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房地产交易政策规定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02:15 241 人看过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合理配置房地产资源,促进我市住房消费和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对现行的有关房地产交易政策规定作适当的调整和补充。现通知如下:

一、取消房改房、安居(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准入审批环节。凡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人,其房屋符合房地产交易条件的,均可自愿上市交易。交易双方当事人可持房屋交易合同(协议)和其他规定的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交易手续.

二、取消对房改房上市出售所得收益实行分配的规定。职工出售以成本价购买并获得全部产权的房改房,只要当事人依法缴纳了相关税、费(包括购房人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售房款全部归售房人。

三、调整房地产交易土地出让金征收范围和收益金标准。房改房和个人购买的安居(解困)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划拨土地上的住房转让,受让方均须缴纳转让价款1%的土地出让金,然后,按出让土地上的商品住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租,由出租方按租金总额的1%缴纳土地收益金,划拨土地的使用性质不变。

四、扩大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的范围和调整转让金的分配比例。按指令性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征得房屋所有权单位书面同意后,可将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给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转让人转让房屋承租权后,直接另购新房的,凭购买新房的手续,可得转让金的95%,5%交房屋所有权单位;未直接或不另购新房的,转让人可得转让金的90%,10%交房屋所有权单位。

政府直管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中交房屋所有权单位的转让金,纳入政府直管公房收入管理。

