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期劳动关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5:03:05 342 人看过

1、因为实习生一般还是学生身份,还没有正式毕业,一般签订的都是三方实习协议,所以还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真正的劳动者,没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其权益不受劳动法保护,比如:保险、试用期限的规定都不适用。

2、实习期过后,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就建立劳动关系了,就可以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受《劳动法》保护了。

3、虽然实习期不是正式的劳动者,但是实习期的工资标准按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因此如果给你的薪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那么你可以申诉要求单位补发的。

4、实习期主要是积累工作经验和学习技能,如果你能在单位学到你所需要的,就不要计较薪资了,毕竟单位给你提供了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如果单位不能让你有所进度,又克扣薪资,果断离职选择新的单位就是了。

一、实习期间怎么维权?

1、实习期内实习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实习单位应参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向实习生支付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约定实习期内实习单位每月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拖欠实习报酬的违约责任。

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这部分内容非常重要,从实习生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可与实习单位约定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实习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伤亡待遇,以避免法律依据缺失导致实习生权益受损。

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5、发生纠纷的处理。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

当然,从实习单位的角度出发,实习单位与实习生签订一份实习协议也是很重要的,在协议中明确实习报酬的标准、实习纪律的约定、实习生过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处理、实习生人身意外保险的约定、学校在实习过程中的职责要求及学校的法律责任等等,有了一份完善的实习协议,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有约可依,更好的处理争议。

