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一是在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不得免责,这一点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都有规定。二是在一般过失情况下免责条款的效力。责任是否免除取决于权利人的意思:权利人主张责任的实现,法律坚决支持;权利人同意免除责任,法律也予以尊重,除非该同意是不真实的。
2、依据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产生的基础是合同风险,尤其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生产日益集中,科技高度发达,合同风险也随之增大。因此,由合同双方通过免责条款来对合同风险进行分配是必不可少的。这种免责条款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法律都承认其效力。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达成免责条款,就风险进行分配,只要双方出于自愿,这些免责条款就是有效的。
3、依据当事人的身份及地位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首先,免责条款是随着格式合同的大量出现而暴露出问题的,如果免责条款的提供者是具有雄厚实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那么,相对人接受免责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程度就较低,对免责条款的认定就应从严。但不管怎么说,免责条款提供者的地位仍是判断免责条款效力的重要因素。
4、依据违约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与违约紧密相联,只有违约,才有责任的承担问题,免责条款才能发挥作用。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免除责任,但不能约定排除违约,因为违约是法定的,是否构成违约要依据法律来确定。但同时,违约责任也不是全部都可以免除的。这要看违约的程度,也即违约是否构成了根本性违约。
5、依据免责条款公平合理性条件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这里所说的公平合理是指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免责条款的情况下,是否公平合理。认定是否公平合理,应从两方面考虑:一方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这就是说要考虑双方交易地位的强弱、相对人是否有机会与其他人订立不附加此类条款的合同、相对人是否是在受到诱使的情况下同意接受该条款、相对方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条款的存在和范围等。另一方面,条款是否对一方显失公平。这就足要考虑条款所排除的责任性质和范围、条款制定人的经济实力以及履约的可能性、相对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及是否投保等。
6、依据标的物的性质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在以标的物的性质作为判断标准时,影响判断结果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意思标的物是否为日常生活必需品或必要服务;二是标的物是否具有可替代性。如果相对人自愿购买该标的物,则其自愿接受免责条款的小实作常明显,对该免责条款有效性的认定也可以从宽进行。
7、依据是否限制合同相对人的权利来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根据契约正义的要求,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应当是对等的。如果合同使用人规定了限制相对人权利,尤其是履行抗辩权和要求赔偿权利的条款,则属于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于此种条款,应当规范其效力。
-
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认定,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
269人看过
-
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免责条款无效怎么认定
254人看过
-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免责条款无效怎么认定
54人看过
-
无效的免责条款到底该如何认定?
281人看过
-
免责条款该怎么确认无效
445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193人看过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
免责条款怎么确认无效?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2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一)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无效; (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怎样的无效合同规定免责条款无效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6一、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我国规定了下列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二、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有哪些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
-
免责条款如何认定一般免责条款有效性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9免责条款满足以下条件时,认定其有效性 一、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义。 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行为,威胁一方制定免责条款。 三、免责条款内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四、免责条款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和风险。 五、如果是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方应尽说明义务。也就是订立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
-
哪些是无效的免责条款?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8以下免责条款归于无效: 1、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
合同条款有无效免责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7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