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分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5 20:15:44 167 人看过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在司法实践中,业主对于小区共有部分比如,对于小区的公共健身器材,或者其他的附属设施,是有共同使用的权利的,至于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当然归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服务公司只是起到服务管理的作用,不能侵占属于业主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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