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占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9:03:29 182 人看过

1、唐山市土地占用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第三条被征收土地上各类果树的补偿标准,按照其密度和单株径确定。密度低于或等于最大密度的,按实际株数补偿;超过规定密度的,不予补偿。高干果树的茎径是指树干离地1.0米的直径,而低干果树的茎径是指树干第一主枝以下10厘米的直径。(1)鲜食果树的最大密度和补偿标准如下:

1。鲜果树最大密度:桃1665株/公顷(111株/亩);苹果、梨树、杏树、李树、大樱桃等鲜果树1245株/公顷(83株/亩);矮化密植园最大密度不超过1665株/公顷(111株/亩)。(2)干果树最大密度及补偿标准为:

1。干果树最大密度:板栗、枣树最大密度1665株/公顷(111株/亩),核桃、柿树最大密度1245株/公顷(83株/亩)。

(3)对树冠不均、进入果实腐烂期的各类果树,每棵树的补偿标准按树冠整齐的各类果树补偿标准的50%-80%计算;对无树冠但根部长有枝条的果树,每棵树补偿40元死果树,不予补偿;移栽时间不足一年的,每株按各类果树补偿标准的20%计算补偿标准;其他不易确定的果树,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通过评估确定了温室鲜果树(含葡萄)的第四个补偿标准。第五条露地葡萄的补偿标准按单位面积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单位面积年产值等于单位面积产量乘以价格。(1)2~3年生单产为10500~21000公斤/公顷(700~1400公斤/亩)。3-5岁,21000-45000公斤/公顷(1400-3000公斤/亩)。5-7岁,45000-60000公斤/公顷(3000-4000公斤/亩)。7年以上,6-3万公斤/公顷(4000-2000公斤/亩)。(2)价格按省统计部门计算的上一年度平均价格计算。

(3)年葡萄按二年生葡萄补偿标准的50%计算。(4)葡萄栈桥、铁丝网等配套设施的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5000-30000元(每亩1000-2000元)。第六项各类苗圃补偿标准为:

(1)果树苗圃补偿标准:每年嫁接苗圃按乡(镇)前三年耕地年平均产值的3倍计算,二年生嫁接苗圃按乡(镇)前三年耕地年平均产值的5倍计算,三年嫁接苗圃按乡(镇)前三年耕地年平均产值的6倍计算(2)一般林圃补偿标准:速生树种2年以上的,按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前两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算;其他森林苗圃补偿标准难以确定的,补偿标准通过评估确定。二是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土地使用者在初步选定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后,应先咨询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看是否符合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是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然后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并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土地申请,并出具选址意见施工部门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选址费。第三步,用地单位持选址意见向同级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预审,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向建设部、环保局申请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第五步,用地单位持上述审批文件向原国土资源预审局提交项目用地正式申请。第六步,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地供地等规划,分类型,报国务院批准各级人民政府。

第七步,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农用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第八步,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国土资源局将向用地单位下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批准函,用地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九步被征地单位移交土地后,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土地出让)或向土地使用者下达出让决定书(土地出让)。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约定缴纳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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