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合同抗辩权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45:11 58 人看过

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先履行抗辩权相关文章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一、不安抗辩权概念及成立要件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其成立要件包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
    2023-02-26
    418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仅对抗请求权,合同抗辩权的限制
    一、抗辩权是否仅对抗请求权合同履行抗辩权仅能对抗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权,例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4-18
    250人看过
  • 合同中权利的抗辩定义是什么?
    合同是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简单的理解就是,要约和承诺。你发出要约,我对你的要约作出了承诺,双方达成合意,那么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为了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得以平衡,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如何协商双方履行的义务。不仅如此,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不仅牵涉到双方,有的还会涉及到第三方的权益,那么这个时候履行合同义务就出现的先后的顺序,那如何认定谁先谁后呢?后履行者该怎样运用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呢?首先,你需要知道一个法律概念: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它们对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影响?我们会遇到什么样的抗辩权,会阻碍我们的权利实现。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1)双方
    2023-06-25
    156人看过
  • 什么是抗辩权?抗辩权的种类和区别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与联系:1.先履行抗辩,要求是必须要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在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3.不按抗辩权,指有先后顺序的履行中,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有先后顺序以及提起抗辩的主体,三种都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方式。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的区别是什么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有以下区别:1、前提条件不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以双方履行债务时间有先后,只有先履行的一方才能行使;而默示毁约则没有此前提条件。2、依据的原因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对方财产在订约后明显减少难以履行,默示毁约所依据的理由不限于财产的减少,默示毁约依据的原因更广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
    2023-07-19
    178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有什么抗辩权,抗辩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合同履行中有什么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
    2023-03-25
    100人看过
  •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抗辩权?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抗辩权的特征: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怎么理解抗辩权: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而非否认对方的权利。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存在且提出请求为前提。在未提出请求权的情况下,抗辩权无从行使。故而,在权利已消灭的
    2023-04-21
    472人看过
  • 合同中后履行抗辩权指什么,后履行抗辩权有什么效力?
    一、后履行抗辩权指什么1、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2、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条件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亦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二是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后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立,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很多法律对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做有规定。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履行顺序,谁先履行,谁后履行。在法律未有规定、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立。例如,在饭馆用餐,先吃饭后交钱。旅店住宿,先住宿后结帐。乘飞机、
    2023-02-28
    225人看过
  • 什么是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成立,什么是债权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如下:第一,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若双方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发生的,即使实际上有密切的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双务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期限届满。如一方有义务先履行,则不由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管辖,而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第三,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提出履行债务。如果原告履行不当,被告可以同时行使抗辩权,但在原告已经部分履行的情况下,当被告拒绝履行债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时,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四,对方可以履行对付。当对方不可能对付时,同时履行的目的不可能达到。如果没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应由合同解除制度解决。双务合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双务合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分别是:(一)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
    2023-08-05
    210人看过
  • 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的效果是什么?
    一、什么是先诉抗辩权(一)先诉抗辩权定义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二)先诉抗辩权适用情形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一般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在地点上,这种变更包括国内的迁移,也包括由国内向国外的迁移;在时间上,这种变更发生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后,如果债务人的住所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前就已经变更,应当认为债权人愿意承担债务人住所变更可能引起的不利后果。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表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已成定局,如果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对债权人明显不
    2023-03-16
    425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实录
    先履行抗辩权
    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履行抗辩权正确原则的几个要点。首先,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标的、质量、数量等方面。其次,当事人必须选择适当的主体、适当的履行期限、适当的履行地点和适当的履行方式。最后,当事人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些原则对于保证合同的履行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合同履行抗辩权正确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必须得到全面履行。这意味着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2.适当的主体: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选择适当的主体来履行自己的义务。3.适当的履行期限: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来完成自己的义务。4.适当的履行地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地点来完成自己的义务。5.适当的履行方式: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履行方式来完成自己的
    2023-09-08
    69人看过
  •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能否使用抗辩权
    不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区别如下: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不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后履行人有权行使。4.产生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要求同时履行而产生,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如下:(一
    2023-07-22
    122人看过
  • 抗辩权所称的 先诉抗辩 是指什么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一、民间借贷的债务保证责任在民法典中有何特点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民间借贷的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担保责任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
    2023-06-24
    152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抗辩权是否相同
    一、撤销权与抗辩权是否相同1、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2、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因此撤销权与抗辩权不想同,并且撤销权不属于抗辩权。二、撤销权消灭后有什么后果?撤销权一经行使,即产生两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是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民事行为溯及既往自始无效。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二是撤销权人的民事责任。法律行为因意思表示被撤销后,使法律行为溯及地自始没有效力,但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可能已经发生交易行为,因而瑕疵的意思表示被撤销后,在当事人间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一种形成权如总不行使,势必使民事法律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023-03-18
    70人看过
  • 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是什么,一时抗辩权是什么
    协议合同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和工作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的内容,如果对于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的话,我们就可以采用抗辩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过当前对于抗辩权的理解很多人都不完善,而且抗辩权有非常多的内容,很难能够分清。那对于我们来说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是什么呢?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
    2023-06-24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更多>

    #先履行抗辩权
    相关咨询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在于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6条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务
    • 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意思是哪些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4
      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具有四项重要功能:其一,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既然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对等的、相互牵连的,则一方不履行自己的债务而要求对方履行,就意味着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这显然有悖于诚信和公平原则。其二,维护交易秩序。该制度允许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时,可以拒绝履行,这直接关涉双方能否依合同履行义务的问题,因此需要通过明确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以避免权利滥用。而且,由于该制
    • 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根据及法理基础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2
      在双务契约中,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之关系,学说上称为双务契约之牵连性,并且分为发生上之牵连性、存续上之牵连性及功能上之牵连性。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根据正是双务契约(合同)的牵连性:所谓发生上之牵连性,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一个合同听产生,双方的权利义务从一开始就互为条件,一方的权利不发生时,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亦不发生。所谓存续上的牵连性,是指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
    • 刑事案件抗诉的基础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8
      答:抗诉的基础是:存在《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情形之一时,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拘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6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原因: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让财产、逃避资金逃避债务;失去商业信誉;或者有其他原因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