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没收的物质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5 04:45:57 156 人看过

一、行政处罚没收的物质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物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应当及时返还;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

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销毁;

(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二、行政处罚没收物品处理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如何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量裁基准有几点,第一点是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标准,主要是看其是否初犯,是否在两年内没有被追责以及其他法定情节;第二点是从轻或是减轻的标准,主要是看对方是否积极配合,是否有效弥补,是否是受他人胁迫以及其他法定情节。最后是从重标准,主要是看其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法定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四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n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n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财产处置行政处罚如何处理?
    该段内容讲述了实施行政处罚中所没收的财产的处理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应当予以销毁的财产将予以销毁,如果应当公开拍卖或者依法处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而对于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后拍卖的款项,将全部上缴国库,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对于实施行政处罚中所没收的财产,如果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将予以销毁;如果应当公开拍卖或者依法处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而对于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后拍卖的款项,将全部上缴国库,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公 开 拍 卖 : 关 于 行 政 处 罚 财 产 拍 卖 的 相 关 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拍卖财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拍卖财物所得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予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因此
    2023-09-10
    9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什么时候销毁
    一、行政处罚没收物品什么时候销毁关于行政处罚没收物品的销毁时间,其并非存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而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来决定的。具体而言:1.简易程序或小额案件:对于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或者案值较小的案件,通常存档期限为3年。2.一般程序案件:对于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存档期限为5年。同样,在此期限过后,若相关没收物品已无保留价值,可能会进行销毁处理。3.重大、特殊案件:对于重大、特殊案件,存档期限可达20年以上。这类案件由于涉及重大利益、复杂情况或具有特殊意义,其没收物品的销毁时间将相应延长,以确保历史记录和证据的完整性。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何种案件,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和相关档案都会由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保存,且这些记录并非对所有人开放。二、行政处罚的作用是什么行政处罚作为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健全法律责任制度:行政处罚的制定和实施,使我国的法
    2024-08-16
    54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物证如何提取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一、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2023-03-03
    63人看过
  • 行政处罚被处罚人死亡如何处理
    一、行政处罚被处罚人死亡如何处理行政处罚被处罚人死亡应这样处理:如果被处罚人已经死亡,应终止对其进行的行政处罚。此外,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中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应终止调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如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可以分为调查或检查、审查、审核、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
    2024-01-27
    391人看过
  • 如何处理拒绝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逾期不缴纳环保罚款采取哪些措施逾期不缴纳环保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人不过来配合怎么处理行政处罚当事人拒绝配合,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2023-06-27
    240人看过
  • 单位职工受行政处罚后如何处理,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单位职工受行政处罚后如何处理单位职工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是公司职工,行政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11
    408人看过
  • 如何处理行政处罚滞纳金
    (一)依据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相对人必须负有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包括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罚款等以给付金钱为内容的义务。(二)行政相对人逾期没有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三)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或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四)行政机关有义务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五)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一、滞纳金是违约金吗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滞纳金可以视为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且惩罚性越强,担保效力越强。滞纳金是指义务人不履
    2023-03-25
    469人看过
  • 如何处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行为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处罚是:行为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放火罪有加重犯吗?放火罪有结果加重犯。放火罪是有结果加重情形的,如果故意放火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属于结果加重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会判死刑吗犯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一定会判处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023-04-01
    185人看过
  • 违纪处理后行政如何处罚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相关法律知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023-05-02
    308人看过
  • 如何处理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冲突,但应使用正确方式解决争端,避免使用暴力。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实施殴打他人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可以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公民在日常的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发生口角或者其他纠纷,也会有不少的公民会冲动导致使用暴力来解决争端,这样不仅会危害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也会影响社会的治安,所以会按照罪行的严
    2023-11-07
    324人看过
  • 免予行政处罚没收申请书如何起草?
    在我国只要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制裁,但是我国法律讲究的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并不是“一言堂”,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为自己的行为辩驳和解释的权利,针对相关处罚条例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申请和辩驳,那么,免予行政处罚没收申请书如何起草?为大家举例如下:XX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贵局在2013年1月对我公司经营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检查,在抽检中发现21瓶葡萄酒存在侵权行为,并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此事,实属我超市工作人员工作疏忽以及管理人员的疏漏。对此,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在贵局给出的整改建议的基础上逐条逐项的进行整改,对供应商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向是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在消费者心中也有良好口碑。通过此事,我公司已深刻认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并已认真整改。同时也恳切的向贵局提出减免行政处罚申请,希望贵局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我司的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处
    2023-06-02
    10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滞纳金如何收取
    行政处罚的滞纳金,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按照每日不超过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收取,并且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如果行政机关依法不能自行收取的,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或者其他的机关来收取。一、违章罚款多久时间内必须交收到罚款单以后必须在15天之内交清罚款。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二、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交通罚金如果超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罚金上限就可以判定多交金额。现场处罚的上限是200元,逾期未缴纳罚款滞纳金上限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
    2023-06-26
    342人看过
  • 如何对行政处罚进行减轻处理
    一、如何对行政处罚进行减轻处理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如下几点: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减轻行政处罚。二、对行政处罚有争议怎么办对行政处罚有争议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三、行政处罚如何强制执行申请行政机
    2024-01-07
    306人看过
  • 收到税务行政处罚申辩书应当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
    2023-04-17
    3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没收行政处罚没收如何执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6
      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没收决定,应当由有权的行政机关在其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执行;除依法应当销毁、退还、退赔的外,应全部上缴国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 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处罚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11
      1、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可以不予接受。 2、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处罚决定书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的处罚拒绝权及检举权】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
    • 违规处理危险物质的行为如何处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没收违法物品的行政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缉弧光旧叱搅癸些含氓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据此条规定,“没收违法物品”不在行政处罚可以实施简易程序的范围
    • 没收物品被行政处罚,应该怎样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7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处理方式,要根据财物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