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合同有哪些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1:10:38 123 人看过

医疗合同根据诊疗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一般医疗合同以疾病的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合同,给付的内容包括门诊、住院和手术治疗。

2、健康检查合同以早期发现疾病或了解健康状况为目的,而约定由医疗提供者施以检查的合同。

3、试验性医疗合同这种合同又可分为二种:具有诊疗目的的试验行为与纯试验目的的行为。

4、特殊医疗合同医疗服务需求者并无健康上的问题而接受医疗提供者服务的合同。例如仅以美容为目的的整形手术、变性手术、非治疗性堕胎手术。

这些行为不仅不具诊疗目的,甚至具有破坏目的。而安乐死更是逼近医学伦理的核心,挑战医师必不将所学危害人类健康的职业道德。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

结合司法实践,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有:

1.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其表现有: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

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总希望医生全神贯注,细心倾听病情,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但是有的医生即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工作很不认真。

2.工作时存在过错行为,也就是失职。工作中的失职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况。例如:用错药、打错针、输错血、开错刀、或在手术后体腔内遗留纱布及其他异物等。

3.存在技术上的原因: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了;或者对某些罕见的疾病缺乏认识,尚不知其诊断方法以致于误诊;或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未预见到病情会突然变化与死亡,因此未事先向家属作说明,从而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二、医疗事故纠纷的原因

结合司法实践,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有:

1.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其表现有: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

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总希望医生全神贯注,细心倾听病情,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但是有的医生即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工作很不认真。

2.工作时存在过错行为,也就是失职。工作中的失职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况。例如:用错药、打错针、输错血、开错刀、或在手术后体腔内遗留纱布及其他异物等。

