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权益与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6:03:21 368 人看过

离婚案件的打法:

1、补充应提交的证据,防止证据过期。根据最高法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在立案时会给原告一份举证通知书;

2、注意联系承办法官,及时了解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前三天将传票送达双方。如果对方交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并阅读,这样就可以了解对方的内心动态;

3、不要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到法院,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在法庭上看到。

离婚案件怎么举证

对于离婚案件想要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就要举证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对方当事人存在家暴的行为或者有赌博的不良嗜好等。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办理诉讼离婚程序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一、单方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离婚诉讼程序的
    2023-03-17
    104人看过
  • 主动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诉讼开庭时要注意什么
    主动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协议离婚如果没有成功,那么提出离婚的一方可能需要主动提起诉讼。严格从法律的逻辑来说,中当原告还是当被告没有差别,也没有歧视,法律在对财产分配、婚姻过错、等问题上没有就谁主动提出离婚进行区别对待。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原被告在程序中的地位还是存在区别的,因此,原告的考虑点和被告还是有所不同,下面我们逐一讲解。我们知道,很大比例的离婚原因在于夫妻之间相互出现矛盾,感情消退,或者是性格不合,但是离婚诉讼,根据法律,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感情确已破裂”,对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存在相当复杂的规定和标准,但是现实是,很大比例的夫妻很难说已经达到了这个标准。所以,多数的离婚诉讼往往要经过两次才能判离。因为相隔六个月,一方再次提起诉讼,这种行为可以被看作夫妻再无和好可能。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那么如果估计离不了,是否还需要准备证据呢?原告方如果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显然就要提交证据,必不可
    2023-12-18
    472人看过
  • 离婚诉讼程序指南:诉讼离婚要注意哪些事项?
    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被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被起诉离婚应该等待通知进行应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
    2023-07-03
    331人看过
  • 抚养权变更的诉讼注意事项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民事纠纷如何诉讼因民事纠纷需向法院起诉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1、收集有关双方纠纷及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3、法院立案后,原告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4、由法院进行
    2023-07-05
    480人看过
  • 2022年离婚诉讼程序及注意事项
    2022诉讼离婚程序如下:1、写好离婚起诉书;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怎么诉讼离婚程序诉讼离婚程序是:1、原告写好起诉状;2、原告准备诉讼证据;3、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受理案件后缴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23-07-06
    314人看过
  • 诉讼起诉书的撰写技巧与注意事项
    虚假诉讼起诉书范文: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律师写虚假诉讼起诉书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吗1、律师写虚假诉讼起诉书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犯罪主体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对方已经履行完毕但未销毁的债务文书或者其他材料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再次履行债务或者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这就是典型的以“隐瞒真相”的方式提起虚
    2023-07-04
    226人看过
  • 益阳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
    益阳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2.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2023-05-10
    431人看过
  •  房屋买卖权益的注意事项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之一。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三、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四、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五、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等。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之一。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三、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四、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五、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等。 哪 些 情 况 下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无 效 ?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几个无效情形需要特别注意。首先,如果房屋是向城镇居民或非本村集体成员出售的,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会损害宅基地所在村集体的利益。其次,如果购房人已经有农村住房,那么在购买房屋时也需要特别注意,因为这种行为不符合一户一宅
    2023-09-22
    412人看过
  • 与外国人离婚注意事项
    事项名称与外国人离婚办理对象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南宁市辖区内的居民与外国人、华侨、出国人员及港澳台居民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见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申请人提交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机构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点南宁市政务服务科园分中心(地址:高新区科园东五路)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71—3221268(科园分中心);窗口电话:0771-322122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备注信息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3-05-29
    72人看过
  • 如何避免离婚诉讼的风险离婚诉讼时注意哪些事项
    避免离婚诉讼的风险:1、当事人要正确看待诉讼风险。2、要注意固定和保全证据。3、注意规范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1、法院审理案件,采取不告不理原则。2、要向有案件管辖权的法院起诉。3、起诉要递交诉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5-11
    5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授权的注意事项及解析
    特别授权代理在民事诉讼中需要满足哪些注意事项呢?首先,必须明确列举授权范围;其次,即使享有特别授权代理,律师也不应擅自作出决定,而应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另外,离婚案件不允许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只能接受一般授权代理,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变更。总之,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授权代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注意事项。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授权代理需要满足以下注意事项:1.特别授权代理必须明确列举授权范围;2.即使享有特别授权代理,律师也不应擅自作出决定,而应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3.离婚案件不允许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只能接受一般授权代理,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变更;等等。 民 事 诉 讼 特 别 授 权 注 意 事 项民事诉讼特别授权注意事项: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授权是一项重要的程序。特别授权是指在法定代理人无法出席或无法履行其职责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或其指定的其他机关对当事人进行
    2023-09-04
    111人看过
  • 离婚诉讼:权益维护与利益最大化
    协议离婚中,主要是尊重双方的意见,所以如果利益最大化,需要与对方协商沟通。在诉讼离婚中,如果想实现利益最大化,可以从以下角度:1、对方有婚姻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配偶与第三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如果能证明对方有上述情况之一,不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法官也会在财产分割中适当倾斜;2、证明家庭贡献大,付出多;3、如果是女方或者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财产多分。当然,在实践中,有成千上万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怎样离婚第一、协议离婚。1、双方先协商好,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4、如果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当场的登记,并宣读离婚的宣言,让双方领取离婚证。第二种,是诉讼离婚。1、要准备相关的证件:户口本
    2023-07-15
    230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有关代位权诉讼的特殊问题有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如果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则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只有在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可以申请行使。代位权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代位权诉讼的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到期并且损害债务人债权;4、债权不专属于债务人。(基于扶养、继承、赡养关系产生的抚恤金、退休金、养老金、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具有专属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3-07-30
    148人看过
  •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包括了什么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1.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2.起诉离婚中的调解。3.判决与上诉。4.离婚起诉权的限制: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在特定条件下对男女离婚诉权的限制。5.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一、军嫂可以单方提离婚吗为了更好地保障现役军人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对军嫂单方面提出离婚有下列限制:1、未经军人丈夫的同意,军嫂作为军人的配偶,不能起诉离婚。2、在丈夫有下列重大过错时可以提起诉讼离婚:(1)丈夫有重婚行为或者在结婚后与他人同居的;(2)对军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3)有赌博、吸毒等参与非法活动恶习却屡教不改的。3、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二、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是: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
    2023-03-11
    22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现役军人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和注意事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2、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
    • 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注意事项,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3
      协议离婚要注意: 1、离婚协议要合法。 2、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4、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没有争议。 法院诉讼离婚要注意: 1、怎么断定夫妻感情确已决裂。 2、孩子直接抚育权归属问题。 3、夫妻共同产业怎么切割。 4、无过错补偿的有关规则。
    • 离婚考虑主要事项与注意事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
      、如果你已经考虑清楚,可以协议离婚;若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是要处理好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 2、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建议离婚时先查清家庭财产的状况及共同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反之,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 3、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时依据“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
    •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包括了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3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选择好管辖法院。一般离婚案件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注意离婚的限制条件。在女方怀孕后,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注意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要征得军人一方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离婚诉讼代理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诉讼期间,因其他事项暂停审限,法律上叫中止诉讼,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诉讼。作为案件当事人的原告,有权向审判法官问清楚暂停审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如果符合中止审理的规定,案件当事人只好等待的,待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立即向判定中止诉讼的承办法官申请恢复诉讼。下面是中止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