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08:43:07 391 人看过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有:

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

3、一般抗辩权。

一、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主要包括:

1、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履行;

2、连带保证具有赔偿性,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不得拒绝。

二、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权有哪些类型

1.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2.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三、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有什么

两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1、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连带责任担保中的担保人和主债务人是连带责任人。在担保范围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担保人索赔。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一般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没有连带债务问题,但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索赔;

3、一般担保中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担保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是否催告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担保义务的抗辩理由;

4、连带责任担保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一般担保仅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担保强,对债权人有利,担保人负担相对较重;一般担保相对较弱,担保人负担相对较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保证人保证的人有先诉抗辩权,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于先诉抗辩权具有延迟性和阻却性,因此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阻碍了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保证人暂时不承担保证责任。(二)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在强制执行主债务人财产无效之前,保证人不承担延期责任。(3)在上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担保人的债权抵销担保人,抵销人无效。(四)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的;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剩余部分。此时,即使债务人的财产明显改善,足以清偿剩余部分,保证人也不得再次提前抗辩。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还有先诉抗辩权吗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表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已成定局,如果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对债权人明显不公。同时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即进入破产程序,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被中止,债权人无法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不具备先诉抗辩权行使的必要条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2023-08-18
    445人看过
  • 保证人专属抗辩权有哪些,有什么法律特征
    保证人专属抗辩权有先诉抗辩权和催告抗辩权,法律特征有:1.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保证责任方式的限制;2.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取得不以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辨权为前提;3.一般抗辩权的行使主要是针对主合同履行中的特定事由进行。一、保证人能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吗可以主张。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是指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有权主张主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抗辩权,这也是保证从属性的重要体现。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凡是主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保证人都能主张。应当指出的是,即使主债务人放弃这些抗辩权,保证人仍然可以主张。这是因为,这些抗辩权既是主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也是法律赋予保证人的抗辩权,主债务人放弃此类抗辩权不应当对保证人的抗辩权产生影响。同时,保证人只有通过行使债务人的抗辩权,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二、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的区别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2023-03-13
    355人看过
  • 保证人提前抗辩权的理由
    第一,担保人被起诉时,担保人可以委托债权人作为受托人起诉主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未能从主债务人处获得全额还款,他可以根据委托关系向担保人追偿余额和损失。这样,保证人只有在主债务人资不抵债时才对债权人负责。第二,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只有在主债务人不清偿或者不足额清偿时,才对债权人负责。因此,被担保债务是附条件债务,债权人必须先起诉主债务人,在强制执行无效后才能向担保人索赔。三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人应当先起诉主债务人,但保证人应当放弃因“证据诉讼”而消灭诉权的利益,在诉讼无效时再起诉保证人。起初,虽然该协议违背了“证据诉讼”的效力,但由于其内容公平合理,司法机关默认了其效力。后来,虽然当事人没有这样的特别约定,但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就可以推定当事人有这样的特别约定。在尤迪废除“证据诉讼”条款以改变债务效力后,这种约定或推定将变得更加合法。上述三项措施的实质是赋予保证人“序贯利益”或“诉后利益”
    2023-05-08
    449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可以放弃?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抗辩权的特征是:(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先抗辩权和后抗辩权是什么关系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3-08-05
    143人看过
  • 票据的抗辩与抗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呀?
    票据有效,但某一票据行为不合法的,受其不利影响的直接当事人依法不负票据责任,并可以以此作为抗辩事由,对抗任何持票人,不是该不合法行为直接相对人的其他票据债务人,不得主张这种抗辩权。这里所称的特定票据债务人,就是指有效票据上某一不合法行为的直接相对人。根据《票据法》及《若干规定》第16条的规定,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票据法》第17条对票据的时效作了具体规定。持票人因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其票据权利时,不能使票据债务人负履行义务,任何持票人持这种票据主张权利的,被请求的可以以此为抗辩事由进行抗辩。具体而言,付款请求权时效届满的,被请求的付款人可对任何持票人行使对物抗辩权,追索权因时效期间届满的,背书人不受追索。需注意的是,此时持票人虽不享有票据权利,但根据《票据法》第18条的规定,持票人仍享有“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的权利”。即持票
    2023-02-20
    499人看过
  • 保证合同有抗辩权吗
    保证合同中的一般保证人是可以在法定情形下履行抗辩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情形除外。一、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怎么办债务履行期限到期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履行到期债务;否则可能面临着违约赔偿等事宜。如果是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不履行到期债务,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该债务设有保证人,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是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 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二、借钱口头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贷款
    2023-06-19
    20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2022年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8
      不同抗辩权行使条件不同,具体如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 二、先履行抗辩权: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
    • 票据保证人可否主张被保证人的抗辩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1、台湾地区认为被保证人所有的抗辩,保证人不得主张,认为这是票据行为独立性原则的适用,但援用的条文台湾地区票据法第61条第2款只是规定:“被保证人的债务纵为无效,保证人仍负担其债务。但被保证人之债务,因方式的欠缺而为无效者,不在此限。”仅依条文本身的字面含义并不能得出此一结论。 2、大陆认为,保证人责任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如果保证人不能援用被保证人的抗辩权,徒增法律关系的复杂,不如当初就使保证人得援
    • 具备哪些条件,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3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
    • 保先诉抗辩权的条件,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我国《担保法》第17条第二款对此作了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条件包括: 1、先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抗债权人请求权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和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顺序之分,保证人在订立保
    • 什么叫抗辩权?抗辩权的意义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3
      1、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2、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