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00:40:15 324 人看过

一、民事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民事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本意是一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行使民事权利和自由时,不得滥用自己的民事权利给他人带来损害,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民法是权利法,而不是责任法,民法是给私人提供一个空间。权利是市场经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治社会的基石,良好的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一切制度安排都是以民众的权利为核心而依逻辑地展开的。

2、民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刑法和行政法不同。民法是私法,是调整民事生活的法律,属于市民社会法,是民事主体从事一切民事活动的行为规则,而民事活动纷繁复杂和多彩的,法律不可能对具体事情一一做出规定,只能做出概括性规定,并且立法的倾向是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限制权利。

3、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宪法作为母法和最高法,已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从法律体系的角度看,它已包容了民法关于禁止权利滥用的内容,而且,民法本身也具体规定了滥用权利带来损害的,应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4、民法是一定程度的任意法,而不是强行法。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在交易中能够独立自主并充分表达其意志,法律应为市场主体留下广阔的交易活动空间。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平等地位意味着民事主体进行交易活动时彼此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意思表示是相当自由的。

5、从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看。作为总则里的民法的基本原则,意味着它是对整个民法高度抽象、高度概括并成为指导和影响、制约整个民事活动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准则和价值判断准则。它贯穿整个民事立法,确定民事立法的价值取向,是制定民事立法的基础,也是法律实施的基本准则。

6、这一规定的弊端在于,该原则实际上成了悬在公民法人头上的一把利剑,也会成为公权侵犯私权的依据。

二、民事权利的内容

1、自然人拥有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个人信息、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法人、非法人组织等。

2、其他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三、民事权利滥用的法律后果

1、不产权利行使的固有效果(如此行使权利为法所不许,但仍得以法所允许的其他方式行使)。

2、失权(权利失效)。义务人得主张去权利消灭的抗辩(主要适用于矛盾行为场合)。失权与民事诉讼权利滥用有着密切的关系,民事诉讼权利滥用表现为裁判权的滥用、诉权的滥用以及诉讼过程中不当行使权利等。失权的后果是原有的诉讼权利的丧失或失效,是极为严厉的制裁手段。

