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对发票的影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4:02:48 445 人看过

需要负法律责任。1、证明经办人收了款,收款的具体情况如收据上所写。2、经办人只对单位承担责任,不对外承担责任,故如果挪用,占用,侵吞,单位有权追偿,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经办人所在单位对于收据,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发票背面签字规定样板

会计记帐应遵循反映事实的原则.发票是原始凭证,必须做到:1、发票签字是指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或法人)审批签字。2、发票签字可以在正面签,也可以在反面签,没有固定的格式。如果为了规范,最好刻一个长条章,刻上: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在这几个人名右边留出签字的空格。报销时,在发票后面盖上章,分别让他们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开具红字发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精神,受票方取得货运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运费部分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由受票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单》审核无误后,签发《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然后,受票方持《通知单》要求承运方开具红字运输发票。如果原发票是由税务机关或代开票中介机构代开的,则由承运方负责到原代开方办理开具红字运输发票事宜。但在开具红字发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如果开票方(指自开票纳税人)和受票方均未记账、货运发票全部联次可以收回、同时代开发票单位代扣的税款也未入库的,应对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后封存,不再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开具
    2023-06-07
    217人看过
  • 房产转让协议上签字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地产转让协议注意事项: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二、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是否与提供的材料一致正确;三、房地产所有权是否清楚,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者其他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不得转让范围;四、受让人是否可以按规定转让房地产;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设定了抵押权;六、买卖出租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买卖共有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赡养协议和房产转让协议的内容相同吗赡养协议和房产转让协议可以一起写。但需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获得老人同意,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订立的协议,止呕药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即可自成立时生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3-08-16
    280人看过
  • 建设工程发包问题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建设工程发包问题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1、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人为了贪图便宜、省事,发包人可能会随意的把小工程给个没资质的包工头做,但这种发包给不具有资质施工队的行为是违法的,发包方面临着各种风险。(1)质量风险:工程虽小,但关系到质量就是个头疼的事,双方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发包方就不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只能请求对方赔偿实际的损失。(2)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风险:没资质的承包方往往存在着资金实力弱、技术不强的缺点。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发包方虽然有权拒绝付款,但若因此导致承包方发不了工资,发包方需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这时发包方会面临着该笔债务沦为坏账的风险,难以收回。(3)被罚款的风险:发包给不具资质的承包方,单位将会面临高达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2、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发包人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给承包方提供必要的
    2023-04-02
    249人看过
  • 企业在起字号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在起字号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英文字母、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2、允许名称中使用多个行业用语,可以在行业用语中使用“和”、“及”等字样。3、申请不使用行业用语的名称,或者使用“实业”、“发展”等作为行业用语的名称应符合该字号与同一登记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的要求。(取消了需达到注册资本5000万,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条件。)4、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应符合只要该字样是行业的限定语,即可予以核准,不受具体行业限制。5、在企业名称前冠以“国际”字样的,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名称中可以不使用字号:(1)经政府或相关部门许可或授权,所从事的主要行业为公共性垄断行业的企业;(2)经国务院、省政府或设区的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企业;(3)原
    2023-05-02
    54人看过
  • 会计处理发票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会计处理发票需要注意的问题:1、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2、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如何进行处理【问题】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取得几份发票存在疑问,企业已列入成本,并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经发函到开票方税务机关调查,现收到回函证实该业务、付款均真实,只是开票方开具了“大头小尾”发票,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发票内容与该业务、付款金额等均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到开票方换开发票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3-12-07
    147人看过
  • 股票退市后,股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退市后,股东股份的处理方式如下1、新三板交易上市公司退出A股市场,重新申请登录新三板市场的,股东可以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股票交易。在正常情况下,净资产为负的上市公司每周一、三、五可以将股票出售给人民币现钞,净资产为正的上市公司每周一至五可以将股票出售给人民币现钞;2、按持股比例清算:上市公司退市后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按公司股份进行清算,并对股东持有的股份进行清算。什么情况下股能退市股票会退市的情况如下:1、公司可以选择主动退市的,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把公司的股票作退市处理的;2、符合法定情况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股票上市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属于被动退市,法定情况是由《中华人民共国公司法》规定的,只要公司符合其规定,就应当作退市处理,即使公司不愿意退市,也必须按照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
    2023-07-03
    249人看过
  • 现金支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现金支票的用途有哪些
    一、现金支票的签发流程出票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现金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3.领取现金。4.挂失止付:现金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购买支票1.购买支票: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现金支票。2.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签发现金支票时,应用钢笔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笔按排定的页次顺序填写。3.签发现金支票时,出票人必须查验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的余额,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以内,不准超出银行
    2023-06-06
    159人看过
