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异议需要请律师吗
1、执行异议不需要请律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执行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提出执行异议不需要律师函。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执行异议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执行异议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执行异议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执行异议之诉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
4、程序不同,执行异议,裁定,复议;执行异议之诉异议、裁定、诉讼;
5、保护的利益不同,执行异议程序利益;执行异议之诉实体利益。
执行异议的含义
(一)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过程中针对两种情况提出
1、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提出
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是指本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在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时,没有作出裁定,被执行人认为其行为违法,这种情况就是执行异议;
2、对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提出
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案外人是指本案当事人以外的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根据王某申请,查封、变卖李某家中一台电脑时,赵某得知后提出:这台电脑不是李某的,而是自己暂存在李某家的,并拿出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也是执行异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叫执行异议。
(二)执行异议的提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案外人;
2、必须向执行法院提出;
3、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执行程序终结后,案外人再提出异议的,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4、执行异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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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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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申请执行人属于执行异议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8变更申请执行人不属于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当事人、案外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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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异议是否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28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以下各类案件无需缴纳相应的受理费用:1)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特殊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2)经裁决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驳回上诉等案件;3)对于因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管辖权异议裁决而提起上诉的案件;4)行政赔偿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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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在执行中提出了异议,请问我可以在执行中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6你可以在执行中提出执行异议,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