五、明确普通住宅界定标准的政策依据。按国家规定,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给予契税减半的优惠政策。普通住宅的界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农税局1999年8月13日《对的若干说明》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大地税〔1999〕97号)文件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3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行政处罚罚款幅度规定》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大连市人民政府文号:大政发[2004]24号发布日期:2004-3-28执行日期:2004-3-28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大连市行政处罚罚款幅度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大连市行政处罚罚款幅度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全市软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应依法规范罚款类行政处罚行为,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依照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不应处罚、从轻减轻处罚及各类处罚的具体标准,取消行政执法人员罚款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罚
    2023-06-06
    472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厦门市部分地方行政规章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法规工作的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建国以来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由市政府(包括市人民委员会、市革命委员会)发布的或批准发布的行政规章和法规性文件(以下简称法规),进行了清理,现已基本结束。共清理出应予废止的法规八十六件,经市条法局逐件复查和市政府审查,决定予以废止(法规名称见附件)。序号法规名称发文号日期废止依据工业类关于市属国营工矿企因不符合当前经济1业实行经济责任制中厦政〔1981〕378号体制改革要求,自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行失效批转市经委“关于厦门2市工业企业产品零部厦政〔1982〕65号同上件协作加工问题若干暂行规定”序号法规名称发文号日期废止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国营3工交企业经济责任制厦政〔1982〕84号同上的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关于厦政〔1981〕42号4文件的补充通知(集体厦政〔1982〕87号同上所有制工
    2023-06-11
    496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土地级别及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失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为保证对市区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有效开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内四区的土地级别和土地出让金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一、执行范围: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二、下列区域土地在原有土地级别基础上作调级处理:㈠东北路北段、华北路和振兴路围成的三角地域由六级地提到四级地;㈡机场北侧的泡崖小区由六级地提到五级地;㈢西北路南段西侧区域(包括大连冶金机械厂、王家沟、石家沟、锦绣小区等)由五级地提到四级地;㈣富国街至黑石礁段的中山路北侧区域在原土地级别基础上相应提高一个级别;㈤寺儿沟区域由四级地提到三级地;㈥沿中南路、解放路、东北路、长春路以及八一路区域由三级地提到二级地;㈦疏港路西段邻近区域,土地级别不变,土地类区相应提高一个档次。
    2023-06-10
    273人看过
  • 关于调整盘锦市户籍政策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有关户籍政策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吸引更多人才服务盘锦经济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现就调整我市有关户籍政策通知如下:1、在我市城区已购住房,有稳定职业,身体健康,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外省、市人员,本人申请,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户籍迁入我市城区。2、外省、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辖县企业工作,同时通过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可将户籍迁入我市城区。3、我市辖县企业因工程技术需要聘用的外省、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可将户籍迁入我市城区。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八月九日
    2023-05-10
    101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处置积压房地产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为了有效地启动住房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9〕12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62号及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处置积压房地产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的管理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缴纳标准按不低于所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座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国土部门要抓紧确定标定地价的工作。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后,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办理产权登记。2、职工个人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取得的价款,扣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和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以及有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按规定缴纳所得收益。即职工享受购房
    2023-06-10
    225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建邺区、鼓楼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发(2007)56号发布日期:2007-2-23执行日期:2007-2-2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河西新城区发展,推进鼓楼区江东软件城开发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京市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7)10号),决定对建邺区、鼓楼区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将建邺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江东村委会划归鼓楼区江东街道办事处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后,两区此段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自汉中门大街中心线与清河路交汇处起,折向西南沿清河路中心线至规划的集庆门大街中心线,折向东沿规划的集庆门大街西段中心线至规划的燕山路北段中心线,折向北沿规划的燕山路北段中心线至汉中门大街中心线。经过上述调整,两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数量不变,仍各辖7个街道办事处。建邺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管理7个居委会、4个村委会;鼓楼区江东街道办事处管理12个居
    2023-04-22
    277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0-7-20执行日期:2010-8-1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0]11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大连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保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发生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是指政府法制部门根据行政执法部门的申请,或者依其职权,对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执法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2023-06-06
    255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通告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通告》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是国务院、省政府根据当前道路客货运输市场存在的乱收费、乱要价、非法营运、粗暴待客等突出问题提出来的。为了改善客货运输经营现状,加强政府对客货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市政府要求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7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通告》(辽政发〔2001〕6号)和本通知精神,明确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意义和要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清理整顿工作。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
    2023-04-23
    313人看过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外资房地产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有关清理乱收费的精神,加强收费管理,经研究,决定取消、下调外商投资房地产部分收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8种强制性收费项目。取消建房债券押金、墙体改革押金、防盗门押金、产权总登记费、预决算审查费、超标噪声排污费、土地界桩费、街道协拆管理费。二、下调6种收费项目的标准。1.商业网点配建费,由原标准总造价4%下调到以总造价1%。2.建设工程档案押金,按榕政办〔1994〕36号规定标准,同时设定押金上限30万元。3.教育配套费,外资与内资实行同等收费标准,对于成片开发房地产项目,凡开发商在成片区内投资建设教育配套设施或承担教育设施用地的,可以成本费用抵交教育配套费。4.电集资费,按榕政综〔1993〕54号规定标准收取,同时取消文件第三条关于“凡装机容量超过15000千伏安的用户,其区内供电所需的变电站由用户集资兴建”的规定。
    2023-06-10
    71人看过
  • 青岛调整部分房地产税收政策
    山东省青岛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的近日发布联合通知,对该市部分房地产税收政策予以调整。据悉,新政策已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显示,山东省对该市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一般商品房的计税毛利率由此前的15%调至20%,其他类型的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仍按现行税收政策执行。而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现行的1%调至2%,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的预征率仍按现行税收政策执行。据媒体此前报道,重庆市近日将高档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上调至2%。
    2023-06-07
    66人看过
  •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特色工业园区内工业项目用地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定海区、普陀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扶持我市特色工业园区和朱家尖旅游度假区建设,促进全市工业的快速发展,特对进入市政府确定的特色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中应交纳的各项税收及政府性基金(费)明确如下。一、国家税收1、耕地占用税: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额缴纳。2、契税: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额缴纳。二、政府性基金(费)1、新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额缴纳。2、耕地开垦费:按规定标准的20%缴纳(浙政发[2000]292号)。3、新菜地建设基金:免征。4、市场风险基金:免征。5、水利建设基金:免征。三、土地按成本价出让。如园区内工业企业改变用地性质,应补交减免的各项政府性基金(费)及土地出让金。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时间暂定一年。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2023-06-10
    110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房地产市场的若干规定
    发布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为了进一步放开搞活房地产市场,有效地拉动消费和投资需求,继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我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在我市买卖、租赁商品房和存量房。其中购买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外省、市个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达到一定标准的,可按市政府关于外省市公民来我市购房落户的有关政策规定,申办落户手续。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和港、澳、台同胞,均可购买我市新建外销商品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也可买卖、租赁其他商品房和存量房。二、房改房、安居(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凡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按下列规定上市出售、出租:1.房改房、安居(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时,实行准入审批制度。发现超面积拥有二套以上公房(含房改房)的,一律不得上市,并由有
    2023-06-10
    241人看过
  •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部分管理职能加强城市综合治理的通知
    芗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认真贯彻落实“精神理在建设”的方针,狠抓综合治理,使城市的“脏、乱、差”现象有了较大的改观,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但是,由于城市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某些工作职责划分不够明确或不尽合理等原因,城市管理的现状距离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市五套班子专门召开会议,对如何切实加强城市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城市两个文明建设步伐进行了研究,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现就调整市区部分管理职能、加强城市综合治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组建市区管理机构问题。为强化城市管理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决定成立“漳州市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由芗城区区长陈庆元担任管委会主任、法人代表;管委会下设办公室,为科级建制,人员编制3名,在芗城区总编制中调剂。二、关于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力量问题。为了使芗城区政府对市区环卫、绿化、市政、市容市貌统一有效的
    2023-04-22
    479人看过
  • 大连二套住房政策调整
    1、新政规定,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除北上广深,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这次三部门还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4、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在新的房贷政策下二套房首付比例也会上调,根据近日的资料显
    2023-07-18
    34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关于调整部分国家签证政策的通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5-02-05
      根据公证书所属的不同类别,其有效期会有所不同。例如,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为1月至6月,如果你在7月份入学,那么这个公证书的效力将会失效。然而,公证书本身仍然具有永久性的特点。因此,在办理公证时,应根据所提供的材料选择合适的公证期限,以确保公证的有效性。
    • 城市更新拆迁政策调整:关于房屋交易的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2-25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但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较大的差价,因此拆迁安置房交易行情还不错。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要大得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规定,卖房者需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很难预测。当房价大幅上涨时,卖房者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
    • 洛阳市人民政府产假调休政策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8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 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相关政策调整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6
      1. 由于小产权房产权不完善,房价相对较低。很多购房人看准了这个机会,选择购买小产权房。根据最新的小产权房政策解读,国土部已经严禁登记发证。 2.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国土资源部表示,将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经完成了70%至80%。 3. 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将不得发证
    • 人民政府关于工人死亡安葬政策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建议您拨打当地的12333电话咨询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