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严查廉租房违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50:29 334 人看过

10月19日,娄底市纪委和娄星区纪委联合调查组进驻大科街道办事处,对廉租住房户进行清查。这是继娄底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和廉租住房实物分配,进行了专项效能监察后,又一强力动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查处1692户违规廉租户,对违纪国家工作人员立案10起。

去年下半年,娄底市纪委接群众举报,对房产局乱收费进行清查时,发现廉租房领域存在较多违规问题。今年初,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市纪委确定要深入扎实开展关注民生、服务民众专项行动,重点部署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农惠农、医保低保、就业培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检查。

从今年3月开始,娄底市纪委同相关部门一起,对全市2010年27800余户领取廉租补贴的对象及入住廉租房的889户进行了清理,发现存在部分档案资料不实、审批手续不全、虚报冒领等问题,现已取消不符合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1675户,清退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分配的17户,追缴违纪金额120多万元。给予9人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36人,对虚报冒领廉租房补贴和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立案10起。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民政室主任李某,为亲友制作和同意他人制作虚假申报资料骗取廉租房补贴,被开除党籍。

通过此次清理整顿,娄底市有关部门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娄底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施细则等4个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预防廉租房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作者:段某行贺某范某薛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廉租房相关文章
  • 娄底车船税缴纳常见问题解答
    一、有些车辆于月底购入,应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答: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例如,某车辆发票开具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车辆登记日期为2013年1月5日,则该车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2年12月。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车船税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缴纳。例1:某纳税人于2012年12月28日购入1.6升排气量小汽车并取得当日开出的发票,则该车辆2012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30元(360÷12×1),并且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缴纳。逾期不缴纳税款,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例2:某纳税人于2012年2月10日购入1.0升排气量汽车并取得当日的发票,车辆登记日期
    2023-05-10
    233人看过
  • 廉租房违规转租可收回
    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不落实,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做出有关规定。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政策焦点【准入】申报信息将建共享制通知要求,严格建设和准入管理。新建廉租住房坚持集中建设和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相结合,以配建为主。要求优化廉租住房户型设计,努力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节能环保和经济适用。要求新建廉租住房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方便低收入家庭生活、就业、就医和子女入学。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有关
    2023-06-10
    154人看过
  •  租廉租房时遇到问题,如何解决?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规定,相关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来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房保障工作的开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如发展改革、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也需按责任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因此,对于廉租房保障工作,相关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来确保工作的开展。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房保障工作的开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房保障管理工作。廉租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单位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遇到廉租房被占用,如何进行举报或寻求法律途径?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
    2023-11-10
    152人看过
  • 廉租房五问
    廉租房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按规定,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及以下(含私房和承租公房);3、已领取由市总工会(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统一印制并审核发放的《杭州市职工家庭特困证》或已领取由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的特困家庭。二、如何申请廉租房?申请家庭推荐一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向市房改办领取《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配租申请表》。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家庭全部实际居住人口的身份证、户口本、现有住房租赁证或产权证;2、市总工会核发的《杭州市职工家庭特困证》或各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是否解决住房或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证明;4、家庭成员
    2023-06-10
    133人看过
  • 廉租房制度问题与对策探讨
    制度问题与对策探讨1)廉租房准入机制尚不完善。廉租房准入机制尚未解决租住标准的制定、申请资格的认定这两个技术性问题。廉租房的现行保障对象的确定是根据建设部2005年制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该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家庭应具备一系列条件:申请保障家庭其人均收入应符合当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的收入标准:申请保障家庭现在的人均住房面积应该符合所在地政府确定的面积标准:申请保障家庭成员中最少要有一人是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保障的家庭成员之间应该具有法定的抚养、扶养或者赡养关系以及符合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的各自的保障标准。根据这些标准,我们国家现在的廉租房保障对象,约占整个城市家庭的十分之一左右。国务院在2007年下半年颁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计划到2010年即十一五规划期末,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
    2023-06-10
    147人看过
  • 廉租房违规转租如何举报
    一、廉租房违规转租如何举报1、廉租房违规转租的举报是对违规行为较轻微的,由配租对象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由区住房保障局进行验收认定;对违规使用行为符合退出条件的,报登记管理处办理保障资格取消手续;对已办理保障资格取消的住户,由其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局组织力量进行教育、限期腾退房屋。2、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二、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有哪些1、含义不同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
    2023-05-14
    310人看过
  • 廉租住房试点工作问题解答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廉租住房试点工作问题解答》的通知沪房地资廉(2001)404号各区县房地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房地资廉[2001]280号)印发以来,各试点区在实施过程中又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为确保廉租住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廉租住房试点工作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按此掌握执行。特此通知。二OO一年八月二日廉租住房试点工作问题解答一、户的计算1、问:共同居住一处的困难家庭中,有的只有一本户口簿,有的有两本以上户口薄,其户的计算如何认定?答:按公安部门所发的户口簿、民政部门认定享受低保的自然人家庭为准。一户一证。即应有共同居住的《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凭证》,以及自然人家庭应有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问:哪些自然人家庭应列人廉租住房申请范围?答:(1)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自然人家庭,应列人范围;(2)精减退职职工、散
