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职工五险怎么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0:30:51 76 人看过

非全日制职工五险缴费方式:

1、首先我们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界面里APP,接着点击【社保】选项;

2、然后我们点击【社保缴费】选项;

3、最后我们选择缴费项目和输入个人信息即可购买社保了。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不同。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四是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五是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职工社保和职工社保区别

1、缴费主体不同:非职工个人需要承担全额的社保费用;社保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承担大部分,职工承担小部分。

2、缴费基数不同:非职工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100%为缴费基数;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加的险种不同:非职工社保只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地区可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参加的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缴费比例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学生和非全日制职工受工伤单位先垫医疗费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今起实施,学生和非全日制职工也能享受工伤保险了。

实习生工伤,单位也要垫付医疗费

今天起,《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将取代自2004年施行的《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实习生、个体户雇工被纳入参保和享受工伤保险范围。

据了解,自2004年《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施行以来,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62.2万人,参保覆盖率达到46%。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及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多,《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

新规的出台将从哪些方面给予我们更多保障?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昨日,早报记者咨询了湖南裕邦律师事务所贵阳分所律师匡恒,结合具体案例对新规进行解读分析。

工伤保险新增两类人员

对比新旧两个法规,新规中新增了学生和非全日制职工。新条例规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学生即使在实习期,实习单位和学校也需缴纳工伤保险费,学生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相应待遇。

此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受到伤害时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新规明确工伤认定不收费

按照新条例规定,我省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工伤预防费支出范围包括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工伤预防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减少、防范工伤事故技术和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

工伤认定不收取费用,关于工伤认定的收费问题,新条例中这样明确规定。而工伤认定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作为新增内容,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医疗期满,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具有职业康复价值的,由协议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提供职业康复服务。职业康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业康复范围、职业康复介入标准、职业康复治疗标准,开展工伤职工职业康复服务。用人单位应当配合职业康复机构开展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工作,帮助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

将降低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在新条例出台后,有人指出新规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实际是否真的如此,匡恒对此持肯定态度。他认为,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偿。

这就确保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避免了用人单位逃避责任,受伤职工索赔无门的情况出现。

案例分析

案例1:

21岁的职校女学生小梅在实习单位为她租的房里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触电身亡。小梅的家长找到学校时,学校说他们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小梅实习所在的单位,也因小梅没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新条例,小梅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范围?谁应该对这起事故负责,如何赔偿?

解答: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小梅的死亡按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应当按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要求房东以及热水器生产厂家、销售商承担责任。

案例2:

就读体育师范专业的大四学生张某在一中学进行专业实习,在给学生上武术课时不慎扭伤脚踝,张某被学生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药费300元。

张某的脚伤是否属于工伤?他的医药费应该由谁出?如果张某就读的学校和实习学校均未给他缴纳工伤保险那该如何处理?

解答:

按新条例的规定,张某的脚伤属于工伤。如果就读的学校和实习学校给他缴纳了工伤保险,他的医药费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均未给他缴纳工伤保险,他的医药费就应当由就读学校和实习学校共同承担。

案例3:

小周在上班期间双臂被自己操作的机器碾断,被评为2级伤残。

是否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照新旧两个法规的规定,赔偿标准有何变化?

解答:

新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与之前相比,赔偿标准没有变化。

案例4:

小王是一家公司的司机,在一次出车过程中发生车祸,腿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小王的受伤属不属于工伤?送往医院后,谁应该先支付医药费?如果单位没有给小王缴纳工伤保险将如何处理?

解答:

小王的情况属于工伤,按照新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先为小王垫付医疗费。如果单位没有给小王缴纳工伤保险,应该由单位自费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