3、(符合侵权构成要件的)承担侵权责任

4、(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权利相关文章
  • 定罪滥用职权罪的原则
    滥用职权罪的定罪标准:第一、一人以上死亡,两人以上重伤,五人以上轻伤;第二、二十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第三、造成公司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第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社会影响恶劣;第五、公私财产遭重大损失;第六、徇私舞弊,有上面之一的;第七、自身或强令他人弄虚作假,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继续、扩大,或延误抢救工作;第八、其他损害国家声誉,社会影响恶劣;第九、其他致公私财产遭重大损失的。敲门扰民的定罪标准敲门扰民的定罪标准:不定时敲门、踢门、骂街,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
    2023-07-01
    346人看过
  • 民事权利滥用的法律后果
    一、民事权利滥用的法律后果民事权利滥用的法律后果有:1.不产生权利行使的固有效果(如此行使权利为法所不许,但仍得以法所允许的其他方式行使)。2.失权(权利失效)。义务人得主张去权利消灭的抗辩(主要适用于矛盾行为场合)。失权与民事诉讼权利滥用有着密切的关系,民事诉讼权利滥用表现为裁判权的滥用、诉权的滥用以及诉讼过程中不当行使权利等。失权的后果是原有的诉讼权利的丧失或失效,是极为严厉的制裁手段。3.(符合侵权构成要件的)承担侵权责任。4.(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二、滥用民事权利要承担的什么责任滥用民事权利要承担的责任有:1.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
    2023-07-06
    331人看过
  • 怎样避免公民民事权利的滥用
    依据我国民法典1、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权利不得滥用及法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一、权利滥用与侵权行为的区别有哪些吗1、构成权力滥用,必须有正当权利的存在,且属于权力行使或与权力行使有关的行为;而侵权行为事先并无正当权利的存在,不属于权力行使或与权利形式无关。2、禁止权力滥用的目的在于对民事权利的行使予以一定限制,通过对权利滥用的禁止或制裁来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
    2023-02-10
    329人看过
  • 【劳动者权利】企业不得滥用试用期
    周某同某企业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50%,该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限及工资的约定是否合法?《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本案6个月试用期及其工资的约定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上述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条款,周某的试用期不应超过2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应当注意的是,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
    2023-06-09
    446人看过
  • 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的原则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二、民事权利的特征民事权利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平等性。每个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职业、地位等,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2.连续性。公民的民事权利从其出生至其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从其成立至其消灭,自始至终都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3.真实性。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强大的物质基础,使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得以保障。三、民事权利的类型民事权利的类型有: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
    2023-07-17
    223人看过
  • 如何判断滥用民事权利的情况
    一、如何判断滥用民事权利的情况判断滥用民事权利的情况为:1.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行使权利。2.行使权利违反公共利益。3.以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滥用民事权利者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如不产生权利行使的固有效果;权利人失权即义务人获得相应的抗辩;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对于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所称的滥用民事权利,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行使的对象、目的、时间、方式、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的程度等因素作出认定。行为人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行使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构成滥用民事权利。构成滥用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滥用行为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滥用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
    2024-01-19
    335人看过
  • 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如何界定
    一、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如何界定1.滥用权利的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他人利益等。2.滥用权利的行为必须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即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恶意,即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滥用权利的行为必须导致了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因此,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同时,也需要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以减少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的发生。二、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多久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3年。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2024-01-16
    269人看过
  • 滥用民事权利的情形都是什么
    一、滥用民事权利的情形都是什么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1、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行使权利。2、行使权利违反公共利益。3、以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滥用民事权利者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如不产生权利行使的固有效果;权利人失权即义务人获得相应的抗辩;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等。《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二、车主承担民事赔偿的情形是什么在车主与驾驶人分离的情况下,若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由实际驾驶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若需要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车主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有: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2、驾驶员
    2023-08-25
    417人看过
  • 民事主体能否滥用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
    一、民事主体能否滥用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界限,行使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为滥用民事权利。民法一方面鼓励权利主体正当地行使权利,另一方面为权利的行使划定了明确的界限,即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可构成侵权。当然,滥用民事权利和侵权二者不同,权利滥用的前提是有正当权利存在,且是权利行使或与权利行使有关的行为,侵权行为一般事先没有正当权利存在;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是对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一定限制,通过限制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达到民事权利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平衡,而侵权责任制度的目的是保护
    2023-05-01
    170人看过
  • 处罚滥用职权罪的原则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如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
    2023-07-08
    413人看过
  • 行使民事权利应当遵守的原则主要是,民事权利的分类
    行使民事权利应当遵守的原则主要是自由行使原则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可以行使的民事权利的分类有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分类,以权利的作用进行分类,以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进行分类,以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类,以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进行分类。一、行使民事权利应当遵守的原则主要是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是:1.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二、可以行使的民事权利的分类可以行使的民事权利分类如下: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2023-06-26
    228人看过
  • “母亲权利”不可滥用
    每个人都是经过母亲十月怀胎继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母亲的辛苦是全世界公认。我国在法律上也赋予了母亲一些特殊的权利。但权利的适用需以相应的义务为前提,母亲权利也是不可以滥用的。小王是一家珠宝公司的工作人员,同公司签有2009年12月到期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小王怀孕并向单位请假1个月,单位要求出示病历或医生的证明才能准假,小王没有出示证明便自行在家休息。2009年2月,单位以小王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小王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单位的辞退无效并补发工资。庭审中,小王认为自己怀孕生理反应严重请病假,单位应当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认为小王怀孕有生理反应可以理解,但是否严重到请1个月的病假需要有医生的诊断,单位要求小王出具证明才能准假是符合单位规章制度的,小王在没有出具证明、单
    2023-04-22
    216人看过
  • 确定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返还利益的认定原则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返还利益的范围如下: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因受益人的善意或恶意而异。1、善意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仅限于现有利益。当现有利益的确定期限是受益人返还利益的请求时,非现有利益将免除返还义务;2、恶意受益人承担比善意受益人更严格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原利益、本利益和原利益的利息。《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不当得利当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但是为履行道德义务、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和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能要求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
    2023-07-10
    173人看过
  • 权责利原则
    遗产继承
    权责利原则是指管理过程中的权力、责任、利益既结合又统一的管理方式与过程。权力、责任、利益是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实施管理的“三要素”,缺一不可。没有权力的管理是空泛的,没有管理的权力是虚构的,权力与管理从来都是紧密相关的。责任既是权力的过程,也是管理的过程;利益既是权力的实现,也是管理的实现。不应该有没有责任的权力,也不应该有没有权力的责任。用虚拟股份的形式使权责利统一起来虚拟股份的概念是:将企业拥有的全部资产,按照在册在岗职工人数,根据职工个人的工龄长短、贡献大小、专业技术职务高低等,折算为职工个人股份。这种股份,职工个人只有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分割后变为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而且只能在本企业有效,经营好坏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包括养老退休金相联系,终身受用。实行虚拟股份后,股东大会代替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股东代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决定企业的重大方针政策,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2023-07-10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民事权利
    相关咨询
    • 法律禁止权利的滥用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如果行使权利损害同样受到保护的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即构成权利滥用。对于如何判断权利滥用,民法通则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民事活动首先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及习惯,行使权利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民法条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将守法
    •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的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0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利害关系的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是什么理解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7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2022年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6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如果行使权利损害同样受到保护的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即构成权利滥用。民事活动首先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及习惯,行使权利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 滥用职权罪的追诉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7
      滥用职权罪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