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优先购买权如何保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9:33:10 166 人看过

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出卖人、买受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人等多人参加诉讼。而在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他们各自的诉讼地位如何,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不尽一致。笔者认为,在诉讼程序处理中,可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一是买卖关系尚未成立的,优先购买权人因主张权利与出卖人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优先购买权人是享有权利的一方,出卖人是负有义务的一方,根据优先购买权人的性质和特征,买受人虽与本案有一定的关系,但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对其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不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法院也不宜依职权追加其为当事人。如果因情况需要须由买受人出庭才能查清事实真相的,其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二是买卖关系已经成立,优先购买权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应将出卖人列为被告,将买受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这是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买受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优先购买权人胜诉,买受人将因买卖关系无效而返还标的物;如果出卖人胜诉,买受人将合法受让和占有标的物。

三是出卖人与买受人因买卖关系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优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资格参加诉讼。

处理优先购买权案件的原则是,既要保护优先购买权人的利益,又要防止滥用优先购买权以致损害出卖人和其他购买人的合法权益。由于这类案件比较复杂,处理难度也比较大,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如果提起诉讼的原告确系房屋的原共有人或承租人,且没有放弃或丧失优先购买权,就应当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即承认原告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优先购买权人在出卖人出卖房屋前未知晓情况,就应当宣布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无效,已经交付了房款的房屋,由双方相互返还,支持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请求;优先购买权人已得知出卖情况后,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在出卖人与买受人成就买卖关系时虽未提出异议,但其主张权利时只要未超过主张期限,一般情况下仍应支持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请求;出卖人与购买人恶意串通,欺骗优先购买权人,损害了优先购买权人的合法权益,一经查实,应当宣布其买卖关系无效,如果房屋拆迁、改建,应视情况给优先购买权人适当的补偿。

数个共有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如果房屋可以划分,则按均等优先购买处理;如果不能划分,数个主张优先购买权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最先主张权利者购买;若最先主张权利者有房屋居住,而后主张权利者确有实体困难的,应由住房确有困难的人购买。

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又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凡有确凿证据证明优先购买权人主动、明白、直接表示不予购买的,视为明确表示放弃。对于明知共有人出卖分得的房屋,或者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既不作出优先购买的主动、明白、直接的表示,又不阻止其出卖给第三人,据此可推定为优先购买权人放弃权利。

