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当事人订立了合同还能合并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8:01:09 476 人看过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合并一般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成为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或者是指一个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后,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合同书盖公章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法律后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三、著作权的继承和承受的特点是什么

著作权继承是继承人在着作权保护期间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

著作权的继承特点是:

1、绝对权。著作权继承不能变更登记,而且也没有交付。

2、双权利人。在继承完成后,著作权的所有权人成为了两个人,一个是著作人身权的所有权人,即作者;一个是著作财产权的所有权人,即继承人。

3、限制继承。继承人不能任意修改继承的作品。

著作权的承受是指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财产权在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其特点可以概括为:

1、著作权的承受主体为: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或国家

2、著作权的承受前提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

3、著作权的承受客体为:作品

4、著作权的承受内容为:财产性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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