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0:30:43 484 人看过

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都是私法范畴中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论民法与商法的区别如下:

1、调整的主体不同: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商法调整的是商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调整的对象不同:民法调整的对象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商法只调整流通领域;

3、立法目的不同:民法追求的是社会的公平公正,商法注重交易的安全。(如票据法中票据的无因性就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

4、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民法是国家的部门法,是基本法。商法不是,是民法的特别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破产撤销权与民法撤销权的关系

破产撤销权与民法撤销权的关系为:破产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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