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
再审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院依法裁定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项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
本案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即甘肃省XX县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为甘肃省XX。在被申请人关于申请人在嘉定区有经常居住的理由不能成立时,本案由甘肃省XX县人法院管辖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二审法院裁定书认定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在本市嘉定区,所依据是申请人的房产证及2009年3月30日由上海市XX居委会提供的《证明》,但此两份证据根本无法证明上述事实。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裁定认定事实依据的主要证据未经过法庭质证,且二审法院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
综上,在管辖权本来就错误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对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当事人质证,违背法律赋予公民的程序参与权、辩论权,形成了错误的事实判断,进而作出了对申请人管辖异议极为不利的裁定。一个简单的管辖权争议,原审法院于当事人维权成本于不顾,两次审查均不能作出公平公正、理由充分的裁定,这与法院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背离。申请人报着对法律公平、正义的向往,再向您院提出再审申请,望依法实现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此致
XX市高级人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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