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佳选择就是实现真正的独立审判。独立审判原则的法律保障是指以实现司法公正为目的,以立法的形式确保独立审判案件的各个诉讼阶段,都能得以贯彻落实的保障措施。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这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独立审判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先决条件。因而,形成一套保障我国独立审判原则得以实施的有效法律制度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要真正落实独立审判原则,需要在立法上做到:第一,从法院外部生存环境上保证审判机关独立于其它国家机关,地方法院的人事管理、经费来源由中央直接负责;第二,从法院内部的审判机制上保证承审案件的审判组织和法官拥有独立裁判自己所办案件的权利,从机制上保证合议庭、独任庭两种审判组织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并在法律上增加“法官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的明确表述,大力推行主审法官制。第三,建立防止审判权被滥用和错案追究的有关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审判权的制约,完善对滥用审判权和错案追究的有关立法,保障独立审判原则的实施。一旦审判权被监督和错案追究制度真正实行,法官会时时考虑自己的前途与命运,说情者也会谨慎对之,这将大大减少各种干扰,同时也将增强法院抗干扰能力。
(二)扩大行政救济制度所覆盖的范围。我国的行政救济程序远未达到“全面”,扩大行政救济范围,尤其是扩大行政诉讼的救济范围是大势所趋,因为这应是一个法治国家里最正规最有效的途径。我们要力争把所有可能发生行政争议的方面都囊括在行政诉讼所覆盖的范围内。抽象行政行为,尤其是较低级别的应纳入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内部行政行为也应受到司法监督和审查。从西方一些行政救济程序比较完善的国家发展来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都有一个不断扩大的趋势,我国应根据国情,逐步扩大救济范围。当然,“全面”只是一个相对的界定,而无绝对的标准,同时,权利本身也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处于不断发展更新之中,因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也会不断调整。
(三)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信访制度。建立专门的行政裁判制度,设立一些行政裁判所来解决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发生的专门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争议,但裁判决定不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相关人对裁判不服,仍可提起诉讼。信访制度简便、灵活,对正规的救济制度难以处理的问题,能发挥其效用,这是其独到之处。虽然信访中有人治的因素,但它在我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应该把它作为正规救济的有益补充。信访虽能为当事人寻求救济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与途径,但不能以信访来堵塞复议与诉讼的的渠道。因此,要充分发挥信访的作用,仍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信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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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针对不服行政处分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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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还有哪些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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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后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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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内部组织形式。根据审理案件的性质可分为刑事审判组织、民事审判组织和行政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二种:独任制、合议制。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也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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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这种救济途径,相对人只能就行政违法、侵权的行政工作人员请求为之一定处理,如行政纪律处分,监察机关同样不能直接撤销、变更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决予以赔偿,此种救济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但是权力机关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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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服行政处分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公务员法》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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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哪些行政复议的缺陷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4中国行政复议的缺陷,如下 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缺乏,复议经费不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偏低 首先,行政复议案件最少有两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理,但在中国的基层行政机关,人数却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最低要求,虽然设立了政府法制机构作为复议机关,但大多人员编制较少,且有些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还是临时兼任。这样严重影响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使这样一个行政救济程序形同虚设。 其次,行政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主,但在必要时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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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对救济途径的作用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0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教和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 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有对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对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的证明;对有关文件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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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服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3公民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以下救济途径: (1)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