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企业资产状况的真实性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已丧失了使用价值或者转让价值、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账面无效资产,凡事实确凿、证明充分的,依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认定为损失,经批准后可予以财务核销。
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积极组织力量逐户逐项进行认真清理和核对,取得足以说明损失事实的合法证据,并对损失的资产项目及金额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和认定。对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企业应当逐项作出专项说明,承担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重点予以核实。
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虽取得外部法律效力证明,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或者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明的有关资产损失,应当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后出具鉴证意见书。
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当认真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一步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分类排队,进行认真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者能收回残值的,应当积极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企业清查出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引起的资产不实,不属于资产损失的认定范围,应当由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差错更正办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出相关意见后自行处理。
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互相往来款项、投资和关联交易,债务人核销债务要与债权人核销债权同等金额、同时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国有资产损失认定标准
国有资产损失认定标准: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十一款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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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鉴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因交通事故受伤,交通队裁定对方负全责,评估机构认定估价200元,但是现在表已经无法修理了,呈报废状态,可是在今年买的时候表的价值是1000元,请问各位老师怎么办呢怎么样才能得到1000元呢得不到1000元没关系,只要比200多就行,因为无法修理啦,那我能不能请求鉴定复议呢,申请此表报废~~(1)我想告诉你,评估机构的200元评估报告只是证据的一种,所以不能进行鉴定复议,但只要你有充足的证据,是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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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鉴定的原则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0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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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损失确定的原则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4竞业限制的损失可以参照实际支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赔偿金额进行界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违约金的竞业限制应遵循保证公平合理的原则,并根据最终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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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损失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1首先是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坚持损失补偿原则能真正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同时也维护了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对被保险人而言,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及时的补偿,生产生活能及时得到恢复;对保险公司而言,其权益也通过损失补偿的限额得到了保护。其次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损失补偿原则中关于有损失则赔偿、无损失无赔偿的规定,还有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补偿总额不能超过其损失总额的规定,都可以防止被保险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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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损失补偿原则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2保险补偿的原则是经有关法律确定的,它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保险合同订立以后,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而产生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二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恰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未出险前的状况,即保险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