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清算被注销股东不当然成为被执行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10:32 358 人看过

——上海一中院裁判陈志坚、陈爱华不服执行裁决申请复议案裁判要旨主体变化的事实发生于执行程序启动之前,但系生效法律文书作出之后的,由执行机构裁定变更其权利义务继受人为执行主体;申请执行人以公司注销未履行清算义务为由申请变更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主体的,执行机构仅在股东无偿接收公司财产或者股东明确承诺承受公司的权利义务的情形下,有权裁定变更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案情2005年11月29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松民一(民)初字第41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上海天星健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天星健公司)返还上海天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天悦公司)2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260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由于天星健公司未自动履行判决义务,2006年6月26日,天悦公司向松江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天悦公司以天星健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股东在注销清算报告中承诺承担责任为由要求变更其股东陈爱华、陈志坚为本案被执行人。松江法院经听证审查查明,天星健公司于1996年10月30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公司股东为陈爱华、陈志坚。2006年5月8日,公司两股东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了天星健公司注销清算报告,两股东在该清算报告中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2006年6月21日,天星健公司被工商部门准予注销登记。裁判松江法院审查后认为,作为被执行人的天星健公司注销后,其主体资格不复存在。鉴于其在注销时首先约定了企业的债务承受人为两股东,其次公司原有资产已被两股东清理完毕,导致本案无财产可供执行,故裁定天星健公司所负债务由两股东负责清偿。裁定后,两股东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海一中院经审查后,通知:松江法院就天星健公司注销时的财产状况等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对本案作出处理。评析本执行裁决案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本案被执行主体注销的事实发生在执行程序启动以前。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至申请执行前,主体发生分立、合并、撤销、注销的,应否由执行机构裁定变更执行主体?此外,实践中主体变化的事实发生在诉讼阶段,而生效判决没有对诉讼主体作出相应变更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此时如何处理?二是申请执行人以股东未履行法定清算义务即将公司注销、股东在注销清算报告中承诺承担责任为由要求变更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否及如何处理?这两个问题关系到执行机构与裁判机构的职能分工、执行裁决程序的审查范围。一、主体变化情形下执行机构裁定变更执行主体时间节点的把握对于主体变化情形下执行机构变更其权利义务继受人为被执行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七十一条至二百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八十三条虽有规定,但如何理解民诉法适用意见第二百七十一条至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执行中”,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尽一致。一种观点认为,仅被执行主体变化的事实发生在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机构才办理,发生在执行立案之前的,执行机构均不应办理。第二种观点认为,“执行中”是指执行中发现,因此无论变化的事实发生在何种阶段,执行机构均应办理。第三种观点认为,被执行主体发生变化的,执行机构是否办理,应当视原告起诉时是否提供了主体身份资料而定。原告起诉时没有提供被告身份资料的,应当由原告承担由此而导致的风险,另行诉讼追究责任;原告起诉时提供了被告正确的身份资料,但是之后被告发生变化的,原告无过错,应当由执行机构直接通过变更或追加程序解决。第四种观点认为,主体变化的事实发生在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生效之后的,由执行机构办理;发生在法律文书生效前的,应当由原裁判结构更正。此问题的解决,应当从主体变化情形下由执行机构直接裁定变更执行主体的理论基础探究入手。被执行主体发生变化的,由执行机构直接以裁定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是基于原被执行人与被变更、追加主体存在权利义务继受关系,是执行依据效力主观范围扩张的体现。因此,执行依据的效力确定和产生之时,就是执行主体变更或追加制度作用发挥之时。而执行依据效力产生于当事人已用尽了所有的攻击防御方法而不能进一步影响权利义务的确定之时,在大陆法系为事实审言辞辩论终结之时。在我国,由于当事人实质上于一、二审判决形成前均有提供证据以影响法院裁判结果的机会,执行依据效力产生之时应界定为生效判决制作之日。由此可以得出,主体变化的事实发生在生效法律文书作出以前,即执行依据效力产生之前的,当然属于原裁判机构的职责范围,生效法律文书没有作出相应变更的应当由原裁判机构裁定更正;主体变化的事实发生在生效法律文书作出以后的,则属于执行依据效力主观范围扩张的范畴,应当由执行机构以裁定方式变更其权利义务承受人为执行主体。本案中,被执行主体天星健公司注销的事实虽然发生在执行程序启动以前,但是系生效判决作出以后,执行机构应当办理。二、以未履行清算义务即将公司注销为由申请变更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主体的处理被执行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在公司终止时不依法进行清算,在办理工商注销时,一般在注销清算报告中均有一段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工商机关籍此承诺即核准公司注销,此种情形在实践中大量存在。此时,申请执行人往往以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股东在注销清算报告中承诺承担责任为由申请变更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对此,执行机构应否及如何处理?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既然股东在注销被执行人单位时明确承诺承担责任,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第二种观点认为,此种情形应另行诉讼解决,执行机构不予处理。针对实践中大量存在的不履行法定清算义务即将企业注销的情况,执行规定第八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裁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据此,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的,执行机构仅在申请执行人主张并举证证明其股东无偿接收公司财产的情形下,才有权直接以裁定变更其股东为被执行人,而且裁定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应限定在无偿接收财产的范围内。