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02:36 149 人看过

本文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分类
    一、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分类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分为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商业、物资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一)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为贸易公司,可经营或代理外经贸部门核准的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为生产企业,可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的产品商品出口及企业所需原料、设备、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三)科研或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为研究院所或高新技术企业,或经营本单位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代理出口将本单位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
    2023-06-06
    146人看过
  • 拓展经营范围:公司能否增加对外贸易?
    公司经营范围能增加对外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拓展经营范围:公司能否增加对外贸易?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专业律师:你的法律救星!你是否曾在法律困境中束手无策,无所
    2023-12-01
    225人看过
  • 对外国际贸易额与对外国际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额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一国一定时期内对外贸易规模的指标,由一国一定时期内的出口额加进口额构成。目前,有的国家用本国货币表示,有的用外国货币表示。在计算时,出口额一般以FOB价格计算,进口额一般以CIF价格计算。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商品出口额与进口额相比而形成的差额,称为对外贸易差额。当出口额超过进口额时,为贸易顺差,也称为贸易出超;当进口额超过出口额时,为贸易逆差,也称为贸易入超;当出口额等于进口额时,叫做贸易平衡。二、国际贸易额国际贸易额,又称国际贸易值,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一定时期内世界贸易规模的指标,是一定时期内世界各国(地区)出口贸易额的总和。统计国际贸易额,必须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出口额折算成同一货币后相加。同时要特别注意不能简单地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额相加,而只能是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出口额相加。因为,一个国家的出口就是另外一个国家的进口
    2023-06-06
    68人看过
  • 公司经营范围是可以增加对外贸易的吗
    公司经营范围能增加对外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2024-04-29
    277人看过
  • 对外贸易法明确对外贸易调查启动程序
    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明确规定了对外贸易调查的启动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得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贸易调查已成为各主要贸易国家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为应对针对我国入世承诺而滥用救济措施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6日通过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增加了对外贸易调查的相关内容。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货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贸易壁垒;为确定是否应当依法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需要调查的事项;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对
    2023-06-06
    181人看过
  • 西双版纳推动对外经济贸易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部门11日透露,过去10年间,该州对外经济贸易总额10年累计完成51.13亿美元,年均增长39.7%。据介绍,10年来,西双版纳州积极推动昆曼公路货物跨境运输,以及蔬菜换石油花卉换水果冷果换热果等项目的实施,持续增加进口、扩大出口,加强与毗邻东盟国家的经贸往来与技术合作,全州对外经济贸易总额累计完成51.13亿美元,年均增长39.7%。其中外贸进出口累计达42.38亿美元,年均增长44.7%。西双版纳州政府目前正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加快、中泰两国果蔬零关税深入实施、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稳步推进、中国国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及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发重要桥头堡战略等重大发展机遇,全力推动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据悉,当地政府正在积极培育一个进出口货运量百万吨级口岸、两个出入境人员过百万人次的口岸,在4个国家一类开放口岸的基础上,建设6至8个国家
    2023-06-06
    174人看过
  • 外经贸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
    内容提示:试行原则和对象年薪的构成与计发风险金的管理和抵扣年薪的兑现和列支有关政策规定(一)试行原则和对象1、外经贸企业经营者实施年薪制的原则是:(1)经营者年薪水平与出口规模和利润挂钩,亏损企业经营者不得实行年薪制;(2)经营者年薪收入与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相分离;(3)实行年薪制既要有利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又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5)加强监督机制,规范收入分配,取消隐形收入。2、试行年薪制的对象是本市外经贸委直属的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厂长)。(二)年薪的构成与计发1、年薪的构成经营者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根据出口额确定,效益年薪根据利润确定。2、年薪的计算(1)基本年薪以当年海关统计的出口数据,按统一标准分档计算。在新老公司同时担任经营者的,实行新老公司出口合并计算考核
    2023-06-10
    348人看过
  • 外贸易经营者在商标管理和使用中的权利义务
    根据1995年7月24日〈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标管理和使用中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商标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商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2、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享有使用和自主处置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3、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商标管理机构,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国内外商标注册,制订商标战略,创名牌商标。4、对外贸易经营者只有征得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并依法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方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必须严格监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执行,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被许可人在销售市场、客户、价格、质量及广告宣传等方面,应当严格遵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服从许可人的意志的规定。被许可人不得将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再许可他人使用。5、对外贸易经营者在进行出口活动中,对他人指
    2023-06-07
    323人看过
  • 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一)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二)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国际贸易地理方向亦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InternationalTradebyRegion),用以表明世界各洲、各国或各个区域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计算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既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额在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也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总额在国际贸易总额(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由于对外贸易是一国与别国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换,因此,把对外贸易按商品分类和按国家分类结合起来分析研
