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大多数的人都是拥有的工作,那么工作最大理由就是发放工资,但是有时候我们也会遇到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这个时候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单位克扣工资是属于什么犯罪呢?
国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经由媒体宣传,许多劳动者对《条例》第二十六条格外关注,该条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外企国企员工实际薪水比较得到一份好工作后该如何谈薪水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所谓“克扣”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除了以下几种理由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无正当理由:
(一)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五)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如劳动者所负责生产的产品没有被验收合格,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扣减工资,但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就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从2004年7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3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5元。
此外,《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
(一)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至于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这种扣减也是有一定限度的,一旦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条底线,就属于“克扣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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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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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7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克扣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劳动部门依法处理。 不过,无故克扣工资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克扣工资的情况。如果单位扣发工资具有法律依据,是不违法的。例如: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税费、法院强制执行金等,都是合法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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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一、法条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部文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时间也作了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法规概念解释:“货币形式”:排除发放实物、发放有价证券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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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9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若因此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时,还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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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认定怎么做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相信大家一定遇到过被单位拖欠或是克扣工资的情况。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用人单位从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报酬中为其代扣代缴社保费用和个人所得税,这时单位扣工资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如何认定,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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