除此情形外,申请执行人如认为股东未履行法定清算义务即将公司注销应承担赔偿责任,需通过审判程序解决。那么,是否可以根据股东在清算报告中的承担责任的承诺,认定股东为公司注销后的权利义务承受人,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呢?从执行规定第八十一条和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看,清算责任与自己承担债务责任毕竟是两种性质的责任。在股东明确承诺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其承受的情况下,执行机构可籍此变更股东为被执行人;在股东仅承诺承担责任或负责处理而未明确承受公司权利义务的情况下,执行机构不宜裁定变更股东为被执行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依据相关文章
  • 股东可以作为公司注销清算组的成员吗
    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清算组的法律职责依据《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1、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2、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3、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4、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5、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6、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
    2023-03-19
    256人看过
  • 公司突然被注销
    公司突然被注销有如下原因: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3、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达成;4、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5、其他原因。注销状态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不能再与他人合作了。公司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注销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没报过税开过发票的),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
    2023-08-12
    345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期间可以成为被执行人吗
    一、公司清算期间可以成为被执行人吗公司在清算期间,公司是存续的,所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后,公司可以作为被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
    2023-06-06
    477人看过
  •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不提清算诉讼合法吗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不能不提清算诉讼。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当按期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能否恢复能,吊销营业执照完全不同于责令关闭和被撤销。《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成立。无论按照先证后照的现有制度,还是按照先照后证的改革趋势,营业执照具有表彰公司法人资格和一般营业资格的双重属性。换言之,凡是持有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均可自由开展一般性的经营活动。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只导致公司失去营业资格,却不影响公司的法人资格。基于吊销营业执照之事实原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专业人士据此认为,公司登记机关有权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司登记机关即使作
    2023-08-08
    479人看过
  • 公司被执行能否执行股东
    公司被执行法院能执行股东,目前我国法律对被执行人成为公司股东并没有限制,但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执行判决、失信等情形的,会受到限制,即使成为股东也会被执行股权。有财产的主体只要出资也是可以成为股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
    2023-03-25
    444人看过
  • 吊销未注销的公司能否当主体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公司要解散清算,而公司在注销登记前,仍然具有法人资格,所以仍然具有企业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一、公司注销的条件是什么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条件: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注意: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
    2023-06-26
    442人看过
  • 有限公司注销未清算如何做被告
    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撤销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手续,换言之,提供清算报告是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之一。对此,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更要求在清算结束后的15日内办理注销登手续。清算是指企业为了终结原已存在的法律关系而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对资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是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做的强制性规定。企业在依法清算时必然要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在法定期限内在报纸上进行三次公告;也就是说,被注销企业并不享有清算时是否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选择权。但是如果被注销企业未办理通知和公告手续,未经过清算程序,怎样处理有关问题呢?法律对企业未经清算进行注销的行为,作出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甚
    2023-03-21
    318人看过
  • 不可能打工当事人名下公司被强制执行,什么民事主体会成为被执行人呢?
