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6:20:23 182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子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约束或许掠夺的各种强制性办法。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准则有:

1、合法性准则;

2、必要性准则;

3、适当性准则;

4、改变性准则。

一、强制措施的种类

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5、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二、强制措施的特点

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的负面效应。

6、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犯相关文章
  • 我国的交通强制措施多久清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例如扣留机动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收缴非法装置等,但是对于时间上是没有限制的,只要出现违法行为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交警对违法交通法律法规的当事人是可以进行相应处罚的,如果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比较严重的,可以采取拘留、扣押等的强制措施、交警对交通违法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应该在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如果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按处罚书的要求处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规定予以处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
    2023-06-16
    224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证据适用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我国刑事证据适用规则有哪些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在法定的证据种类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以及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4、口供补强规则。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具有独立完全的证
    2023-03-02
    46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性如何?
    不是必须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不是必须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发生以上情形时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吗部门规章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和扣押财物的强制措施和除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和扣押财物的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
    2023-07-06
    324人看过
  • 我国行政强制措施现状分析
    行政权是国家管理社会得重要手段,也是社会生活中运用最为广泛、社会大众接触最多的一种国家权力。行政权如果被滥用,将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在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权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才能真正做到既满足社会管理的需要、又维护普通百姓的利益。因此,我国从1989年开始,相继出台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以及《行政复议法》,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逐步加强了对行政权的法律约束。随着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行政许可从此有法可依。但是,作为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经常使用的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在专门立法上却是一个空白,只是零星散见于不同的单项立法中并且是不完全的规定,没有一个完整的描述,比如什么是行政强制措施?如何理解、规范和把握行政强制措施?在立法上、理论上和实务中却存在许多不同的认识。作为在基层执法第一线的执法人员,根据多年
    2023-06-13
    27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原则及要求是什么
    行政强制涉及公民、法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法定原则。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和实施必须要有法律上的授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不得有违法或不当地强制征收财产、强制征用设施、强制冻结存款、强行扣押物品、强制隔离人员、强制押解出境等行为,否则,会给公民、企业或组织带来严重的伤害,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二)适当原则。“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这是《行政强制法》的内在要求,因此,行政强制措施设定和实施要适当,应当符合合理性原则,非强制手段优先,对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尽可能采取最小伤害的做法;查封、扣押仅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或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三)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法律的功能有规范、引导及惩罚,引导与惩罚是法
    2023-04-17
    425人看过
  •  我国在执行强制措施时采取了哪些措施?
    这段文字主要介绍了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情况。具体来说,这些措施包括限制自由、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其中,拘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性强制措施,而逮捕是性强制措施。适用这些措施的条件是案件情况,而实施机关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总共可以分为五种:限制自由、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其中,拘留、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性强制措施。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 留 、 取 保 候 审 与 监 视 居 住 : 强 制 措 施 的 三 种 方 式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
    2023-10-05
    168人看过
  • 如何适用强制措施变更权
    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审捕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对刑拘犯罪嫌疑人行使强制措施变更权,其理由是虽然案件报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案人”分离,案件虽报请检察院批捕,但人却由公安机关实际“掌控”,因检察院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办理换押手续,犯罪嫌疑人仍由公安机关实际羁押,而不同于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是“案人”合一,故当犯罪嫌疑人出现不宜关押等情形时,公安机关可自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只要是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检察院就无权过问。而检察院只能根据公安机关提请报捕案件相关书面材料,依法作出处理意见,不受公安机关在审捕期内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这一情况的影响。第二种意见认为:在审捕期限内应由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行使强制措施变更权,公安机关却不能自行决定对刑拘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其理由是即然公安机关已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就要对整个报捕案件整体负责,人随案走,那么公安机关就无权再
    2023-02-11
    231人看过
  •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制度缺陷及完善
    一、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主要特点(一)在权力结构的配置上,体现出立法授权的平级性。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公安机关享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提请批准逮捕及执行逮捕的权力,检察机关享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自行决定逮捕及批准逮捕的权力,审判机关享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决定逮捕的权力。这样的立法规定表明,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在权力结构的配置上与西方法治国家有明显的不同,体现出立法授权的平级性:一是在纵向上,立法上没有按照上下层级结构的要求设立一个统一或独立的权力审查机关。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根据刑事诉讼流水作业的不同阶段,由公、检、法三机关根据各自的办案需要予以适用。二是在横向上,公、检、法三机关所拥有的权力基本上处于一种平行状态。除公安机关适用逮捕需经检察机关批准及检察机关自行决定的逮捕需由公安机关执行外,三机关都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适用强制措施及适用何种强制措施,
    2023-06-14
    192人看过
  • 我国宪法适用的原则有哪些?
    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改变,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一个国家机关的活动基本原则都是由宪法来制定的,同时也会规范每位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那么宪法适用的原则有哪些?其中就包括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领导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原则等五项。我国宪法适用的原则有哪些?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以客观事实和国家法律为标准,决不允许另立标准。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管怎样都依法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发挥司法机关的合法职能,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防止特权现象。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对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也是
    2023-06-03
    171人看过
  • 税收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谁?
    与税收保全措施只适用于纳税人不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既包括纳税人,又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二是在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时,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2、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扣缴义务人。(二)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税款的纳税担保人。(三)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当事人。《税收征管法》既有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处罚款,也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因此,上述当事人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而不仅限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保全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税收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当
    2023-04-10
    130人看过
  • 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
    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1、符合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即为依法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存在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特殊情形,或者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3、对于应当取保候审但未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也可适用监视居住;4、被采取监视居住人没有固定的住处,或者其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有妨碍侦查的可能,则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一、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如下: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二、指定监视的执行方式如下:1、指定临时监视居住场所。应考虑比较僻静的能
    2023-03-05
    108人看过
  • 我国采用商标强制注册原则的商品是
    我国采用商标强制注册原则的商品是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材料如下: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
    2023-08-13
    272人看过
  • 对于证人是否适用强制措施
    证人不适用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一、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几种?(一)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
    2023-02-11
    98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否可以叠加适用
    当侦查终结,案件移送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自侦部门都会对犯罪嫌疑人已经适用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三种强制措施其中之一。我们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状态,将其分为羁押性强制措施和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前者就是逮捕,后者包括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在最简单的刑事诉讼模式中,一个公安机关对一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期间适用了逮捕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至最终判决,在这种样的诉讼程序中强制措施一般不会发生错误。但实践中不可能都是最简单的状态,有时一名犯罪嫌疑人会因涉嫌多项犯罪同时被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时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的犯罪嫌疑人,因为人身尚有自由,会从事新的犯罪活动,被其他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这些稍显复杂的侦查程序中,强制措施的适用就会出现问题。从近几年公安机关
    2023-06-14
    6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犯
    词条

