号全部是以字母开头。另,xx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中出现“档案号:x土交字[2001]第030号”也同理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编号。上述《审批表》中还提到了xx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x规地[2002]第122#土地征用文件,系审批依据之一。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申请事项所列之证据。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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