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申诉家属作为申诉人可以吗
可以。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有哪些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
2、刑事申诉的审查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3、审查结果的处理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申诉是属于案件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所实施的行为,申诉可以是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只要有新的证据证明案件的判决有误的,那么就可以获得法院受理,所以,在申请时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如果证据不齐全法院同样是会宣布维持原判的。
-
刑事诉讼可以以家属的名义申诉吗?
469人看过
-
上诉人家属代为提出刑事上诉可以吗
483人看过
-
刑事申诉无果可以抗诉吗
262人看过
-
可以再申诉吗刑事申诉被驳回后
93人看过
-
家属作为辩护人在上诉期间可以会见吗
159人看过
-
可以申诉刑事判决吗
248人看过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
刑事诉讼可以以家属的名义申诉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01如果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如果是被害人没有上诉权或者申诉权,只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被告人不服法院判决,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诉或者上诉,不能以亲属的名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
-
犯人可以通过家属申诉减刑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第一条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也就是说,减刑只取决于犯人是否符合上述减刑条件,与家人是否上诉无关。
-
-
刑事案件判刑了过了上诉期,家属可以申诉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4刑事案件中与信用卡有关的是: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
-
刑事家属申请上诉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0公诉案件受害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没有上诉期,所以依据刑事家属上诉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以后申请再审。 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上诉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上诉权。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