房屋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先考虑房屋共有人的权利,再考虑承租人的权利。但是,如果房屋共有人居住的房屋比较宽裕,而承租人住房困难,也可照顾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购房申请租赁住房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有何规定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有:(一)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二)承租人仅租赁部分房屋、出租人出售整体房屋的,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三)出租人基于与第三人的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的,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一、房子抵押后还能在抵押或者买卖吗房子出租后还可以再抵押该房屋或者买卖该房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不能优先购买承租人在以下
    2023-03-01
    403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效果
    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实质要件,即需要是同等条件。对于同等条件的认定需要明确的是,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格条件,除价格外,衡量“同等条件”还应当考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2.形式要件,即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效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能产生以下两层效果:1.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产生使所有权人就特定财产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关系归于无效的效果。产生这一效果是优先购买权“优先”的体现,即对第三人具有对抗效力的体现。2.优先购买权成立权利人与所有权人之间就特定财产的买卖关系。这是优先购买权“购买”含义的体现,也是最终效力的体现。行使优先购买权最终要产生这样一个效果:成立权利人与所有权人之间就特定财产以和第三人购买时的“同等条件”为内容的买卖关系。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几种情形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股东优先购买权股
    2023-04-11
    119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如何区别
    优先购买权是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某项财产(证券、土地等)的权利。就同一房屋,同一主体,有“优先购买权”,并不等于就同样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当然,如果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必然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人在租赁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1)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2)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3)租赁物所有权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发生的。(4)租赁物已经转让第三人。具备上述条件,即使买受人不摘到租赁关系的存在,承租人仍然可以租赁关系对抗买受人。《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
    2023-06-13
    359人看过
  • 如何维护租房者的购房优先权
    买卖房屋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应当履行通知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其他妨碍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优先购买权的制度价值立法者规定优先购买权制度的目的价值主要有以下方面:1.秩序价值优先购买权设定的基础和前提是先买权人已先于买卖关系而存在于某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中。为了尽可能维护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维护经济生活秩序,立法者确立优先购买权。2.效率价值优先购买权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物资财富的经济效益,以做到物尽
    2023-07-07
    461人看过
  • 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何时会消失?
    有四种情形:首先是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再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其次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最后是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租房人违约了怎么办当承租人违约后,我们按其违约的形式分别如下处理:1、承租人不交付租金的情况。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即自承租人应当支付租金之日起,如出租人在一年内不向承租人催收租金,则一年后,出租人的丧失胜诉权,法律不再对出租人的债权给予强制保护,出租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驳回出租人的诉讼请求。出租人只能自己向承租人主张。2、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允许,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并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3、承租人提前退租,属于违约,出租人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则可以
    2023-07-24
    306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内容以及优先购买权的实现需要什么条件
    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内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内容如下: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提前合理期间通知承租人;拍卖的,应提前5天通知承租人。2.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所谓同等条件,指在价款、付款方式、担保状况等方面均与第三人相同。二、优先购买权的实现需要什么条件优先购买权的实现需要的条件有: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三、妨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妨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需要赔偿相关的费用。《中华人民
    2023-06-21
    179人看过
  • 解读购买租赁合同中的优先权条款?
    就同一房屋,同一主体,有“优先购买权”,并不等于就同样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当然,如果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必然享有“优先购买权”。1、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例外情形之一:后成立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先设立且已登记的抵押权的实现。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约束的是物权变动易主时,谁有优先受让权。目前没有任何因抵押而导致承租人失去优先购买权的法条规定。只有因抵押而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两者切不可混为一谈。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超过二十日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中华人民共
    2023-08-09
    361人看过
  •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谁有优先购买权买房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出卖人向第三人出卖标的物时,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特定人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谁有优先购买权?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所有人需要将出租的房屋出售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不按照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出售无效。2。房子的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的证明,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旧房时,原
    2023-05-08
    201人看过
  • 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之间谁有优先权
    如果共有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民法学界的通行做法。相关知识:承租人应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否则承租人将无法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第二,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在出售前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决定拍卖房屋并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三,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相同。无论从房价、付款方式等方面来看,承租人都不会购买比第三方购买条件更好的房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行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期间。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通知其他共有人的,
    2023-05-07
    69人看过
  • 先抵后租下抵押权未登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保护
    先抵后租涉及到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当然这是在抵押权有效成立的情况下。由于抵押优先基本原则的确立,在抵押成立在先的情况下,租赁不得对抗抵押,即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由于不动产抵押权采登记生效主义,未经登记,不动产抵押权不成立,因而该条实际上确立了不动产抵押权设立后再行出租的,租赁不得对抗抵押。但如果之前不动产上的抵押权未成立,此时不动产上即不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人将不动产再进行出租时,承租人对不动产的优先购买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房地产抵押登记流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2023-03-10
    156人看过
  • 房屋法定优先购买权怎样?
    (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1、仅适用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无优先购买权)。2、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通说观点)。3、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排除了继承、赠与等情形)房屋、拍卖房屋、与抵押权人协议用租赁的房屋折抵债务(出租人将房屋抵押的情形)。(二)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内容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提前合理期间通知承租人;拍卖的,应提前5天通知承租人。2、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所谓同等条件,指在价款、付款方式、担保状况等方面均与第三人相同。(三)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排除情形下列4种情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1、房屋的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近亲属的。3、出租人履行出租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善意的第三人(指第三人不知道
    2023-03-05
    390人看过
  • 专利许可证法律对外租赁房屋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转让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出租人私自卖房是否侵权(一)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所租房屋的权利,承租人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是债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与基于共有的优先购买权不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不可能凭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主张承租人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赔偿方式是赔偿经济损失正因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是债权,因此,出租人违反义务,侵害优先购买权的救济方式是损害赔偿,而不是必须保障承租人优先购买。(三)免除出租人侵权赔偿的事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
    2023-03-29
    380人看过
  • 廉租房优先保障对象
    廉租房实物配租原则上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但优先配租给以下保障对象:(1)市政重点工程和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可以纳入优先配租的家庭;(2)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的低保无房户;(3)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家庭,以及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急需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
    2023-05-30
    237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优先购买权,什么情况下买房可以享受优先购买权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可以享受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如下: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一、租赁合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做出优先购买权的约定,通常是出租人如果将房屋出售,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出租人要提前告知承租人,当然,优先购买也有期限要求,如果超过一定期限承租人没有意向的,视为放弃。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款、付款方式、担保状况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是拍卖的,应提前五天通知承租人,
    2023-02-04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租赁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实现,承租人需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2
      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有利于维护承租人的利益,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节省交易成本。承租人优先购买的实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享有优先权,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2.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同等条件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出租人出卖租赁人,给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的时间。如果出租人没不通知
    • 哪些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优先购买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9
      法律实务中,承租人所获得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及举证角度如下: 一、寻租费用损失 寻租费用损失指的是由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丧失,导致承租人不能继续租赁该房屋,承租人因此需要另行租赁其他房屋所花费的寻找合适租赁点的费用损失。但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更换本身不能直接导致承租人的无法继续租赁,只有在客观上新房屋所有权人未与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且未继续签订租赁合同的原因在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双方就新租赁意向无法达成一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购买的房屋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7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指的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
    • 租赁期间转卖房屋是否侵犯优先购买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9
      案情简介:租赁期间转卖房屋,是否侵犯优先购买权郑某称:我租用了被告计量所98号楼底层东第一间及二层东第一间做生意。我和其他承租计量所的租户委托邓瑞琴与计量所签订了购买98号楼房的协议书,并于5月28日交定金10万元,此后又交了30万元。现计量所却将98号楼房卖给被告陆某、戴某。请求法院保护我作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判令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无效。被告计量所、陆某、戴某均未作答辩。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 房屋多次转租如何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如前所述,赋予转租合同效力,使其效力不因出租人的同意与否而受到影响,可以运用解除合同的手段来达到平衡利益的目的,以次为前提条件而赋予次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也就顺理成章了。无论房屋转租了多少次、转租给了多少人,都严格按照保护弱势群体这一设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立法初衷来处理,问题都迎刃而解——永远都是:谁正在占有、居住、使用房屋,谁就应该享有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权利,承租人包括其他的次承租人实际上都早已经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