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项目中有哪些属于承租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44:00 57 人看过

1、如果承租人在房屋中进行了装饰、装修,购置了物品,那么国家的征收行为实际上侵害了承租人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应当因此对这些承租人的私有财产进行赔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律师补充: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承租人有权就相关损失获得拆迁补偿,拆迁单位与出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也往往将承租人的补偿款列入其中。如果租赁关系存续,承租人就有权获得该补偿款;但是,如果出租人在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已与承租人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的,承租人的相关利益就排除在外了。

如果对拆迁方案不满意,建议千万不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依法向房管局提出裁决申请。如果确实没有明确的协议约定,那么也不必慌张,承租人同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补偿或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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