阅读延伸:工伤赔偿工伤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职工发生工伤的赔偿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法律咨询:如果公司非全日制用工发生工伤,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网站律师解答:不可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有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相关治疗费用自行承担。1,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所在单位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病例等医疗证据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和认定,那么可以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2,工伤理赔和赔偿问题。如果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不构成工伤的,工伤保险不赔偿。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
    2023-06-10
    401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跟兼职一样吗
    非全日制用工跟兼职不是一样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兼职不是一种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法律法规的调整。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可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用工单位主要以劳动者工作的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该用工方式主要在餐饮、超市、社会服务等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
    2023-07-29
    48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一兼多职”?
    《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小时工可以一兼多职吗,看具体的案例介绍。10月22日,在河南省驻马店某医院做保洁工的何某找到笔者,向笔者反映积在自己心头多日的烦心事。一年前,何某和这家医院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周一至周五上午,何某每天在医院做4小时的清洁工作,工资一日一结。虽然工作辛苦,但闲不住的何某想多一份收入,于是又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下午时间工作的劳动合同。不料,这份合同给她引来了麻烦。一年来,何某在两个单位之间跑来跑去,渐渐感到体力有些不支,9月底她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公司负责人知道此事后大发脾气,认为何某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
    2023-04-22
    355人看过
  • 非全日制工资交个税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酬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1、雇佣双方签订了由劳动局监制的劳动合同;2、持有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确认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东省流动人员就业证》;3、当年度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含3个月),并能提供完整的劳动考勤记录。一、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
    2023-03-27
    132人看过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全日制工与非全日制工在实务中应怎样界定
    一、全日制工与非全日制工在实务中应怎样界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二、案例解析案情张某和李某是同村老乡,2009年10月份两个人一起在本县的一家砖厂做工,但主要是以种地为主,打工为辅,在农忙时他们就回家,没事的时候就来砖厂做事,实行计件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一般是每个月月底结清。2010年4月20日二人离开厂子,在2010年5月份二人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砖厂支付其2010年4月份的工资、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共计31250元。经过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二人的主张。砖厂不服仲裁裁决,以二人是非全日制工为由提起诉讼。全日制工与非全日制工在实务中应如何界定?第一种观点认为,二人属于全
    2023-12-16
    111人看过
  • 上全日制班定非全日制合同怎么办
    对于一些违反劳动法的相关的规定的情形的我们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解决(一)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二)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四)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非全日制用工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
    2023-02-09
    284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临时工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的用人制度,一般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不是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只是用工时间相对比较短。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
    2023-06-05
    46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风险(利弊分析)
    非全日制用工,对企业来说有利有弊。(1)非全日制用工的优点第一,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企业只需要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他的费用自然就包含在他的工资里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非全日制用工的成本比全日制用工要低廉一些,可以为企业节约一部分人力成本。第二,非全日制用工时间很精确,按小时计酬,这种精确的用工方式会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第三,企业可以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有任何条件和理由,而且还不用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对企业很有吸引力,因此这种用工方式受到了企业的认可与赞同。(2)非全日制用工的弊端。非全日制用工尽管有几大优点,即用工低廉和用工灵活性高的优点。但是,它的弱点也是非常突出的,即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比较差。我们不能设想说某一个员工他最理想的工作就是找到一份在某单位每天工作两小时,拿着很低的工资的工作,而且企业还不给他上保险,还可以随时让他离开工作岗位。相信任
    2023-06-10
    382人看过
  •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异同点是什么?
    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职工人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兼职工作者通常每天工作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2、兼职工作者的工作可以达成口头协议。全日制就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和非全日制用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3、非全日制就业可以随时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就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除有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就业没有明确规定。4、兼职工人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专职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但是,作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伤保险费,除了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费外,用人单位不必为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费。5、非全日制工人按小时计酬,最长结算和支付期限不超过15天。根据《劳动法》和《
    2023-06-30
    70人看过
  • 如何甄别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呢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正是因为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特点,使得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也正因为非全日制用工有着全日制用工不具备的“优势”,有些用人单位表面上与劳动者约定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劳动者实际工作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每日平均4小时,每周累计24小时的工作时间。为了掩盖事实,用人单位会以超过法定规定工作时间支付的是加班费的
    2023-04-29
    27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转为全日制用工是如何的
    非全日制用工转为全日制用工,需要和企业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非全日制用工转为全日制用工后,适用用人单位以及劳动合同法对正式职工的相关规定。职工工作年龄计算一、计算工龄的方法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二、计算连续工龄的原则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二)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三)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四)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
    2023-06-11
    37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需办离职手续吗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不是一定要办理离职手续。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对应这种用工方式具有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由此推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离职如果没有较复杂的劳动关系的,可以不办理离职手续。非全日制用工定义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
    2023-06-02
    161人看过
  • 大学生兼职是非全日制用工吗
    不是,非全日制用工,俗称小时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兼职,一般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工作。一、非全日制用工是合法的吗非全日制用工也是一种合法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且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兼职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4个小时。1、兼职工作,在《劳动合同法》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时间每天不能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能超过24小时。超过上述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建议正式劳动关系,不得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
    2023-02-24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怎么交工伤保险,在职人员非全日制员工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使用者成立后,必须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加手续。第一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司必须准备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该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料齐全后,向社会保险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支付工资申报名单,支付员工工伤保险费。公司支付保险费后,人员变动立即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提交变更人
    • 兼职工伤保险非全日制怎么缴纳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兼职的非全日制员工和全日制员工一样由单位缴纳社保。 无论是全日制员工,还是非全日制员工,只要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与有人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非全日制员工与全日制员工的不同仅在于,全日制员工只有一个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员工则有许多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每一个使用非全日制员工的用人单位来说,都应按其支付给该员工的工资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全日制、非全日制工作怎么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
    • 非全日制用工的非全日制职工需不需要社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 是不是非全日制的非全日制职工必须买社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9
      非全日制用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通常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出二十四小时的用人形式。在非全日制用人的情况下,小时薪水准则是用人单位按两方商定的薪水准则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薪水,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薪水准则。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薪水准则,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薪水周期最长不得超出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