学生在实习期间主要还是因为没有正式毕业,所以和学校以及学生之间签订的仅仅是实习协议。但是学生实习期间的工资是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学生只有在实习期过后,才能够正式的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习期相关文章
  • 关于实习期与试用期的问题
    我毕业的时候和某公司签定协议,协议书上说毕业后实习期6个月,实习起满后签定3年的合同,并没有说明对我们的实习有一个考核。2001年1月份,实习期满的时候,公司告诉我,说我实习不合格,不予录用,叫我直接回家.我觉得很委屈。但是人单势我毕业的时候和某公司签定协议,协议书上说毕业后实习期6个月,实习起满后签定3年的合同,并没有说明对我们的实习有一个考核。2001年1月份,实习期满的时候,公司告诉我,说我实习不合格,不予录用,叫我直接回家.我觉得很委屈。但是人单势薄。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算不算违约,我的损失能否得到赔偿?答复:用人单位招聘大学生,通常都设定实习期,实习期一般为一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依合同时间长短,可以设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发现有关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考核条件应当明确告之员工),单位可以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超过试用期的时间解除员
    2023-06-10
    61人看过
  • 大学生勤工俭学和实习的待遇问题
    实习大学生待遇问题(1)勤工俭学大学生与工资待遇依据《现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勤工俭学是指利用学习以外的时间做工,把所得的工资作为学习费用。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劳动,通过生产实践,接触社会,增长才干,劳动所得则作为学习期间的经济补益。无论是勤工俭学还是勤工助学,都是劳动,在性质上是一样的,都以工为前提,以学为目的,都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本质上没有区别。在我国,在样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情况越来越多。不少学生选择临时到校外打工,既参加了社会实践,积累了工作经验,又可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但勤工俭学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产生劳动纠纷后,大学生们往往投诉无门,常常会遇到讨薪难的问题,而多数大学生在讨薪无果后,会选择放弃,自认倒霉。(2)实习大学生与工资待遇有过实习经历的大学生或多或少会有这样的体会,实习期间,干的是最苦最累的活,得到的却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甚至分文不获。
    2023-06-10
    22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习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实习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实习期最长可以规定多久?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期限范围内,用人单位通过劳动者的表现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也对用人单位的薪资、工作条件等内容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样看来试用期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时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试用期不是一定要约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而直接签订不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但若是劳动合同中只含有试用期,该约定不成立,该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也不是无限的,具体来说,劳动合同
    2023-04-13
    211人看过
  • 与实习生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么
    1、因为实习生还是在校生,并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法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故不能请求补偿。2、如果还没有毕业的实习生被辞退的话,是否有补偿,要看实习协议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实习协议中没有明确赔偿的话,一般很难要求赔偿的。一、没有毕业证能签劳动合同吗?没有毕业证签订劳动合同不可以,一般学生在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情况下,是不算是合格的劳动者,因而这个时候自然也就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却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实习协议。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二、保安人员年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故年满60周岁以后,无法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无法继续缴纳五险一金。但是,你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者一般聘用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可以领取相应报
    2023-03-24
    451人看过
  • 实习生与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实习基本分两种情况。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目的在于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存在类似情况的还有律师、医师等等。一、实习生的待遇是怎样的实习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教育的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不与实习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但是随着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配置进程的加速和高校招生计划的不断大,高校毕业生的实习形式已经从原来的高校集中统一组织逐步向毕业生个体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转变。这种实习方式从某种程度上具有打工的特征,实习大学生与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之间事实上形成了民法上的劳务关系。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
    2023-06-23
    287人看过
  • 如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试用期问题
    首先,双方没有约定试用期,等于双方直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因此,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终止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则应当构成违法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违法终止的法律责任。若用人单位以其他理由,例如违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胜任工作等终止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只要理由成立,则属于依法终止。其次,不能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下三种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第三,约定了试用期的情况如何处理。试用期的约定应符合法律的规定。约定试用期时需注意试用期的形式、期限、次数和工资等因素。试用期只能书面约定,不能口头约定。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也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
    2023-04-22
    228人看过
  • 劳动关系之认定相关问题
    [案情]1993年王某被X县国库代办机构招收为国库代办员,分配到该县某乡国库代办处,办公地点设在中国农业银行X县支行下设的乡营业所以下简称支行营业所,王某的工资是由X县财政局拨到X县人民银行,由人行代发。1994年王某与中国农业银行X县支行以下简称X县支行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未按银行内部规定办理人事相关手续。2005年7月X县国库代办机构撤销,2006年7月X县财政局与国库代办员包括王某达成一次性给予补偿金每人5000元的协议。2008年,王某将X县支行诉至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要求支行恢复王某的工作或给予经济补偿,缴纳三金即: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并承担仲裁费用。X县仲裁委以王某在X县支行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为理由,作出裁决书,支持了王某的请求。X县支行认为王某持有的合同书未生效,以王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请求法院认定仲裁委作出的裁决
    2023-06-10
    3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习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实习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λ的具体岗λ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λ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λ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λ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Υ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λ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λ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
    2023-04-13
    257人看过
  • 为什么实习生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大学生在正式毕业之前都要经历一段在工作岗位实习的日子,往往在实习的时候工资都会比较低,而且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即不能确定正式的劳动关系,导致很多实习生一筹莫展。那么为什么实习生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1、因为实习生一般还是学生身份,还没有正式毕业,一般签订的都是三方实习协议,所以还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真正的劳动者,没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其权益不受劳动法保护,比如:保险、试用期限的规定都不适用。2、实习期过后,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就建立劳动关系了,就可以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受《劳动法》保护了。3、虽然实习期不是正式的劳动者,但是实习期的工资标准按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因此如果给你的薪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
    2023-08-17
    305人看过
  • 学校实习生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学生是还不允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因此,和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其主体其实是学校与单位的,而非学生和单位。实习期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是实习人员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专业训练的期限。实习期一般以一年为限。这类实习人员一般与单位都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目的在于从工作中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如律师、医师、专利代理人等。对于该类实习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实习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向其支付劳动报酬,且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是实习人员出于教学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这类实习人员一般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这类实习人员由于与用人一、特殊主体:学生1、学校安排的教学实习:就是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到企业实
    2023-06-24
    419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多样化的发展,人权被重视程度的提高,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实际中也存在大量有损劳动者利益的问题,现就事实劳动关系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做些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一、事例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2004年2月底,该公司向员工宣告,公司股权转让,机构重组,新股东拥有公司70%的股权。2004年3月,该公司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大会,宣布了人事任免通知。原部门主管张某就是在这次人事任免中遭到免职的,他所在的技术部门被撤消,他没有岗位了。张某是1994年8月到该公司应聘为技术部门主管一职的,他最后一次续签劳动合同是在2002年1月4日,终止时间为2004年12月底。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他为技术部门主管。相继公司收回了一切相关待遇。2004年4月下旬,张某将公司法人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庭,提出:确认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成立;裁决公司向本人支付:合同违约金;10年工龄的经济补偿;公司机构重组
    2023-06-14
    114人看过
  • 劳动关系适用新旧劳动法规的问题
    罗某,女性,系农业户口。罗某于2007年3月15日到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工作至2008年4月7日。其间,罗某曾于2007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7年7月1日——2007年12月31日;罗某的职位为清洁工;并约定如公司解除合同,公司将按罗某的平均工资向其支付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罗某于2008年4月10日办理了离职手续。2008年7月26日罗某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857元,经济补偿1714元,经济赔偿3428元(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朝阳区仲裁委于2008年7月31日作出朝劳裁不字[2008]第1134号不予受理通知书。罗某不服,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朝阳法院于2008年10月30日作出判决书,判决公司给付罗某经济补偿金857远;驳回罗某其他诉讼请求。罗某于2008年10月31日再次向朝阳仲裁委提出
    2023-06-09
    165人看过
  • 怎么确定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怎么来认定?
    一、怎么确定劳动关系?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判断劳动关系成立的一个要素,但并不是唯一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劳动局会备案一份,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一般都会以劳动合同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二、事实劳动关系怎么来认定?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得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证”、“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可见,证明劳动关系有很多方式,您可以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来寻找一下对您有利的书面证据。
    2023-06-18
    235人看过
  •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校生的培训实习,是教学的延伸,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在校生勤工俭学型的实习,也未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什么时候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事业单位合同一年一签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毕业证没有发可以签劳动合同吗毕业证未发放不可以签劳动合同,只能签就业协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
    2023-03-11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习期
    词条

    实习期,其并非法律上的概念,它们强调的是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虽然从本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但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而且试用期主要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而见习期专门... 更多>

    #实习期
    相关咨询
    • 相关问题国家实习法实习生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五条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
    • 实习算劳动关系吗问题的具体回答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5
      1、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另外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学习或者以后工作的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等。对于这种实习生与单位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有事实劳动关系的是实习生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实习人员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但是付出劳动,应给予一定的劳动回报。
    • 大学实习生的工资劳动法怎么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4
      实习大学生不是适格的劳动法的主体,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实习大学生跟实习单位之间属于民法的雇佣关系,相关权利义务按雇佣关系调整。关于实习大学生的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若高校实习学生能独立顶岗工作,并创造价值的,那么接受实习单位应给予适当的津贴。至于津贴标准,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而实习生一旦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其身份就由学生转化为社会上的一名普通劳动者,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
    • 请问在校实习生属于劳动关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2
      在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