3.存在技术上的原因: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了;或者对某些罕见的疾病缺乏认识,尚不知其诊断方法以致于误诊;或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未预见到病情会突然变化与死亡,因此未事先向家属作说明,从而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合同附随义务类型种类有哪些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3)关于协助义务,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在合同关系上,债务人所负的履行义务多数是积极的给付义务,以满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而债权人要现实地享有合同利益,就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配合债务人完成履行行为。如果没有债权人的配合、创造必要的条件,合同将无法得到履行或不能达到履行的效果。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债权人负协助义务。(4)关于照顾义务,债务人履行合同时,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相对方及合中的标的物,辅助债权人实现给付利益。(5)关于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又称为忠实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密
    2023-04-16
    208人看过
  • 工程合同有哪些,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合同是一个大范围的概念,工程合同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一、承包关系类型合同工程合同的履行期一般都是很长的,只有一个施工单位进行建设是无法按时竣工的,那么就出现了分包这种形式。1、总包合同。建设单位(发包方)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总包,发包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合同称为总包合同。总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总承包单位发生法律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法律关系。2、分包合同。即总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了总包合同之后,将若干专业性工作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总包方分别与几个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对于大型工程项目,有时也可由发包方直接与每个承包方签订合同,而不采取总包形式。这时每个承包方都是处于同样地位,各自独立完成
    2023-06-04
    494人看过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类型
    1、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医药费用,可按县市制定的门诊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获得补偿,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补偿。2、住院补偿。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补偿方式及补偿比例,需按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方案)要求进行补偿。3、大病补偿。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一、农村合作医疗采取措施有哪些1、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治疗费用。主要包括:住
    2023-02-25
    177人看过
  • 医疗纠纷类型有几种
    本文主要介绍的医疗纠纷类型包括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医疗服务中存在瑕疵引发的纠纷、患者对医疗行为的误解引发的纠纷,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医疗纠纷类型: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周某因子宫内膜异位症接受手术治疗,医院行半根治手术,半年后该病复发。周某以手术时医院未告知其有复发可能,剥夺其知情权为由起诉,医院则认为复发是疾病的转归,医学界普遍认为这种疾病的复发率为20%。经法院审理,通过对术前谈话记录的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认定当初医患双方的术前谈话告知内容不完善,其缺陷就在于没有将施行手术可能导致病情复发的后果告知患者,最后法院判决医院在履行手术风险告知义务过程中未履行充分的告知
    2023-06-01
    350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的类型包括哪些
    医疗损害鉴定的类型包括医疗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医疗事故等级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
    2023-02-24
    112人看过
  • 少儿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的类型有哪些
    少儿住院津贴的介绍这类保险是一种非常适合于孩子的保险,有的满期后可作教育金,期间是否有理赔都不影响本金和分红。住院津贴一般是以附加险的形式投保,有的儿童卡单险里面也有住院津贴的约定,它是住院期间按天数的补偿的一种消费性保险产品。对于零岁的宝宝应该首先考虑健康、重疾以及意外。前几年“小悦悦”的事情就闹得非常大,现在这个社会不缺乏做好事的人,但是做好事有时反被诬赖,引来很大的争议,现在很多人不是不帮助他人,而是不敢帮助他们,对于“扶不扶”这个问题,很多人望而却步了。少儿出现意外或者有什么疾病都要住院,但是现在的手术费、医疗费用很多平民百姓而言,就是一笔巨款,很多家庭为了拯救自己小孩子的生命不惜要倾家荡产。有的父母无力承担这么贵的医疗费用,忍心把孩子丢在了医院,试想一下,谁愿意自己的宝宝离开自己呢,谁又愿意不顾宝宝的生死呢,摆在他们面前最大的难题无疑就是钱的问题了。然而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就能够有效
    2023-05-08
    299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哪些,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哪些医疗损害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三种,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分责任和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其中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获得相关行医资格的人员,要持证上岗。2、主观要件发生医疗事故主观上是过失的,并不是故意引发医疗事故的。3、客体要件客观上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
    2023-04-18
    282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类型有哪些
    1、较早出现的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商标型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营权。特许者向被特许者提供技术、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在规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对被特许者所从事后生产经营活动并不作严格的规定。这类特许形式的典型例子有汽车经销商、加油站以及饮料的罐装和销售等。目前在国际上这种模式发展超趋缓并逐渐向经营模式特许演化。2、经营模式特许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它不仅要求加盟店经营总店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经营方针等都要按照特许者规定的方式进行。被特许者缴纳加盟费和后继不断的权利金,这些经费使特许者能够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广告、研究开发和后续支持。这种模式目前正在快速发展。特许经营按特许双方构成划分有:1、制造商和批发商软饮料制造商建立的装瓶厂特许体系属于这种类型。具体方式是,制造商授权被特许者在指定地区使用
    2023-06-01
    392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该摘要主要介绍了准备诉讼所需证据的几个方面,包括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双主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以及计算清单和其他与举证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的具体要求和准备方法都得到了详细说明,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准备诉讼。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双主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门诊记录、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书;2、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四、计算清单: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五、其他与举证有关的证据。 证 明 主 体 资 格 的 证 据 有 哪 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要证明借款关系存在,当事人可以提供借条、人证、聊天记录、照片
    2023-10-01
    453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几种
    一、医疗损害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医疗损害责任免责的事由包括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几种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三种,分别是: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未尽诊疗义务的责任、未尽保护隐私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
    2023-06-19
    403人看过
  • 参保人员可参保的医疗保险类型有哪些
    参保人员可参保的医疗保险有哪些类型社会医疗保险主要包括三种: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医疗需求而设立的医疗制度。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不在城镇职工参保范围内的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以政府为主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
    2023-05-08
    165人看过
  • 承包合同分类有哪些,工程承包的类型有哪些?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一、承包工程现在需要缴纳保证金吗?1、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2、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3、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以内。4、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
    2023-05-07
    175人看过
  • 探讨聘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聘用合同类型主要是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具体而言,这个类型的区别主要看聘用过程中的要素,在劳动合同中还包括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而如果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短期合同。因此聘用合同的类型还是比较多的,可以根据需求进行合同的签订。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哪些区别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区别有:(1)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4)试用期期限不同。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
    2023-07-08
    112人看过
  • 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哪些种类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包含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及借用合同。一、借款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吗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二、诺诚经纪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
    2023-03-25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医疗纠纷行政处罚类型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30
      一、人身自由罚款 这种行政处罚主要是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如行政拘留的处罚,即剥夺行为人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罚只适用于公民,因为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如果没有人身自由,财产权、名誉权、专利权等其他权利将失去行使的基础。因此,以人身自由为处罚对象的人身自由罚是最严厉的处罚。 二、行为能力处罚 行为能力处罚是指行政机关责令违反行政义务的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停止某种行为,取消
    • 医疗纠纷中因果关系类型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1、直接因果关系——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医疗过失参与度为100%,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患者因病就医,经诊治后出现不良后果。不良后果完全是由医疗过失行为所引起,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 2、直接因果关系——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医疗过失参与度为75%,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患者因病就医,经诊治后出现不良后果。不良后果主要是由医
    • 医疗事故的常见责任类型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4
      医疗事故责任有: 1、行政责任,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
    • 医疗机构类型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1
      医疗机构的类别有: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妇幼保健院。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4、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5、疗养院。 6、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7、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8、村卫生室(所)。 9、急救中心、急救站。
    • 按合同类型可将合同分成哪些类型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6
      按照合同的效力可以将合同分为以下几种: 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或者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被确认无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