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内容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8:20:58 142 人看过

破产债权内容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种类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肖像权的内容和认定依据
    一、掌握肖像权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肖像权的内容为:(1)肖像制作权。是否将形象转化为肖像,决定在肖像权人,没有征得同意或经默认,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制作肖像权人的肖像。同时,肖像权人有权制止他人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2)肖像使用权。即肖像权人有权将肖像有偿或无偿转让与其他人根据约定的用途使用。(3)肖像拥有权。公民可以拥有自己的肖像,可以保存、收藏自己的肖像。(4)肖像维护权。公民在其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对其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时,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侵犯肖像权认定依据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一是要有使用肖像的行为,二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具体来说,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
    2023-06-18
    35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科目核算内容是如何的
    1、应收帐款本科目主要核算与业主办理工程结算,应向业主收取的验工计价款。本科目下设二个二级明细科目,即应收工程款和应收质量保证金,二级科目下按业主名称设三级明细科目。(1)与业主办理验工计价,结算单中业主扣质量保证金、甲供料款、预付款及代扣税金及附加、借:应收帐款-应收工程款-xx业主-应收质量保证金-xx业主贷:工程结算2、预收帐款本科目主要核算预收业主工程款、备料款等,本科目下设二个二级明细科目,即预收工程款和预收备料款,二级科目下按业主名称设三级明细科目。(1)按合同规定向业主预收工程款、备料款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xx业主-预收备料款-xx业主(2)预付帐款本科目主要核算预付供货单位材料款、协力队伍分包工程款和对外租入机械设备租赁费。下设三个二级明细科目即预付购货款、预付工程款和其他,二级明细科目下按单位名称设三级明细科目。按照有关规定严禁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必
    2024-01-04
    355人看过
  • 复印病历的内容是依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或家属要做的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复印患者的住院病历。最常遇到的问题就是复印住院病历中的哪些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卫生部的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
    2023-04-26
    463人看过
  •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哪些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
    2023-07-20
    54人看过
  • 转继承的法律依据内容如何确定
    一、转继承的法律依据内容如何确定转继承的法律依据内容确定如下: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转继承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二、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法律区别在哪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法律区别如下: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2.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3.是法律后果不同。代位继承是一个继承过程,而转继承是两个继承过程。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
    2023-07-19
    215人看过
  • 债权人破产申请法律依据
    一、债权人破产申请法律依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所以只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才会被申请破产。《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债权人可申请保证人破产吗破产是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方法,债权人是否可以针对保证人直接使用,即在未申请主债务人执行及破产的情况下,直接申请保证人破产,破产法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保证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因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责
    2024-01-19
    54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等质化包含哪些内容
    对破产债权的等质化其一,是将非货币债权统一以货币方式计算,即将所有的财产请求权,通过估价、资产评估等方式折算为货币。这里的货币是指本国货币,所以,对以外币计算的债权,要以破产宣告为时点,兑换折算为本国货币;其二,是将履行期限不同的破产债权,以破产宣告为时点加以现在化,使其履行期限统一。这其间便涉及到将未到期的破产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并减去未到期的利息等问题;其三,对所有破产债权的数额,以破产宣告为时点加以确定,对破产宣告后产生的利息等债权,不再纳入破产清偿的范围。需注意的是,出于公平起见,对破产债权等质化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只及于破产程序内的当事人,对破产程序外的当事人,如破产人的连带债务人、保证人、物的保证人等不发生效力,其法律责任仍依有关合同规定执行。
    2023-04-29
    211人看过
  • 被告如何依法主张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被告负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体现被告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起源于民诉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为什么这么说呢?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应当有事实依据,有法律依据。只有事实依据充分、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才会得到法院的维持。原告起诉一件行政案件,一般都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被告的行政行为在先,如果你主张你的行为不违法,是在依法行政,那么你就应先拿出证据来加以证实,对你不违法的诉讼主张举证。因此,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
    2023-07-17
    87人看过
  • 破产中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一、破产中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形有哪些内容破产抵销权的禁止情况: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以及次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二、破产案件的诉
    2023-08-15
    486人看过
  • 如何防范破产逃债破产逃债的情形有哪些
    一、破产逃债的情形有哪些纵观各种各样的破产逃债现象,归纳起来大概有下列几种情形:1、债务人在申请企业破产前,就进行假破产、真逃债的准备。主要表现有:(1)一些企业规避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的规定,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就有计划、有目的地坚壁清野,转移企业内核,留下企业空壳,然后滥用破产制度,金蝉脱壳,逃废债务。(2)一些企业利用企业分立的形式,采取“先分后破”、“新老企业划断”等方法,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承担全部债务,然后由老企业宣布破产,甩掉债务。(3)一些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资产,使原来的企业仅剩下“空壳”。2、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至被法院公告破产期间,进行逃债欺诈活动。主要表现有:(1)按现行《破产法》规定,一般破产案件从申请到破产公告,即使不包括和解整顿程序,最快也得6个月时间。债务人利用在这段时间内仍对企业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023-02-09
    337人看过
  • 破产财产权益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排序进行分配:一、职工或雇员债权。二、税收债权。三、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又称为无担保债权。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的管理人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二十三条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
    2023-07-04
    200人看过
  • 有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吗,有法律依据吗
    具有抵押性质的债务并不归类为破产债权范畴。破产债权既与可优先从破产财产分配中得到偿付的破产费用请求权相异,亦区别于对非属破产人所有财产从破产程序中予以收回的取回权及具有担保属性的债权人享有的别除权。别除权实质上突破了破产法律体系中债权整体公平受偿的原则,实际上呈现出一种个别清偿的形态,故此,拥有抵押之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行列。《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4-08-12
    203人看过
  • 形成债权债务的证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1.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借款合同、欠条、借条。2.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3.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4.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5.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一、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是企业或其它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资料,比如工商登记证等。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欠款发生后当事人有名称更改的,因提交变更登记材料。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订(定)货单;《购销合同》、《供货协议》等凭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等实际履行凭证。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交、收货凭证:送货单、提货单、入库
    2023-03-05
    355人看过
  • 房产公司破产,业主申报债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关于申报债权的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8-17
    45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破产债权包括哪些内容,依据法律如何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2-01
      破产债权包括以下内容: 1. 破产宣告前成立且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以及虽有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2. 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但应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 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4. 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5. 清算组解除合同导致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时,其损害赔偿额; 6.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若担保物的价值超过债权数额,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 破产债权构成要件的判定依据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0
      破产债权的主要组成部分: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布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并对破产债权的数目加以统计。2、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偿还权的债权。有保证的债权具有独特的强制实现效力,必须首先接受无保证的债权清算。3、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不得强制履行的债权已丧失了受国家强制保护的可能性,因而也不能通过破产
    • 破产法中对担保债权规定的依据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1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 破产债权的定义是什么以及破产债权的构成需具备哪些特点和法律依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是民法上一般债权的转化形态。它具有以下特点: 1.它只能以货币或者其他可以用货币清偿的方式满足; 2.它只能以破产企业为对象; 3.它的清偿通常不可能全部满足,而要受破产财产的限制,因而它因债务人依破产程序将自己的破产财产加以清偿而消灭。 破产债权的构成需具备三个条件: 1.破产债权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 2.
    • 破产除斥债权的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26
      1、惩罚性质的费用 惩罚性质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主要包括: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2、破产成本 债权人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成本费用。1986年破产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即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费用、参