    2023-06-05
    110人看过
  •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有
    (1991年6月24日〔1991〕外经贸资发454号)地质矿产部,建设部,能源部,机电部,航空航天部,冶金部,化工部,轻工部,纺织部,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部,商业部,物资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卫生部,国家体委,旅游局,民航局,建材局,医药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经贸厅委、外贸局,海南省经济合作厅,深圳、汕头经济发展局,厦门、宁波外贸局:现就实施我部1990年10月22日发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90〕外经贸法字第56号)(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项目,在合同中不约定合营期限的,应在合同中订立终止条款,规定企业终止的条件、终止程序以及企业清算和财产分配原则。二、按规定在合同中应约定合营期限的项目,其期限应根据项目的行业类型、投资额、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收期的长短确定,一般不超过30
    2023-06-06
    420人看过
  • 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人报验须知
    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人在向商检机构报验时,应按照商检机构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申请单并签名盖章。它是关系人报请商检机构检验的正式文件,也是商检机构进行检验的一种原始凭证。一般对于不同合同、不同发票、不同提单或装运单的商品应分别填写申请单。报验时除了提交申请单外,还应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分别提供各种单证。报验分类和范围一.法定检验报验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际条约,协议的规定,有一部分进出口商品及其运输工具必须经过商检机构的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能出口或不能在国内销售,使用.这类商品及其运输工具的报验称为法定检验报验。(一)进口商品法定检验范围1.列入>的进口商品;2.有关国际条约、协议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二)出口商品及其运载工具法定检验报验的范围1.列入>的出口商品;2.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3.贸易性出口动物产品的检疫;
    2023-04-24
    236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发证机关: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0〕外经贸资发第376号各省、自治区外经贸委(厅、局),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外经贸部特派员办公室、海关总署、广东省分局,各直属海关:为完善和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用进口汽车的管理,特制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用进口汽车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附件: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管理办法附件: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管理办法一。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的管理,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依法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含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3、本办法所称企业自用进口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和客车。具体商品代码见附表。4、企业自用汽车进口所需资金总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按完税价格计算的15%;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按照以下标准配备:(1)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外资出资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
    2023-05-07
    405人看过
  •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统计分析
    1、贸易额和贸易量贸易额就是用货币表示的贸易的金额,贸易量就是剔除了价格变动影响之后的贸易额,贸易量使得不同时期的贸易规模可以进行比较。这里有三个概念需要掌握。(1)对外贸易额(ValeofForeignTrade):就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口总额与出口总额之和。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可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发布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额是以美元表示的;各国在统计有形商品时,出口额以FOB价格计算,进口额以CIF价格计算;无形商品不报关,海关没有统计。(2)国际贸易额:(ValeofInternationalTrade)是以货币表示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综合,又称国际贸易值。它等于一定时期内世界各国用FOB价格计算的出口贸易额之和。(3)贸易量:贸易量是为了剔除了价格变动影响,能准确反映国际贸易或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数量,而确立的一个指标。在计算时,是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而确定的价格指
    2023-06-05
    142人看过
  • 对外贸易模式都有哪些对外贸易的作用是什么
    一、对外贸易模式都有哪些对等贸易:买方承担向卖方购买同等价值商品或劳务。展卖:在本国举办和参加国外举办的各种国际性博览会或集市,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被称为“三来贸易”补偿贸易:我方先以赊购的形式,从国外进口机器设备和技术等,待投产后,用所生产的产品和劳务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结合,通常称为“三来一补”。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技术引进。二、对外贸易的作用对外贸易不仅把商品生产发展很高的国家互相联系起来,而且通过对外贸易使生产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也加入到交换领域中来,使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深入到他们的经济生活中,使这些国家和民族的劳动产品日益具有商品和交换价值的性质,价值规律逐渐支配了他们的生产。随着各国的商品流通发展成为普遍的、全世界的商品流通,作为世界货币的黄金和白银的职能增长了。黄金和白银除去具有货币一般购买手段之外,还被
    2023-06-02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备案经营者对外贸易怎么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经营者对外贸易备案流程: 1、网上填写备案登记信息,并打印登记表。 2、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3、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材料。
    • 能不能增加对外贸易经营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4
      公司经营范围能增加对外贸易,但是必须首先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然后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
    • 什么是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的作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9
      对外贸易不仅将商品生产发展水平高的国家联系起来,而且通过对外贸易将生产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加入到交换领域,使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渗透到他们的经济生活中,使这些国家和民族的劳动产品越来越具有商品和交换价值的性质,价值规律逐渐主导了他们的生产。随着各国商品流通发展成为普遍的、全球性的商品流通,黄金和白银作为世界货币的功能增加。除了一般的货币购买方式外,黄金和白银还被用作国际支付、国际结算和国际信用的
    • 经营者对外贸易备案流程是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0
      经营者对外贸易备案流程: 1、网上填写备案登记信息,并打印登记表。 2、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3、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材料。 《对外贸易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 2022年公司经营范围能不能增加对外贸易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4
      公司经营范围能增加对外贸易,但是必须首先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然后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