    近日,扬言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网络红人周立齐联合创始的广西飞驴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9万余元。什么样的民事主体会成为被执行人呢?所谓被执行人,就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也就是说,在法院作出判决或者裁决后,如果民事主体不执行法院的裁定、判决的,对方就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就会进入执行程序,此时不执行判决或者裁定的这一方民事主体就会成为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对于强制执行,其执行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在有些经济纠纷中,当法院为了预防当事人转移财产或者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就会启动强制执行的程序,然而强制执行是需要支付费用的。一般是不用当申请事人预交的,而是在强制执行后根据执行的
    2023-05-06
    6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清算后,被注销公司的股东会承担责任吗
    公司股东未清算注销可承担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注销前,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注销的,以企业法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未清算注销公司股东将成为当事人,可能承担责任。股权转让是否清算股权转让没有强制规定要财务审计或清算,但需要有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内部通告。当出现下列事由应当进行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人民法院依照本法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持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解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
    2023-08-18
    500人看过
  • 未成年能当股东注册公司吗
    可以,法律并未对股东年龄作出特别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可以成为股东的,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未成年注册公司的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注册公司或者法定代理人已明确书面同意未成年人注册公司的行为。一、与未成年人签订的买卖合同能否有效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按年龄分为三类:1、8岁以下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论如何都无效;2、8岁以上,未成年人不满16岁。在这一阶段,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应当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或者同意。法定代理人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3、16-18岁以下未成年人: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公民,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订立合同。二、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未成年人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需分情况而定。《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
    2023-06-28
    93人看过
  • 股东私自清算注销企业被判无效
    1998年,王先生和李先生斥资百万开办了一家宾馆,但是时隔近十年,王先生竟然得知宾馆被李先生私自注销。为此。他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注销宾馆时的相关文件和行为无效。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王先生起诉称,他和李先生合作开办宾馆,注册资本100万元,他出资53.25万元,李先生出资46.75万元。1998年12月底取得营业执照。2001年5月他因工作原因离开北京,李先生负责宾馆的日常经营。2009年底,他突然得知2003年被李先生注销。由于李先生未将注销宾馆的事宜告知他,在办理注销手续时的文件上均非本人真实签字,其行为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宾馆注销、清算相关手续决议及相关行为无效。李先生答辩称,他认可宾馆《提前解散清算决议》、《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方案决议》无效,工商管理行政机关已经撤销了宾馆核准注销登记的决定。法院审理后认为,企业清算等事项必须经持有三
    2023-06-05
    366人看过
  • 股东公司怎么成为侵权股东?冒名股东行为算不算侵权
    冒名股东一般是指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行为人。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不承担相应责任,由冒名登记者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赔偿责任。一、股东性质怎么填写股东按照实际填写。如果股东是个人,性质就填自然人;如果股东是公司或者国有企业等有法人资料的组织,性质就填法人。股东的分类: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
    2023-03-25
    249人看过
  • 公司怎么注销自然人股东?
    一、公司怎么注销自然人股东?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
    2023-04-27
    170人看过
  • 吊销未注销的公司是否已经过清算
    一、吊销未注销的公司是否已经过清算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要在吊销营业执照15天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未注销的,公司是否已经过清算,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公司注销的程序怎么进行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
    2023-06-17
    45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依据是指具有执行内容的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 更多>

    #执行依据
    相关咨询
    • 公司未清算又被注销注销的股东是否有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6
      未清算注销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4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因此,未清算注销公司股东会变为当事人,可能会承担责任。
    • 股东被清算怎么注销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到工商局申报备案 公司成立清算小组(股东、财务、对外聘请) 备案申请书 股东成立清算小组决议 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出公告、登报 登报45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理注销证明,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
    • 注销公司以股东为被告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如果公司注销后以股东为被告,那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假设上市公司因故被注销,则全国数万股东可能会成为被告,这在司法实践中是无法实现的。或者我观点有不足之处,但并非没有可能。另外,公司法192条规定关于由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设定的是一种义务呢,还是一种权利。如果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赵先生所述或有理由,但如果是一项权利,那当然股东就有一种选择,当股东没有履行时未必就要承担责任。
    • 公司注销,是以原股东为被告还是股东为被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7
      如果公司注销后以股东为被告,那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假设上市公司因故被注销,则全国数万股东可能会成为被告,这在司法实践中是无法实现的。或者我观点有不足之处,但并非没有可能。另外,公司法192条规定关于由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设定的是一种义务呢,还是一种权利。如果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赵先生所述或有理由,但如果是一项权利,那当然股东就有一种选择,当股东没有履行时未必就要承担责任。
    • 公司被注销没有清算公司股东是否有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6
      公司股东未清算注销应承担责任。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注销登记,公司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