  • 票据转让时需要背书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但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应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票据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票据转让需要注意什么?(一)在应收票据的收回和背书转让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票面金额予以结转;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支付票款的,应于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时,将其转作应收账款。2、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时,应按票面金额结转。如为带
    2023-07-06
    459人看过
  • 与供应商对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对于只提供余额无明细账目的对账资料,不予对账。供应商必须提供最后一次对账以来的全部账目资料;以前从未进行过对账的,必须提供自双方开始业务往来以后的所有账目资料。对于对方因财务决算审计发函要求核对账面余额的,同样应按照上述原则办理。2.对于供应商直接依据其销售部门往来资料而非财务部门账目提供对账资料的,不予对账。双方核对的账目主要应是财务账目,供应商销售部门账目可能与其财务部门账目不符,对账基数存在问题,会给以后的双方清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最后清算以双方财务账目为准。3.对于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前来对账,即使经过企业有权人士签批,供应商的对账资料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对账。因为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我们不太了解其近年来的情况,可能原有企业已解体、改制,现在对账及以后催款都可能系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原企业,可能对账人并不具有索偿权利。
    2023-06-12
    272人看过
  •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集资罪,因此,企业在对外举债中应当避免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因此,根据上面对非法集资的认定,企业在对外
    2023-04-16
    401人看过
  • 发包方和联合体的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方。如果中标联合体内部存在争议,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解决。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与招标方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必须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而不是以联合体中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联合体一方违反合同,买方有权要求任何一方承担所有责任。联合体任何一方均不得与招标方就其内部联合体协议达成协议进行对抗。公司与公司怎么签合同公司与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以下事项: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签订合同说,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二、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是否在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三、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四、想要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提前约定仲裁协议;五、合同中标注双方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六、注意是否有排除对方法定权利,规
    2023-06-30
    413人看过
  •  开发商更改名字的房屋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
    购买更名房可以节省税费,价格相对较低,但需要注意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购买前,需要跟开发商确认房子未网签且开发商配合办理更名手续,并问清楚办理更名是否需要更名费以及具体费用,以避免购买后出现问题。建议购买前多了解,提醒购买者注意风险。购买更名房可以节省税费,价格相对较低,非常具有吸引力。然而,我们需要意识到购买更名房存在一定的风险。尽管有一些成功案例,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购买更名房并非没有风险。不建议购买,若实在想买,提醒几点注意事项。1、更名房相当于购买开发商手里的未经网上签约的房子,要先跟开发商落实清楚,确定房子确实未网签,而且开发商配合办理更名手续。2、问清楚办理更名是否需要更名费,以及具体的费用。确定买的值得。更名房风险有哪些?更名房风险是指在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房屋的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抵押权人等权利人可以要求办
    2023-11-07
    202人看过
  • 行使汇票追索权需要注意哪一些问题
    行使汇票追索权所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有:享有追索权的人必须是合法的持票人;被追索的主体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持票人行使追索权,须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持票人行使追索权,须依法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追索权人可以请求的金额不限于汇票金额等。行使汇票追索权需要注意哪一些问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六条 【汇票出票的效力】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
    2022-07-08
    280人看过
  • 不需要备注的发票备注了有影响吗
    这是没有影响的,但是要求要备注的,是必须要备注的。1.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2.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3.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4.预付卡业务开票必须备注。5.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的必须备注。6.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7.个人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必须备注。一、劳务费发票样本劳务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的应税项目一栏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劳务发票样本里面的主要内容有:税号、收款单位、付款单位(个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行业分类、开票日期、项目、单价、数量、金额、小写合计、大写合计、收款单位识别号、开票人、备注。二、夫妻分居应该怎么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明:1
    2023-06-25
    38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 合同签字过程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签合同时,应核对双方身份证证件,确保签字为真实姓名及身份真实。 有人除了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外,可能还有多个供他人称呼的名字,比如小名、乳名、别名、曾用名等,从法律角度考虑,使用法定姓名之外的名字有引发争议的可能,需进一步证明名字与行为人等同; 2、签合同应当尽量要求正楷、书写清晰、工整。 现在社会流行艺术签名,一个识别不出字眼的签名在法律上又如何明确行为人身份故清晰可识别的签名是法律的必备要素
    • 签订合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为了使签订的合同能够正常履行,不出现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对方有没有资格签订合同。这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一是进行资格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具备法定资格。如果对方是法人,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二是审查签订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有资格。对方如果是法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按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且提供法人经营范围和项目的证明。如果是
    • 房产转让协议上签字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1
      房地产转让协议注意事项: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二、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是否与提供的材料一致正确;三、房地产所有权是否清楚,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者其他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不得转让范围;四、受让人是否可以按规定转让房地产;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设定了抵押权;六、买卖出租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买卖共有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
    •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2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以免引起过错方的警惕,从而隐匿证据。通过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找到了对方同居生活的场所从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尽量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劝说知情人作证。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确定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