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质押合同可以强制执行公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13:08 299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可以强制执行公证吗

质押合同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也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质押合同有流质条款,不能约定债务到期后,直接将质押标的归债权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二、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公证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合同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需要约定质押期间吗
    质押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期限。但是,出现法定无效情形、被撤销情形、附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附终止期限的期限届满时,合同会失去效力。例如:合同出现无效事由被宣告无效时,会失去效力;发生其他情形。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此外,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2023-08-14
    95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并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抵押合同不属于办理强制公证的范围。从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上讲,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符合公证法关于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从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的主从关系上讲,不能依据“从随主”的原则适用强制执行公证。从抵押合同的内容上分析,抵押合同不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我国现行法律对强制执行公证的要件进行了明确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
    2023-02-04
    79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招标保证金属于质押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招标保证金属于质押合同吗民法典规定,以保证金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普通债权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权利质权人的债权到期后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就质押的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权利质权人对出质权利享有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出质的应当通知第三债务人,否则债权出质对第三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被担保债权与出质债权的清偿期上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出质债权先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后到期,出质债权到期
    2023-06-19
    261人看过
  • 民法典保全房产能否可以强制执行
    一、民法典保全房产能否可以强制执行房屋被人民法院保全后,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执行保全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五十条对不动产执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
    2023-06-19
    13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保证质押合同生效
    《民法典》中保证质押合同生效就要保证质押合同依法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质押合同依法成立的条件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中保证金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吗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所以质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
    2023-08-12
    150人看过
  • 民法典欠款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民法典欠款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民法典欠款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借钱不还起诉时效借钱不还的起诉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欠款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则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对方就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
    2023-06-19
    381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被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被强制执行怎么执行不当得利纠纷经起诉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拒绝履行的,权利人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
    2023-06-19
    53人看过
  • 民法典中股权质押一定要签订质押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股权质押一定要签订质押合同吗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押一定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并且办理出质登记,办理登记后质权才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股权价值减少的影响一方面,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威胁。由于质权实现有赖于股权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时的价位,如果股权价值在质押期间明显下跌;届时如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且不具有偿还能力,而质押股权又因价值减少而不足以清偿债权
    2023-06-15
    364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到期后享有质权吗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到期后享有质权吗财产质押是没有具体期限的,质押合同也不会约定具体的期限,主要主债权存在的,质权就会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占有质物。对质物的占有,既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也是质权的存续要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后,即不可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的,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2)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023-06-17
    31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纠纷强制执行多久
    一、民法典中债务纠纷强制执行多久民法典对债务纠纷强制执行拘留多久没有规定,而债务纠纷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强制执行程序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
    2023-06-19
    137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无效后果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无效后果1.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些法律的规定,确认了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是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
    2023-04-12
    429人看过
  •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是强制条件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可以强制履行。对于其他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不能强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中赠与合同与现行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赠与合同是共同意识的表达形势,以书面和口头的形式为主,主体一般在两个或两
    2023-08-02
    424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吗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质押合同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二、质押合同是否为要式合同(一)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
    2023-04-12
    162人看过
  • 公证书可以强制执行吗,哪些公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一、公证书可以强制执行吗公证书可以强制执行,如果该公证书是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哪些公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有: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为: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4.还款(物)协议;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
    2023-06-19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合同。出质人在将自己的一定的财产交给质权人占有后,应向质权人担保。在无法还请债务时,质权人可根据合同处理质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质押保管费... 更多>

    #质押合同
    相关咨询
    • 质押凭证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5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民法典规定租赁房屋可以强制执行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3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适用强制履行,要依据合同的内容和相关法律加以分析才能确定,如果出现不能履行情形的,就不能强制履行,例如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民法典股权质押后质权人还可以执行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11
      在有些情况下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民法典公证后法院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
      夫妻达成的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是不能直接强制执行的。在我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只有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婚内财产协议要根据具体条款,先到法院进行诉讼,拿到法院的裁决文书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
    • 存单质押可以强制执行挂扣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