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5:53:31 136 人看过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如果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进行处分的,可以认定有效,比如日常的生活开支。但如果是为个人消费的,那处分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人不知情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如下: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2、加强以调解为基础的原则;

3、公平原则,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4、竞价原则,在当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争执激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来决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总之,一方想要用共同房产做抵押贷款,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是平等的,如果要对重要财产进行处理的,需双方协商一致。共有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要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如果一方在对方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处分了共同房产,但是交易相对方是善意的,那么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争执激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来决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三、夫妻一方未签字有效吗

夫妻一方未签字是否有效一般根据情况而定,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一方不签字的,一般认定无效。但是,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人赔偿。夫妻关系属于特殊代理关系。第三人因这种特殊关系,认为订立合同的配偶具有代理权的,属于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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