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之股权转让/增资优先认购权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5:51:50 311 人看过

股东优先认购权,在我国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公司增资时,其他老股东在购买价款和其他股权转让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可以优先于第三人受让该股权。

《公司法》第35条规定了增资优先认购权,第72条第2款及第3款规定了股东将股权向外转让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上述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既得利益免受陌生人加入公司而带来的不便或者不利,强化公司的人合性而设立的。如果公司增资扩股不采用公积金转资本的方式而采用外资注入的方式,由于公司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导致原股东在公司原有出资/资本金中所占比例降低,原股东在公司中的控制力/表决力就会减弱,其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利益也会减少,此方式的公司增资扩股会直接改变中小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及与公司整体利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针对中小股东优先认购权的保护和行使,建议采取如下方略:

1、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中明确优先认购权行使的程序。

2、拟认购新增出资的中小股东及时提出书面认购要求。

3、拟受让股权的中小股东及时向拟转让股权提出书面接收转让的答复。

4、中小股东及时依法向法院提起确认侵害优先认购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为无效协议。

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规定,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区别在于:1、增资扩股情况下,公司的注册资本会增加,股权转让的情况下,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变,只是股东的变更;2、增资扩股的情况下,公司需要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股权转让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股东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认购权相关文章
  • 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对抗股权转让?
    股东优先购买权并不能对抗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①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③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一、什么是有限
    2023-06-28
    109人看过
  • 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一定是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问题较多,需慎重。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
    2023-04-05
    219人看过
  • 股东优先认购权效力认定
    股东优先认购权,在我国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其他老股东在购买价款和其他股权转让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可以优先于第三人受让该股权。《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该条款是为了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既得利益免受陌生人加入公司而带来的不便或者不利,强化公司的人合性而设立的。但是老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对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究竟如何,要依具体情况而定。1.股东间在缺乏第三人介入的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表现形式,因为《公司法》第72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仅适用于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和情
    2023-06-09
    132人看过
  •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谁可以优先
    当涉及到股权向外部转让时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这一问题,例如在股权遭受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形下,其他股东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有限公司体现出了更为明显的资合性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14
    295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在股权转让中的权利和法律规定
    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股东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或者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价格或者其他主要条件低于告知其他股东的价格条件的,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他股东可以主张以协商确定的价格或者评估确定的价格购买股权;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但未告知其他股东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或者合同价格等主要条件低于告知价格或者条件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因强制执行等原因拍卖公司股权的,公司股东可以主张以拍卖底价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拍卖成交后;不得要求以拍卖成交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拍卖重新确定底价,公司股东主张以新确定的底价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股权转让内部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多久股权转让内部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接到书面通知之日的30天之
    2023-07-02
    244人看过
  • 股东在公司股份转让中的优先权利
    公司法中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对于经股东同意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股权,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股东行使先优购买权的,由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来购买。股东优先购买权法律常识问答1、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
    2023-07-06
    181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实质要件
    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实质要件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才适用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实质要件:1.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答复不同意。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
    2023-06-18
    192人看过
  • 如果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明显股东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时,明显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隐名股东是否被认定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1)隐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它不仅是隐名股东对显性股东进行约束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双方不同意隐名股东为股东或承担投资风险,且隐名股东不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或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不确认双方的隐名投资关系,但作为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二)不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在实践中,有些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而有些则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股东的权利。由于公司的法人性质,公司其他股东有权知道投资者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行使股东的权利,是公司和其他股东知道并认可隐名投资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法院将隐名股东是否真正参与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3)没有违法行为
    2023-05-07
    192人看过
  • 股权转让能否部分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
    在公司实践中,部分股东以持有股份或无法购买全部转让股权为由,在同等条件下,仅主张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购买部分转让股权。但转让人和受让人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要求优先购买权人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或者先购买全部股份。但是,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同意其他股东行使部分购买权,则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当允许,法律不应干涉。《公司法》规定,同一条件是一种法律条件,其中价格和数量是重要条件,数量条件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是维护公司的人格完整,维护原股东的既得利益和老股东的控制权,不能理解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个人股东的控制权。股权可以部分转让,但并不意味着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前提条件相同,这与股权转让的含义不同。优先购买权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并不能绝对高于非股东的利益。优先购买权限制了转让股东的转让行为,但不能损害转让股东相对自由的转让权,更不
    2023-05-07
    468人看过
  •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能否对部分转让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不能对部分转让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只能就全部转让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应当包含数量因素,且第三人以特定价格在购买特定比例的股权时,是将前述股权视作一个整体标的,其价格蕴含了对该比例股权之下能够实现的控制权的估值,仅购买部分股权,实际是对标的进行的重大变更,不符合“同等条件”。律师补充: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不应仅仅局限于相同的转让价格,而应指实质性的“同等的股权转让合同条件”,在界定时应当综合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一定的司法裁
    2023-05-06
    487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分析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该条款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的既得利益免受因陌生人的加入而带来的不便或不利,强化有限公司的人和性特征。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通报其转让出资的意向,并要求公司股东召开股东会进行表决,此时的股权转让合同应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股东大会表决后,未确认其效力的,该合同属未生效的合同。如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该转让合同有效;如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愿意出资购买转让股东的出资,转让合同无效;如全体
    2023-06-09
    304人看过
  • 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权吗
    一、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权吗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一般有优先权,具体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协议违约金一般多少股权转让协议违约金的数额需要当事人自行约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2023-04-25
    69人看过
  • 瑕疵股权转让中的股东资格认定
    这里所谓瑕疵股权,是指存在着出资瑕疵的股权。瑕疵股权转让即股东将瑕疵股权已转让给他人的情形。根据前述对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资格认定的处理原则,既然对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可以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同理,股东转让瑕疵股权的行为只要不存在其他的无效因素,也应当认定为有效。沿循这一思路,进而可以得出股权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并可以依法行使股权的结论。但对于瑕疵行为人如何弥补瑕疵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上,笔者认为,根据法律的一般原则还应当区别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来作出处理:其一,如果受让人属于善意当事人且对受让的股权支付了对价,则应当由作为出让人的瑕疵行为人来弥补瑕疵和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二,如果受让人明知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或没有对此支付对价,则应当由受让人承担弥补出资瑕疵的责任,违约责任由瑕疵股权出让人承担;在受让人承担了弥补瑕疵的责任后,可向出让人追偿;根据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得转让的法理,出让人应当独自承
    2023-06-23
    59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时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中的法律风险?
    1、优先购买权取得中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经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此外,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强制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也享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也应保障这种权利的行使。2、优先购买权行使程序中的法律风险。如果两个以上股东均主张优先购买权,按照法律规定,需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行使。这样可以达到充分保证股东权利的作用。3、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法律允许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对优先购买权的相关问题予以限制,包括转让的对象、股权比例、转让价格的,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股权转让都有哪些限制条款股权转让限制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2023-06-27
    9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认购权指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在公司有扩大总股本的融资行为时保障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被摊薄。... 更多>

    #优先认购权
    相关咨询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0
      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在我国优先股是没有有限认股权的,并且任何公司的股东的权利都是由其购置的股份所决定的。对于那些持有优先股的民事主体,在分配利润以及公司破产时,都有有限分配的权利,其他情形下雨普通股份的权利相同。
    • 股权转让有哪些优先购买权和股东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
    • 股东优先购买权转让对股权的议价是怎么回事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09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不能主张对拟转股权重新议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旨在保证公司老股东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来保障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也防止不必要或不受欢迎的股东加入。 法律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
    • 股权转让如何规定优先购买权的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4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
    • 股权转让协议可否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一般为可撤销协议,不会必然无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