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类”诈骗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高考招生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且有隐蔽性强、迷惑性大的特点,如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出售考题答案,承诺用黑客技术窜改高考成绩等。
◆关键词:网站◆
新闻链接:2007年,不法人员假借华中师范大学名义设立“华中师范大学3G移动通信招生信息网”进行招生诈骗。该冒牌网站的版式、颜色、页面与学校网站极为相似,并故意将华中师大概况与3G移动通信移动特色班编排在一起。网站承诺,凡被“特色班”录取的考生,按照学校专业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在毕业时学校将颁发国家承认的自考本科毕业文凭。
骗术揭秘:非法招生网站发布信息不需成本,但是只要有一个考生受骗,就能获得巨大的利益。非法招生网站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采用“狂轰烂炸式”的宣传,高价出售统招名额甚至高校的保送名额、内部指标;二是“含蓄”的宣传,它们使用了很“正规”的名称,如“安徽高考网”(虚假网站),网站的页面看上去也很“正规”,还刊登了许多来自官方的信息,但夹杂了许多不准确的招生信息。
⊙灵犀一点通⊙
简单来说,正规的招生网站,在网页底部都有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甚至QQ。最重要的是,正规的网站都有合法的ICP,如广西招生考试院的ICP备案编号:桂ICP备05007447。这个信息可以从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上核实。
网站:www.miibeian.gov.cn备案核查电话:010-66012666
◆关键词:隐形耳塞◆
新闻链接:2007年5月,湖南某犯罪嫌疑人以“隐形耳塞传高考英语听力答案,及各科选择题答案”为诱惑,骗取10名考生及家长110多万元。
骗术揭秘:骗子销售的的确是隐形耳塞,在考生试用购买时效果不错,但到考试现场就没有了声音。当考试后考生找骗子算帐时,骗子以受天气影响信号受干扰等为由推脱。
⊙灵犀一点通⊙
天上永远也不会掉馅饼。要是每个考生都能知道真题答案,那还不都上清华北大?即便你碰巧听到的是正确的答案,一经查处,也会受到严厉处罚。看看“高考移民”吧,2005年清华大学取消了电子工程系的已经就读了半年之久的移民学生。所以,不要有侥幸的心理,再隐蔽再高明的不良行径也会有被揭穿的时候。
-
四种类型高科技电话诈骗
173人看过
-
游行彩车科技含量高高科技为国庆庆典添彩
448人看过
-
高科技骗术之高度伪装性
449人看过
-
高科技项目五种骗术
238人看过
-
如何防范高科技诈骗
329人看过
-
高科技诈骗会判几年
202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高科技诈骗怎么处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41、应当综合犯罪嫌疑人作案年龄、作案手段、场所、危害后果、涉案金额等确定。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最
-
如何防范高科技诈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71、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 2、加强案件侦办和串并工作,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既威慑犯罪分子,又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强与工商等部门合作,加大力度查处非法经营的“皮包”公司,铲除此类骗子的生存空间。
-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4-05-12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定义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2、评价要求不同: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职工总数、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有评价要求,而高新技术企业没有以上要求。
-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区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4-03-12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2、评价要求不同: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职工总数、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有评价要求,而高新技术企业没有以上要求。
-
域名抢注典型行为方式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1.注册域名与他人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具有法定的商标专用权)相同或近似(域名主要部分与他人商标已构成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近似),造成用户混淆,侵犯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注册域名使用他人驰名商标(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对于大力宣传与推广其独特的经营方式与服务而为公众知悉的商标进行驰名认定而进行),侵害商标专用权,客观上利用了附着于该驰名商标上的良好商业信誉为自己谋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