    2023-06-05
    58人看过
  • 济南廉租住房相关问题解答
    办事机构: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办理流程:一、如何确定家庭人口答:申请家庭的人口数依据《低保证、《低收入证明和《户口簿共同确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应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的关系。二、如何确定申请家庭的住房1、哪些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的现有住房答: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或廉租住房;单独居住的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经济适用住房;43平方米拆迁保障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未满规定年限的原有住房;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2、原有住房转移后如何认定答: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或已货币拆迁满三年的、申请实物配租家庭的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或货币拆迁满五年的,原有住房不再认定为个人住房面积。认定起始时间,属于产权转移的,以房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属于离异分割住房的,以离婚判决(或协议)时间为准,且申请前还应办理完过户手续;属于货币拆迁的以拆迁协议签
    2023-05-10
    341人看过
  • 遇到廉租房强拆问题怎么办?
    当认为在拆迁过程中遭遇不公正待遇时,正确的做法就是尽早咨询专门征收维权律师,遇到困惑、问题多向律师咨询,在遭遇非法对待时及时聘请律师。通过多方对比选择专门的拆迁律师团队进行维权!一、拆迁维权有效吗有用的。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征地拆迁案件是属于行政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是政府部门,另一方为普通公民。这样就产生了许多问题,例如在征收补偿维权中,最重要的是能够需找到征收方存在的违法行为,以此作为突破点。但是由于被征收人往往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知识较为艰深、晦涩,被征收人一般都对征收补偿相关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甚至可能会存在错误的想法。因此是无法利用专业知识、技能来查找征收方的违法点,也就很难维权成功。此外,维权的过程是普通民众与政府互相较量的过程,由于“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一般的公民都不自觉地会对政府产生天然的畏惧心理,担心会得罪政府
    2023-03-09
    133人看过
  • 严查14种出租屋违规行为
    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六个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对$)种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据悉,近期六部委严打的14种违反出租房屋规定的行为有:1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补办手续。2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未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经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4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人员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5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及时制止、报告,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6明知是赃物而窝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的,由公安
    2023-04-22
    98人看过
  • 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七大热点问题解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将并轨运行。一问:为什么要实施两房并轨运行如何并轨张锋: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都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其平行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两者虽都属于租赁型保障房,但面向的群体不完全一样,申请人容易混淆;二是住房保障需求和供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近年来部分地方出现了保障房与保障对象不相匹配的情况;三是平行运行不利于两项制度间的政策衔接,给老百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
    2023-05-30
    231人看过
  • 青岛市廉租房申请应注意问题
    应注意问题:1.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根据财政能力、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家庭为单位确定。2人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货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2.采取货币补贴的,应当按照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确定补贴额度。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等因素确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按照市场平均租
    2023-05-29
    278人看过
  • 天津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常见问题及解答
    租房补贴住房面积保障标准是多少答:租房补贴住房面积保障标准均为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对申请家庭非因重大疾病将名下的私产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置换,如何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答:自2013年10月1日起,对申请家庭在申请时非因重大疾病将名下的私产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置换5年以上的,现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确无住房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含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可不再认定申请家庭住房面积和售房款项,申请对应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最低月租房补贴。不按规定申报家庭情况的,将承担什么后果答:对不按规定如实或及时申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变化而多领取补贴的,暂停其租房补贴,待退还多领取的补贴款后,再按调整后的额度发放。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补贴家庭,区县房管局自补贴满整年次月起停发补贴。补贴家庭补报本年度家庭变化情况,并经区县房管局审核,符
    2023-05-10
    144人看过
  • 重庆廉租房房源查询(查询地址+廉租房项目清单)
    重庆廉租房房源查询:重庆主城廉租房一览:渝北区廉租房房源序号廉租房名称廉租房地点房源状态房源套数已租用套数洛碛直管公房三峡移民个案搬迁工程及配套洛碛廉租住房(二期)项目洛碛镇开发区待配租茨竹廉租住房项目茨竹镇街道待配租龙山街道农转非安置房龙山街道已配租农业园区农转非安置房回兴街道宝环路346号待配租川庆农贸市场廉租房洛碛镇农贸市场已配租渝中区廉租房房源序号廉租房名称廉租房地点房源状态房源套数已租用套数府邸美郡廉租房项目工程南岸区六公里已配租玫瑰湾二期廉租房项目工程渝中区下徐家坡在建宝香居廉租房项目工程渝中区高九路在建宜居苑廉租房项目工程渝中区高九路在建大黄路还建房廉租房项目工程渝中区大黄路已配租南岸区廉租房房源序号廉租房名称廉租房地点房源状态房源套数已租用套数弹子石街道廉租房项目工程弹子石街道集翠村28、29号已配租弹子石街道小沙村廉租房项目工程弹子石街道小沙村17-20号在建弹子石街道小
    2023-05-30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廉租房
    词条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 更多>

    #廉租房
    相关咨询
    • 娄底廉租房关停怎么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6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遇到拆迁,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并不能因此中断,因此,廉租房拆迁,要么政府提供新的廉租房供承租人继续承租,要么就以租金补贴的方式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 娄底廉租房搬迁该怎么样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07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遇到拆迁,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并不能因此中断,因此,廉租房拆迁,要么政府提供新的廉租房供承租人继续承租,要么就以租金补贴的方式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 娄底申请廉租住房有哪些要求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娄底林地以租代征利益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4
      1、林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 娄底水浇地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8
      1、水浇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