    继续犯建立在一个故意犯罪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的基础上,主观上继续犯在长时间实行一个犯罪行为,并且一直对某一方或事不间断地侵害同一个,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持续地,其侵害的必须是法律保护的权益,继续犯也是在当时已经触犯某种罪行,达到构成全部危... 更多>

    #继续犯
    相关咨询
    • 刑事强制措施是如何适用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针对自然人的刑事强制措施,但这些强制措施无一可以适用于单位。因为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行为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限制或剥夺单位中个人的权利,并不一定能限制或剥夺单位的权利。结合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应采取下列强制措施:交纳保证金。对犯罪嫌疑单位或被告单位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
    • 刑事传唤是否适用强制措施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4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拘留、保释、居住监视、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规定,不是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应遵守哪些程序和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9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要遵守法定程序。法第十八条规定了行政机关实施各类行政强制措施一般要遵守的程序:(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
    • 交警可适用哪些强制措施,怎么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9
      交警可适用这些强制措施: 1、扣留违章车辆、违章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2、收缴伪造、变造得车辆号码牌等相关物品; 3、拖移驾驶人不在场的违停机动车; 4、检查驾驶人的血液内酒精含量。
    • 强制措施的适用可以遵守听证程序的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4
      听证程序不适用于强制措施。适用听证程序的一般是行政机关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如大额罚款;没收大量违法所得或非法财产;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