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4:21:26 259 人看过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申请流程如下:

1、申办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持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如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市规划局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申办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需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需备案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备案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市国土房管局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3、申办立项和环评批文:经预审同意用地选址的,建设单位向发改委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

4、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设计要点。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规划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申办用地手续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建设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按前述规定办理手续后,还应按规定提供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地质、矿产、林业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必需的材料,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市国土房管局拟订报批方案,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土地经依法征用、转用成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建设单位按本规则规定办理后续用地手续。办理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去区县国土分局办理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新征建设用地,需完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批准用地范围内需要实施房屋拆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若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收集体土地,在用地单位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需做报批工作前期手续委托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向区国土部门申请发布征地预公告和拟订征地方案。区国土部门在被征地村和拟征地现场公告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用地单位配合)。区国土部门组织开展对拟征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存,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用地单位配合)。区国土部门组织拟订征地方案(用地单位配合)。区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被征地村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用地单位配合)。被征地村和农户提出申请的,区国土部门组织安排听证(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根据听证情况修改完善征地方案,通知用地单位将预计需要的征地补偿款预先存入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征地补偿款专户。区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安置途径的可行性、保障措施能否真正落实,提出结论性意见。

向区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补充耕地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持相关资料,向市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并依照其他相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后,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一、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并签发《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

(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

(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

(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申请单位凭《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7)用地单位凭《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可否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一、可否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是不能拍卖的,是属于违法的,土地属于国家,个人禁止交易,转让。可以先上缴土地,由土地资源管理局来进行重新划拨。程序要先申请,需要有充足合适理由,并缴纳一定费用。涉及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事宜,必须由国土资源局批准。二、拍卖规则有哪些1、凡参加竞买活动者,必须在取得竞买资格以后才能参加竞买,未取得竞买资格的,不能参加竞买;2、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在拍卖前进行拍卖标的展示,竞买人在竞买前要仔细看拍卖品(包括聘请专业人士协助鉴定),一旦竞买人进入竞买席,则视为已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竞标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成交价款;3、竞买人应持号应价,未持号牌者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否则拍卖无效,并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拍卖主持人对报出拍卖标的物的起价后,竞买人举牌应价。同时,拍卖主持人对竞买人
    2023-05-03
    143人看过
  • 怎么申请国有土地划拨
    1、申请申请人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2、审查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3、缴费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4、划拨决定税费缴纳齐全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就办好了。一、国有土地划拨的相关法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
    2023-02-15
    365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出让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国有划拨土地出让流程(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二)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三)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2024-04-10
    350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养殖场土地使用申请如何书写?
    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转让的条件包括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二、土地
    2024-03-21
    85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不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性质按所有权分类,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按获得途径分类,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第一条为加强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有土地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辖区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
    2023-08-15
    372人看过
  • 如何分辨土地证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确定土地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的划拨如下:(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划拨土地房子能买吗可以。但是必须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根
    2023-06-22
    12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能否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二、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能否抵押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要求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化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可以抵押。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有三点具体理由:1.首先应该认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我国物权体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划拨作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合法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用益物权。因此,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理应能够继承。2.从立法本意来说,国家在划拨土地转让过程中收
    2023-06-04
    85人看过
  •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是什么?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并签发《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6)申请单位凭《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7)用地单位凭《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申请流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申请流程如下:1、申办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持
    2023-06-21
    480人看过
  • 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吗,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
    一、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吗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如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等。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二、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由建设用地单位持
    2023-04-19
    455人看过
  • 国有土地划拨的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规定
    一、国有土地划拨的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规定有关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宅基地特指农村家庭户用以构筑住房基地所占有的并在本村集体范围内加以利用的土地资源。根据这些法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集体经济组织,并不作为个人财产被单独分配或转让给他人。对于广大农村村民而言,每户仅有权利获取并使用一处宅基地,且其所获宅基地的总面积必须严格遵守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政府针对宅基地面积设立的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
    2024-07-24
    62人看过
  • 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收回吗,划拨土地国家收回怎么补偿
    1、所谓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之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所限制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无偿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为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国家收回怎么补偿?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的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3、在进行估价时利用基准地价法,根据各个城市和地区确定的城市基准价格,通过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基准
    2024-03-28
    391人看过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注销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的书面申请(抵押人出具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3、抵押权解除合同或抵押权人同意注销抵押权的证明(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7、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需要当事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及是否吻合相关条件。在抵押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免在办理抵押过程中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国有土地不可以进行非法交易买卖,受到法律的保护。一、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否允许?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
    2023-03-29
    69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标准
    一、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1、划拨土地征收补偿范围(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023-02-26
    353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给个人吗
    可以,划拨土地房产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即可赠与他人:1.土地的使用者必须是、企业、或个人经济组织;2.持有国用土地使用证的;3.能证明具有地上建筑物、合产权;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合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及时补交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或者转让因此所获得的金额抵扣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转让时,必须报有批准权的批准。有批准权的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划拨土地如何赠与他人1、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土地赠与转让文书,及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律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赠与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
    2023-02-25
    26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哪些用地使用权可以申请国家划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7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明确,下列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 个人如何申请划拨土地使用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5-31
      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 划拨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15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出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谓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所以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者须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2)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3)以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