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目击了交通事故,请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根据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如果您目击了交通事故,请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根据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交通事故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交通事故逃逸的机动车驾驶人将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机动车驾驶人,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暂扣六个月,并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根据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而定,最高可达到二十万元。
此外,交通事故逃逸的机动车驾驶人还将面临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承担事故责任后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的超过部分等。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机动车驾驶人将会受到驾驶证吊销、罚款、民事责任等多重处罚。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不得逃逸。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不得逃逸。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交通肇事逃逸妻举报夫自首
162人看过
-
如何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
157人看过
-
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汽车有奖励吗?
129人看过
-
肇事逃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该判几年?
403人看过
-
车祸肇事逃逸应该如何索赔,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4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逃逸医药费找谁报
103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如何举报河南交通肇事事故逃逸率高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2根据《2019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以下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74、19元/年;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989、15元/年;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30.74元/年;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92、01元/年。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残疾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
是否可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3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者有逃逸行为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怎么举报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4逃逸的可以收集证据到交警部门举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十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
交通肇事逃逸应该怎么样办?应该怎么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如何应对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4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应遵循打防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以坚决态度采取有效措施迅速侦破已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严厉打击肇事逃逸犯罪;另一方面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肇事逃逸案件的发生。 对待交通肇事逃逸的专项措施有: (一)、支队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察办公室,负责指挥、指导和督导全市的专项行动。各办案大队成立行动专案组,开展逃逸事故侦破工作。 (二)、对各大队上报的未侦破的逃逸案件逐案分析,根据案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